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目光回到钱安妮的身上,她睡的很安详,长长的眼睫毛随着她的呼吸而轻柔地抖动,配上她嘴角的那二个小酒窝,真的像是一个熟睡未醒的灰姑娘。可惜我不是王子,要不然我就可以在此时去吻一吻她,把她唤醒过来,然后骑上大白马和她一起回家乡,去看望我那节俭勤劳伟大的母亲,还有那思想超前家庭观念极重的善良父亲。让他俩开心地看着我领着这么漂亮的儿媳妇回归,给他俩已经爬满皱纹的脸上增添些许的光彩。这一刻我才发觉原来我已经把她放在了如此重要的地位,为什么平常的时候我却不知道呢?难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吗?又或者是此时此想只是我的一时有感而发,并不是我内心真实想要的情景?我扪心自问,我应该希望的是前者。再看一眼大妈床边的儿子,我仿佛已经成了这个趴着的孝子,在慈爱的母亲的床前守候,另一侧是我亲爱的妻子在熟睡,她睡着时的脸上很干净也很安详,仿若能有心爱的人守护在床边令她感到无比的幸福。这种幸福也让我的内心非常的满足,我仿佛也变得痴了。只有那滴答的点滴声在提醒着我,一瓶药水就快要挂完了,应该提醒护士来换药水了。
按几下呼叫按钮,过了一分钟,我就听到护士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一看点滴架上的药水,她啥也没说,拿起另一瓶换上,然后把多余的二瓶也一起先放在架子上,看看时间,她笑着道:“你也趴着睡会吧,一瓶差不多要半个小时,我在值班的,到时我会过来帮她换的。”我感激地谢谢她,她却笑着说不用,然后就去值班室了。这一刻我觉得白衣天使依然是那么的可爱,至少这刻的她是这么可爱,让我忘却了很多突破了道德底线的医生眼中见钱,手中的手术刀才会划动的悲凉。
我自问已经很困了,但我真的还不能睡,看惯了社会的不良,让我的内心有一种深深的戒备和不信任。虽然护士小姐笑得很甜,说的也很好,并且在那一刻很让我感动,但感动也只是在那一刻。我还是相信我自己,我不能把这么重要的任务就这么轻易地一句话交给她,不是我把这个社会看得太悲哀,而是这个社会让我不得不有这样的防范心,我知道这不是谁的错,只是现代化的进程中钢筋水泥混凝土把太多人内心深处的那种善良都封存住了,他们只能为了生存而突破很多隐性规则下的铁律。值得庆幸的是护士小姐在半个小时后,果然准时而来,我不由得对她投去一个敬佩和感激的眼神,这年头能够知行合一的人真的不多,如果我的这份敬佩和感激是一种荣耀的话,我想,此刻,她值得拥有。
等到四瓶药水挂完,天已经亮了,医院里也开始热闹了起来,我忙跑到厕所里用水简单地洗把脸,然后在医院外面的早餐店里买了二份早餐,我和她一人一份,回来的路上还顺便买了一条毛巾、二支牙刷、一支牙膏。毛巾她用,牙刷一人一支,牙膏二人合用。回到病房,她还没有醒过来,我把早餐放在她的床边,濑洗好后就自己先吃了一份,见她睡的很香,一阵浓浓的困意袭来,我不由自主地趴在她的床边睡了过去。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看着她在睁大着眼睛看着我,与我的眼神相对时,她羞涩地红了脸,假装着在病床上找什么,其实空空的病床上,除了羞红了脸的她自己根本就没有别的东西。
“你醒了?”
“你醒了?”
我们俩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句话。又是好一阵尴尬。
“你怎么还不吃早餐?”我看到她的早餐放在那一动也没动,关心地问道。
“我起不来。”
“怎么了?”
“没什么,再躺会就会好的。”
看她的表情,再看看那被压塌的被子,我突然明白过来,不知曾几何时,我竟然睡到了她的腿上,把她的腿当成了枕头。
“不好意思,我不应该趴在你的腿上睡的。”
“没事,上次我把你的腿当枕头,这次就算是还你的情了。”
“那我们俩岂不是扯平了?”
