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生涯 一个DJ9年来的所见所闻》
第9节作者:
陈怡廷 我安抚着他们并提议打车去吃骨头砂锅,但脚骨不愿意起床跑来跑去,最后只好是我和芋头出去找了家小超市买了些泡面,火腿肠,茶叶蛋带回房间一起吃。他们问我第一天上班感觉怎么样,于是我添油加醋地把所见所闻描绘给他们听,200个小姐被我说成有400个,肇事小姐与保安争吵拉扯时衣服都被拉了下来。两个没见过大场面的阿葱被我忽悠得一楞一楞,眼珠都差点掉出来。
陪他们吹完牛我连澡都没洗就靠在床上就睡着了,这一天把我折腾得实在够累的。在梦里我又见到了小雪,就在我抚摸着她白皙的皮肤并打算对她进一步采取行动时我被芋头叫醒了,他问我今天还住不住这边,如果继续住的话他要下去续交房费。
昨天房间就是芋头开的,虽然我和他关系很铁,但芋头现在毕竟还是在读学生,我也不好意思一直让他开房。我拿了200让他再去续2天房,只是春梦就这样被他打断了实在很恼火。
“你看我丨内丨裤后面是不是破了个洞?”我撅着屁股给芋头看。
“哪里破了?没看到啊!”芋头睁大眼睛凑了过来。
“噗~~~~~~~”我鼓起肚子憋了个响屁朝他凑过来的脸放了出去。
“啊!!!”芋头捂着鼻子跳了起来,作势要打我:“他妈的,叫你黄鼠狼真没有叫错,老子今天运气都被你搞霉掉了。”
“哈哈哈。。。”我和脚骨在那放肆的大笑,所有的疲劳仿佛都随这个屁给放光了。年轻真好,有兄弟真好,真正的兄弟就是将来不论彼此有多大的成就和财富都能和你无话不谈,无恶不闹,哪怕曾经打过骂过也能马上忘记。
吃过午饭,我想起要给朱打个电话,电话号码是昨天从斌斌那要的,他那么忙,请他吃饭估计要预约吧。
“喂!朱强吗?我是阿狼啊,晚上想请你吃个饭可以吗?”我想在吃饭时向朱打探下一些实质性的问题,比如我现在算不算金色辉煌职员,有没有薪水,住宿安不安排等等。
“不用了,我下午要去上海。”朱的语气很平淡,不冷不热的态度让我不好把握。
“那等你回来再请你吃饭好吗?”其实我真的挺有诚意,不管怎么样这顿饭是一定要请的。
“为什么一定要吃饭呢?”朱生硬的语气让我有点不知所措,请他吃饭难道不对吗?
“我还有事,就这样吧。”朱把电话挂掉了。
“怎么了?”芋头和脚骨见我打完电话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说没事,心想还是晚上去问斌斌吧,看朱有什么别的爱好没,投其所好总能腐蚀感化他吧。
下午脚骨要去学校报个到,说那2节课不能缺,不然将来要扣学分。芋头是成教班,去不去都没人管,所以下午芋头陪着我逛。
我想去伍林路把昨天试穿满意却没买的衣服买下来,因为晚上还会碰到小雪。虽然斌斌告诉我小雪已经有个吃软饭的姘头,但我还是不死心,再说小雪自己还态度暧昧呢。
到H市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伍林路买衣服,因为它号称“时尚服装一条街”。既然打着时尚的旗号那价格肯定就不会太便宜,不单是我,各娱乐场所的小姐鸭子也都是这条街的常客。早期在这条街卖衣服的都发财了,我曾经认识几家店的售衣小姐,后来她们也纷纷另起炉灶自己当起了老板娘。现在我已经不是当年的小男生,买衣服也只到商场购买专门的几个品牌,但每次我回H市都会到伍林路转转,寻找当年熟悉的感觉。
