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寂的宋词——跌落宋朝的蝴蝶》
第23节

作者: 一金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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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5-02 18:12:23

  (五)宰相必起于州郡
  到京八个月后,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正式进入最高决策机构,时在熙宁二年(1069)二月。宋神宗要借助于全新的智囊团,打造和开启一个崭新的时代,催促变法的意旨越来越急,对于王安石而言,是大展身手、建功立业的时候了,他要将多年的学识和实践,依托于象征最高权力的天子皇帝,实现他心目中的尧舜之治。
  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繁忙。神宗遇事不能决断,都会挥一挥手,吩咐让人去征求王安石的意见,可则宣谕,不可则停。朝廷专门设置了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一个专门的变法机构,负责起草和颁布新法令。王安石的案头,文牍累累,堆得如同小山一般。他置身其间,迟睡早起,批阅公文,还要集中精力,通盘考虑改革大计。他拒绝了官员们的宴请,拒绝了美酒与佳肴,拒绝那些与公务无关的一切杂事,沉浸在为国辛劳的满负荷工作中。

  宰相必起于州郡。与京城里那些高谈阔论的政治家们不同,王安石有着丰富的基层实践,亲历民间所看到的贫富悬殊、官场士风,他比别人有着更多的发言权,也有着更为深沉的报国情思,望着亏损严重、国用不足的财政奏报,王安石寻思,为天下理财,当为变法的第一首选。
  关于理财,他与同样久负盛名、饱读诗书的昔日好友司马光曾经有一场公开的辩论。因为河朔大灾,国库无钱拨出救济经费,司马光附议,但王安石并不认同,他说,表面上看,节流减费,可以暂缓一时之急,国库不足,诚为事实,但更重要的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理财之法。司马光认为,善于理财之人,不过是增加赋税搜括民财罢了。而王安石则说,善于理财者,应当是不加赋而使国库充足。两人争论不已,莫衷一是。

  当初,王安石与司马光二人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但不知为什么,自从王安石进京,两人的关系便发生和微妙的变化,发展到后来,处处不合,多有纷争。又如,为刑名讨论一事,更是弄得不欢而散。事情的起因,是一起民事犯罪的判决。登州有一个女子阿云,母亲指腹为婚,嫁于韦家,但阿云嫌弃丈夫相貌丑陋,遂因事谋杀亲夫。登州知府许遵认为,谋杀成立,但未致死,且有自首情节,应以故意杀人致死减二等罪判处。但御史台坚决不同意,认为谋杀亲夫罪大恶极,当以死刑论处。宋神宗将案子交由翰林院讨论,司马光认为当以死罪论,而王安石则支持许遵的意见,当按杀人未遂定罪。最后,宋神宗还是支持了王安石的意见。

  关于定罪量刑,王安石似乎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也显示出他不光有独立思考的习惯,还有着独立特行的性格。早在王安石担任纠察在京刑狱一职期间,曾经有一个案件,京城里有一少年得了一只斗鹑,同伴求之不得,便仗着关系要好而抢走,少年愤怒,追而杀之,开封府判以死刑。王安石据理力争,依照法律,公然夺取与窃取皆为盗,不与之而抢去,与盗无异,那么追而杀之是捕盗行为,虽然致对方死,然与普通故意杀人致死不同,遂予以驳斥。结果开封府不服,后又经刑审院与大理寺的判决,还是支持开封府原判。对于此事,朝廷下诏,王安石论法不当,应诣阁门谢罪。但他不奉诏,说,我无罪!坚决不肯入谢。在今天看来,王安石其实是一个具有法治前瞻性的官员。

日期:2011-05-03 19:59:08

  (六)总把新桃换旧符
  在宏大的变法开始前,围绕削减开支,王安石果断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削减宫室支出,裁减军队,使政府财政开支一下压缩了将近四成。
  不过,随着这些措施的出台,原来名动京城的王安石,也成了众矢之的——他将朝廷内外的皇亲国戚、肱股大臣们都得罪光了。朝廷的支出宽裕了,也意味着那些原来喜欢将国事作人情的官员多有不便,于是,闲言碎语,杂出其中。
  王安石顾不了那么多。他相信,只要于国有利,于天下有利,流俗之言不足恤。他与吕惠卿、苏辙等人夜以继日,勤勉努力,青苗法、均输法、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方田法等一系列新的法令,交付有司和地方官员讨论,数易其稿,相继颁布天下实施。
  新法中花费时间最多,引起争议最大的,当数青苗法。他们用去将近大半年的功夫,试点推行一项惠及百姓耕种的青苗法,早在王安石当鄞县县令时,深知百姓民生不易,逢有灾荒年份,由官府贷谷于民,不仅使百姓度过饥谨,又能按时完成粮税,更可防止富户地主借机发放高利贷,避免百姓家破人亡,这样的做法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欢迎。此外,陕西转运使李参也曾将官府粮食借贷于民,收效甚好。借以鉴之,有点类似于今天的农业银行,当农民遇到发展生产资金有困难,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贷款——一定数量的钱粮,收成后返本还息。立法的基本目的,就是要发展和鼓励农业生产,抵制官僚地主的高利盘剥和土地兼并。

  这一年春节,各地丰收的消息传来,财政收入的状况明显好转,王安石舒了一口气。这个除夕,王安石显得很高兴,他很久没有写诗了,随手题了一首: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王安石《元日》

  新法既频,民情大悦。裁冗理财,国库渐丰。神宗皇帝越发器重王安石,面对群起而攻之的保守官僚集团,君臣二人戮力同心,矢志不渝。熙宁三年(1070)起,王安石被任命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居宰相。新法变革,一一付诸实施。
  有两组数据,可以说明王安石的改革成效。熙宁三年至九年,兴修水利田一万余处,造田三十六万余顷。又如军队,仁宗在位时高达一百二十余万,而至神宗时,削减至六十余万。并且,国防实力大大增强,采用王韶的平戎策,数年间招抚吐蕃等少数民族大小部落三十余万帐,收复宕州等数州,将西北边陲的土地幅员向外扩展二千多里。
  熙宁六年(1073)冬天,熙河之役胜利的捷报传来,这是宋朝开国以来,继太祖太宗之后,取得的最大的一次军事胜利,宋神宗高兴得不知所言,他来到紫宸殿,接受群臣道贺,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解下随身玉带,赐给王安石。
  面对厚赐,王安石婉拒,这是陛下拔能臣,恢复一方,我只是与二三执政奉旨做事而已,不敢独当。神宗皇帝大声说,想当初对外用兵,上下群臣疑惑劝阻,我也差点中止,不是你劝我,哪里有这样的军功啊!神宗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是他和王安石力排众议的胜利,是变法五年来的阶段性胜利,也是北宋帝国几十年来刷洗外侮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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