“那怎么行,有纪律的,”电话那边声音冷冰冰的,珍珍这个人,长得漂亮,但是说话声音特别没有女人味道,声音和长相完全的分离。可以想见李宇春的声音给了范冰冰。
“什么纪律?”
“你没学过公丨安丨保密条例?你调查的我可以看,我们的调查进展不能给别人看的。”
“别扯什么条例了,谁信那个啊现在,你身上有几个痣我都知道,还保个屁密。”
“那也不行,这个是原则,领导要是知道了,”
“原则?没我像孙子似的打听出来中纪委到底搞什么呢,你们都还做梦呢,再说领导能信那个?信那个他们怎么往出捞人收好处?简直国际笑话,抓紧给我一份。”
日期:2012-02-02 15:48:03
4月1日,星期四
殷珍同志还是不教条的,不枉费我的怜爱啊。早上上班打开EMAIL,发过来一大堆的照片。不过只有照片,没有解释,没有文字资料。
我琢磨了一会,这个是什么意思?就发过来照片,也没提审的卷宗,也没说明文件,就是直接的取证照片,都是原文件,没来得及压缩,5M一张的。
我皱着眉头思索着,这个小娘们,想考我啊,看我天天狂妄的没边,打压一下我,考考我的水平啊。
这个女人啊,争强好胜。不明白我就跟你身边这样?在外面我天天跟孙子似的,就差下跪给领导擦鞋了。哎,知己难寻啊,原配有了,我的小凤仙呢?现在哪个成功男人不弄个两个三个的,恩,又走神了。
抓紧看照片吧,别叫人笑话了,想看我笑话的,都等来生吧。我开始下载照片,校园网不是吹了,一张5M的文件下载2分钟,不知道的以为在索马里上网呢。
我打开第一张照片,是一个张衣柜,第二张是一个床,第三张是一辆路虎SUV,第四张是一个大房间,第五张是一个大的类似浴池的东西。
我拿出手机,给殷珍警官发短信:文件收到,一个小时之后给你答复。
日期:2012-02-02 15:53:49
我看了一下表,上午十点十二分,一个小时,时间太够了,先泡杯茶,放松下,遇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先冷静,所谓泰山崩于前不变色,其实是有科学道理的。
你越是琢磨一个事情,越是不能弄明白,因为大脑处理复杂问题时,需要调动的是长期记忆,而长期记忆基本是非控制记忆,越是想越没用,一定要让思维自然的发散聚焦,这个就是所谓的灵感。所以我先看着图片,什么也不想,恩,这个照片像素真不错,不是佳能单反就是尼康单反,色差对比的好,像广告,估计是佳能,市局真业余啊,怎么不拿手机直接照了。
珍珍给我回短信:我以为十分钟就够了呢。
老李的茶叶都被快我偷光了,绿茶只有铁观音吗?不能换换?什么生活质量。不能辜负了珍珍啊,太可怜了,一个人孤零零的。骗什么也不能骗别人感情啊。那可怜的多了,你能帮的多了,你全睡一遍?
三十分钟过去了,有点扯。还是看照片吧,我打开照片的属性,看下照片的最初顺序和时间,看标号,可以看出这个是从至少80张照片里面选出来的。
日期:2012-02-02 15:59:23
第五张是一个大的类似浴池的东西,应该就是第一现场了,仔细看不是浴池,是类似水疗SPA的东西,这个就是第一现场?起码应该是潘总交代的第一现场。一个月过去了,这里根本不能提取到DNA或者其他的线索,怎么定案?仅仅靠口供?
路虎车就是运输工具,抛尸用的,那么开门的衣柜,床,大房间是什么?杀人的工具呢?不给一张杀人工具的特写?
死者静A不是压制住头淹死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胃部一定有水的,而且死者后脑和颈部必有伤痕,验尸发现都没有,一定是被勒死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还用绳子?要我上去直接就掐死了,用绳子只能说明是有预谋的杀人,我似乎看到了死刑的子丨弹丨。
十五分钟了,衣柜是干什么的?我好像在那里见过,是死者静A的公寓里面,干什么的?衣柜?这个床是干什么的?衣柜是拿衣服伪造现场抛尸的,直接从里面拿的衣服给死者穿上。
我就说这个静A法师,也不可能在寺庙里面就敢于穿1000人民币的内衣,原来是死后着急给穿上的,没顾得上那么多。都是政治戏子,怎么能这样,官员啊,学者啊,出来一定要穿得破破烂烂的,至于为什么,这个道理都不明白可以直接退休了。
死者生前是在做水疗SPA,床是整理尸体的地方?估计是。还有十分钟,
这个大房间是干什么的?挺普通的一个旅馆房间,基本型的标间。没道理啊,这个房间是什么?还有五分钟了,我日的,弄个这是干什么的?英语六级,还有五分钟交卷了,作文没写。
不管了,先打电话了,
日期:2012-02-02 16:05:28
“路虎车上应该能提取到死者的毛发和DNA,假如真是潘总杀的话。作为抛尸工具,还是淹死的,一定有证物沾染的。”我开门见山。“这个不用做DNA的交叉人群比对,你们市局的技术水平就可以做的。”
“为什么要把死者那样的吊起来,”我第一个就问我最关心的。
“没交代。”
“杀人工具呢,”
“绳子,说直接扔了,”
“扔了?扔哪里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当垃圾处理了,”
“就这些证据能定案吗?扯淡呢?地检不把你们都吃了。”我有点不太相信弄了半天就这个办案水平。
现在办案和庭审,都是重证据,轻口供的。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你去自首承认也不行。瞎编推理小说和电视剧电影的都去实地调研下吧。
“估计他这个也是往自己身上揽事情。”我说出了我最初的判断。
珍珍也跟着问我,“这个你怎么看,最关键的,尸体如何进入百X庵的没交代,”
“一定有隐瞒,”
“是啊,一定有隐瞒,”
“你们继续审吧,这个差远着呢。”
哎呀,灵感女神来了,这个女人啊,还骗我!小畜生。我明白房间是什么了。
日期:2012-02-02 16:09:31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我真想你啊。”
“就最近几天,”
“还有,你弄个大房间糊弄鬼呢?你够坏的了,弄个干扰选项,骗高中生呢?小Z能上那个当?”
“我就知道您个没良心啊,在这个房间把老娘都糟蹋了,你还的便宜卖乖。”这里珍珍突然很小声的说,
“是吗?是这个房间啊?那天那么黑,也没开灯,谁能看清啊。是不是你我都不能确定。”
电话那么没声音了,之后是嘟嘟的忙音。
我还是从内心根本性的不相信潘总这样的人能杀人,总经理,也是董事之一,相当于CEO的职务,仅仅小于董事长。这个也要上千万身家了,能亲自干这个事情?
我幻想着能亲眼见到这个嫌疑人,之后握住他的手,说,“潘总,我佩服你,做事情自己抗!”
不过这个是不可能的。这种犯人,基本神仙也难见了。
前几年,一个我们的兄弟大学,出过一个类似的案子。一位身价上亿的老板,手持利刃,把一个全国知名的教授直接给砍死了,起因就是骗钱。那个教授和老板合伙一起搞项目,一个出钱一个出技术,最后那个教授把所有的科研成果都窃取了,自己又单独成立团队,老板花了几千万,什么也没有,最后手刃仇人啊。
不过这个大雁湖和百X庵,应该没有什么仇恨啊,起码不能大到这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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