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
第59节

作者: 酒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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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三人隶属于不同的编制,平素训练都非常紧张,彼此能聚在一起的机会并不多。倒也杜绝了裂痕继续扩大的可能。特别是王洵,一入营后便被封常清当做嫡系军官来培养,加在其肩膀上的任务越来越重。开始还有李元钦和赵怀旭两位队副照应着,不至于手忙脚乱。可第一个月过去后,周啸风又以‘招募的新兵太多,需要组建新的队伍来整训’为由头,先后把赵怀旭和李元钦两个调到别处当队正了,另给王洵派来另外两名飞龙禁卫老兵油子做队副。弄得王洵每天从早忙到晚,连吃饭、睡觉时都念念不忘如何保证不因为本队士卒训练表现过差,连累自己这个赶鸭子上架的队正被上头拉出去当众责打军棍,慢慢地,反而把跟宇文至发生争执的起因给淡忘了。

  入营后第二个月,在没有两位安西军队副的照应下,王洵勉强应付过了所有大小关口。虽然每天累得像条死狗一般,却好歹没被当众责罚。第三个月,他与麾下的五十名弟兄都厮混熟了,彼此之间无话可以不谈,训练成绩便又慢慢提高了起来,渐渐接近赵李两位队副在时的水准。
  这三个月里,他是忙得一天也没顾上回家。接到云姨和紫萝两人的信,也匆匆回应几句,便应付了事。紫萝从前来军营探视的王吉、王祥两人嘴里,知道自家相公的确很忙,虽然心里头有点儿不痛快,却也不敢再拿儿女情长来烦他。云姨则难得看到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孩子发奋一回,心里甚感欣慰,给府上诸人的吃穿用度就格外宽松,连同平素管清理马桶,疏通水渠的老周,都混了一吊半的赏钱,没等过年,从头到脚便收拾一新了。

  正所谓“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第四个月,王洵因为带领麾下弟兄们清扫华清池附近的道路上的积雪有功,被策勋三转,直接升了从七品下归德中侯,实授职位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在与他共同长大的新七旅二队当队正,但每月的薪俸,却涨到了六千钱。“气”得刚刚补了伙长缺的马方两眼冒烟,一个劲儿地嘀咕王洵是“朝中有人好做官”。然而嫉妒归嫉妒,在说了几句酸溜溜的话之后,马方也不得不亲口承认,这几个月来,王洵身上的变化简直可以用“叹为观止”四个字来形容。原本就很高的个头,如今已经直奔九尺而去,肩膀也因为训练时卖力,比先前宽出了整整两寸有余。非但在一干新兵堆里显得虎立狼群,即便被人拉着再跟前来探视的雷万春站在一起,也不比对方逊色多少了。

  除了体型之外,王洵在气质上的变化,也令马方非常羡慕。原本被长安子弟视为流行的疲懒无赖气质,已经消退得几乎难以看到痕迹。相反,如今在王洵的额头、两颊和肩膀等处,都隐隐透出几分刚正味道。虽然他开口说话时,还是嘻嘻哈哈,很少有个正形。可大伙谁都知道,新七旅二队的王队正,向来都是言出必践,只要他肯答应下来的事情,绝对说到做到,不会出半点纰漏。

  对此,安西四镇节度副使封常清也非常满意,在新年后一次跟麾下军官的私宴上,曾经亲口夸赞,“你小子,不愧是开国侯王家的种。现在即便把你送回家去,封某也对得起你阿爷子稚公了。今后有什么打算,你不妨慢慢想想。最近安西那边的大勃律国又在蠢蠢欲动。估计把你们这些新兵蛋子交出去后,老夫就得抓紧时间返回安西去了。你如果想去边塞建功,就跟着我一起走。如果你想留在飞龙禁卫中慢慢熬年头,那也随你。凭你现在表现出来的本事,估计升起来也不会太慢!”

  这简直已经是明显的把王洵当心腹看了,在座众人,包括站在军帐门口当值的亲兵伙长宇文至,都直勾勾地把眼睛转了过来。众目睽睽之下,王洵立刻又被打回了原型,伸出右手,不断地挠自己的后脑勺,“四叔厚爱,按理说晚辈理当接受。但这么大的事情,晚辈不好现在就做决定。还得跟晚辈的姨娘商量商量。毕竟,毕竟他养我这么大......”

  注1:薛仁贵驻守天山时,铁勒九部来犯。薛仁贵连发三箭,狙杀三名部落头领。铁勒九部叹为天人,不战而溃。所以军中一直流传歌谣,“将军一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归汉关!”

[第一卷 长安醉]第五章 春晓 (七 上)

  第五章 春晓 (七 上)
  “长不大的小屁孩儿!”见王洵说得可爱,周啸风忍不住伸出大巴掌,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头。“咱们安西军,可是很多人哭着喊着想加入,都摸门不着的。唯独你,还要回家去问问大人!”
  “是啊,大唐十镇当中,咱们安西军可是首屈一指!”赵怀旭也不忍看到王洵将如此好的机会轻易错过,笑着提醒。“如今四海升平,尚能时不时动动真家伙的,也就是咱们安西军了。”
  “诸位兄长厚爱,小弟不胜感谢!可庶母养育之恩,小弟却不得不考虑!”王洵尴尬地笑了笑,继续挠自己的后脑勺。临入伍之前,云姨的一个重要叮嘱,就是宁可升官慢些,也别主动去冒险。成为封四叔的部将,是为了避祸。可若是跟着老家伙去塞上,就敬谢不敏了吧!
  听出王洵话里明显的推搪意味,封常清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便理解了对方的选择。作为一个生下来就带有爵位的勋贵,即便仅仅是个子爵,王洵的前途也比自己当年平坦得多。不用任何努力便可以锦衣玉食,若是对权力也没有什么奢求的话,完全可以在游山玩水中逍遥一辈子。