“应该说是互相帮助了一回。”
“呃。。。。。。”她总是这么会说话。
“刚才我幸亏没有流口水,要不然就真的是对不住你了。”
“你。。。。。。”
“别误会,我是说如果流口水就会害你湿身了。”咋回事?我怎么把话说成这样了?话一出口,我自己都傻住了。
“喂。。。。。。那只会湿被子。”
“说得对,说得对,只会湿被子。”真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狐狸精,见我说错了话,不着声色间就帮我解围了。看来我还是没有睡醒,回去后要好好地恶补一觉。
“你早餐吃了吗?”
“我已经吃了,你也快点吃吧。”
“我还没刷牙洗脸,吃不了。”
“那你现在的腿还麻吗?”
“不麻了。”
“那就好。”
“你。。。。。。你转过身去。”她的脸又红了。
“干嘛?”
“我要起来。”
“你起来就是,干嘛要我转过身去?”
“你。。。。。。”她的表情变得羞急。
“好,我转,我转就是了。”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她不叫房间里别的人不看她,就单单叫我一个人转,不让我一个人看,这是不是算她对我的单独对待呢?
吃过早餐后,我陪着她配了点药,然后用自行车载着她回去,路上,她的手不再握在那冰冷的车后架上,而是轻轻地搭在了我的腰上,我能够用心感受到那手心里的柔软和温馨,另外还有一点轻微的颤抖,我想,那应该是内心深处的激动。
日期:2011-08-16 10:26:01
第三十四章她要吃我烧的菜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好深也可以说是很浅,在经营之圣稻盛和夫的经典《活法》中,告诉我们人活着的意义在于:不断地修炼自己,使自己死去的时候能够比出生的时候的灵魂更加地高尚。这个修炼的过程,不是人们所想的那样要居深山,击瀑布,阻激流,而是只要去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去认真,仔细地做事就可以了,稻盛和夫就是凭这样的精神,在一生中创建了二个世界500强企业。我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高尚到天天想着活着意义的人,但好好活着,认真去做事,从做事中达到灵魂的升华,这一点是我内心深处一直向往的。既能提高自己又能赚到钱,何乐而不为呢?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我就算是偶尔的熬夜不睡觉,那也是没有什么的。就像现在,我一夜没睡(我自认为在医院趴在钱安妮的腿上休息那一点时间根本不算是睡觉,那么一点时间就算是肉包子打中了狗,狗也来不及吃下去。)却依然有着很好的精神,陪着猪哥一起去小加工厂拉货。说是拉货,其实是我和猪哥二个人骑着车去一人装一大麻袋打包好的衣服回来而已。拉回来的这些是准备晚上放到猪哥的摊位上去销售的,依照我们的计划,先销售二天看看情况,如果销售量好,就划出一部分货在这销售,另一部分,我们准备是周末回家乡去走批发。
工作的意义是高尚的,可过程却是繁琐的,到了小加工厂,我们俩找到小加工厂的老板,用准备好的大麻袋,把货装进去,然后把货紧绑在电动车和自行车上,骑着回家。小加工厂的老板显然没有料到我们会用这么原始的工具拉货,可以看出他不是很看好我们,在我们扎车的时候他过来看了下,说我们这么一点一点销售,怎么行呢?然后摇了摇头。我想我是明白他的用意的,他一直是做批发的,一大批一大批的走量,像我们这么一点点销售,对于他来讲,简直就是一次销售的革命,他是很难接受的。不过没有办法,我们目前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而他既然已经把货卖给我们了,也只得由着我们来。只要我们能在一个月内把二万件羽绒服全部搬走就可以了。
货拉回来,放到猪哥的房间里,我就快速地掉转车头回家,早上匆匆忙忙从医院载着钱安妮回来之后,把她送进了房间,我就急着和猪哥去小加工厂了,根本没来得及在家照顾她这个为了我而挂点滴的病人,现在她的身体很虚弱,正是需要一个人照顾她的时候,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她是为我而病的,这份情不用说我是当仁不让要还的。现在也快中午了,她应该也饿了,要给她买份午餐。不知道她最喜欢吃什么,我决定先问问她,然后再去买,我俩住的地方下面就是饭店,知道了她想吃什么后,下去买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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