  这样的孩子,让他到一年难得见到几个月绿色的玉门关外去博取功名,的确太为难了些。况且站在一直把王洵视为亲生儿子养大的碧云角度,恐怕也不希望王家的独苗跟着自己去吃那份苦。想到这一层,封常清禁不住笑了起来:“随你。这件事,老夫操之过急了。你的确该问问家人的想法,毕竟你们王家这代只有你一个男丁,若是跟老夫去了西域,没三年五载的,恐怕不那么容易回来!”

  “呵呵,到底是个小屁孩!”冲着王洵瞥了一眼,周啸风小声附和。赵坏旭和其他几位将领也觉得失望,苦笑着轻轻摇头。
  “无论今后在哪里,四叔和几位哥哥的照顾,晚辈都不会忘记!”被大伙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王洵举了举酒盏,笑着表态。
  “废话。老夫还稀罕你一个娃娃的感激?不说这些了,喝酒,喝酒......”封常清笑了笑,举起了酒盏。
  几个月来,他在王洵身上投入的精力太多了。虽然不是亲自出面,可那些一个又一个的任务,由简单到复杂,都是费劲心思为这孩子量身打造的。害得他身边的幕僚们一个劲地说笑,问大将军是不是看上了小家伙,准备收其为义子,以便将来传递衣钵?前一种心思,封常清自问是没有的,王子稚当年对自己有恩,就凭这一点,自己也不能夺了他的子嗣。但后一种心思,封常清却着实存了一些,并且随着小家伙的表现越来越好而变得越来越浓。

  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与锤炼,不止封常清一个人惊诧地发现,王洵这个***身上,有着非常罕见的武将天分。过人的膂力和兵器拳脚方面的悟性尚且不论,单单是他能以如此年青的面孔,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将麾下那五十几个不同性格,不同出身的新兵老兵收拾得服服帖帖,并且能心甘情愿地执行他的每一道命令,就远非寻常人能做到。此外,王洵身上固然有着***的很多缺点,如怕吃苦,爱出风头,动辄就心生退缩之意等缺点;但是,他身上同样有着反应机敏,心胸开阔,仗义疏财等明显的优点。这样的人在两军阵前锤炼几年,肯定会变成一块绝世好钢。只要是个领军主帅,看到后就没有不欲得之而后快的。

  敏锐地觉察出自家主帅心中的失落,周啸风等嫡系将领忍不住在心中暗骂王洵不知道好歹。半年前,安西军在怛逻斯河畔因为葛逻禄人的出卖而大败,中层将领折损严重。所以封大将军在奉命重整飞龙禁卫时,才向皇帝陛下提出了‘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招募良家子入伍’的建议。这个建议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当然是为了给飞龙禁卫补充新鲜血液。第二,则是为了替安西军选拔英才。

  如果王洵今天答应了加入封常清幕府,可以预见,用不了太长时间,这个天资甚佳的年青人将一飞冲天。而他选择留在飞龙禁卫军中熬资格,就等于自甘平庸了。也许这辈子能同样能升到一定高位,可没见过血的士卒,永远是个新兵。即便做了将军,也无法例外。
  带着一点点的鄙夷和一点点的不舍,周啸风等人开始主动找茬和王洵拼酒。而王洵心里明白自己肯定会留在禁卫军而不是去上战场搏命,未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大伙这几个月来的关照,所以来者不拒,把借着各种由头找上门来的酒盏一碰而干。几轮酒喝罢,却又在机敏、仗义之外,为自己搏得了一个豪爽的名头。害得周啸风、李元钦等人心中愈发觉得不舍,看向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幽幽绿光。

  酒宴在什么时辰结束的,王洵最后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喝翻了许多同僚,并且把顶头上司周老虎彻底给灌成了病猫。在临趴在矮几上之前,他又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是当日跟李白等人一道写诗喝酒的岑参,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封常清幕府,居然成了一名负责管理往来文书的绿衣判官。
  有岑参在,诗歌当然是酒席间不可缺少的内容。“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当岑参挥毫泼墨,将一首边塞诗写就之时,王洵已经喝得醉眼涅斜,听着周围众军官齐齐拍打桌案,大声吟诵,自己心中不觉也豪情万丈,跟着众人的节奏举杯高歌,“ 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

  不知不觉间,居然沉沉睡去。睡梦里,他看见自己身穿一袭明光铠,手持长缨,与周啸风、李元钦等人西出玉门。突厥人,铁勒人,大食人,一个长得青面獠牙,哇哇怪叫着扑上来。而自己则纵马长前,用长槊将他们一一刺穿,一一挑上半空。
  前方刀如林,箭似雨,却没有任何人回头。
  因为,自己背后,有一道巍峨的长城。
  酒徒注:明天只能一更,要去医院。提前说声抱歉。另,王洵这个人物是不是没出息了些。不着急,他只有十七岁,会慢慢长大的。

[第一卷 长安醉]第五章 春晓 (七 下)

  第五章 春晓 (七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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