卖衣服的小姐对着穿上新衣服照镜子的我赞不绝口,说我这形象再搭配那衣服象极某某明星。我一直纳闷为什么自己对长相可以态度又热情的售货员缺乏免疫力。就象范伟遇到赵本山,几句话一忽悠,口袋里的钱就不跟自己姓了。几个月前,还是在H市,我在某大商场的潮牌店试穿了一件T恤,在试衣间我仔细看了看价格标签决定要捂紧钱包,但在那长相很不错的售货小姐的赞叹声中我冲动了。1200块的T恤穿回家后我被老婆大人骂得狗血淋头并收缴了信用卡,最要命的是后来我发现原来那衣服和某夜店服务员的服装一模一样,现在这件衣服被老婆大人挂在衣柜最显眼的位置里向过来做客的朋友展示,当然朋友们也都会站在她那边讽刺和批斗着我。
脚骨上完课打电话过来,他说要兑现诺言请吃大餐。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句话真没说错,虽然脚骨自己身上的钱花干净了,可他在有钱时曾经仗义疏财,不少同学都受过他接济,现在脚骨找他们要债或多或少也能收点回来。知道我们正在市区,脚骨说就去某大酒店,算是为我接个晚风。
其实我和芋头不想去那家酒店,我们觉得脚骨要钱回来应该留着自己用,要是钱再花光怎么办。但脚骨很坚持,他说答应的事就一定要做到,我们也不再推脱,那样显得很矫情,大不了他没钱时我们再借给他。
脚骨有钱时的样子果然很意气风发,除了参翅鲍燕,家常菜他是专挑贵的点,菜上了满满一桌子。他一直有个信念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和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再说他也不嫖娼,不吸丨毒丨,除了偶尔和朋友打打小麻将连女朋友都懒得谈,有钱时就狠着花,没钱就窝在家里玩玩小游戏。前几天我还打电话给脚骨邀请他和芋头来我现在呆的S市玩,他们答应说等天气再凉快点就来。现在的我特怀念在H市和他们瞎胡闹的日子,只是他们在老家生活,我在S市工作并安家,一起相聚的机会很少。
扯回正题,正当我们三人吃着喝着聊着时,一对男女挽着手从我们桌边经过,男的又矮又胖大腹便便另一只手还拎着个公文包,从他油腻腻的中分头和挂在皮带上的钥匙扣我知道这人肯定是个包工头类型的暴发户,但他手挽着的漂亮女子不就是我今天早上还在梦中亲密的小雪吗。
小雪好象并没有看到我,她们俩手挽着手俨然象一对正在搞婚外情的狗男女,朝着酒店的包厢走去,前面还有殷勤的服务员领路。见我表情异常盯着那对男女的背景发呆,芋头和脚骨也转过去看了看。
“怎么拉?你认识的吗?”芋头问。
“没事!”我现在心里很乱,尤其刚刚还喝了瓶啤酒,那一幕看的我心里很堵,头也开始发晕。
“我去撒个尿。”离开座位我找到厕所用冷水一遍一遍泼醒自己发晕发涨的脑袋。斌斌不是说小雪的男人是个帅得能到处骗吃软饭的家伙吗,刚那个土包子明显不符合特征啊,难道小雪为了赚钱养她男人白天还得出门应酬那些有钱的恩客。真是悲哀,我不但替小雪不值,更替自己不值,大有前途的年轻人咋就暗恋上一个小姐呢。搞得刚才在芋头和脚骨面前那么失态,这世上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人长得丰胸肥臀,金色辉煌小姐那么多,大不了再换个目标就是。(本段完)
最近家里装修比较忙,更新的速度可能稍显慢点,请诸位看官体谅体谅,尽量保持每天更新2-3节的速度。
日期:2009-08-18 18:41:30
十
我记得有位古哲学家曾经说过男人有三大爱好:吃肉,骑肉,肉中肉。不可否认男人拼命追逐的权利,金钱,其实到头来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那团令人消魂甚至丧命的肉!
晚上我向斌斌打听朱强都有什么特别的喜好,斌斌也答不出来,但是他告诉说过几天就是朱的生日,到时准备份象样的生日礼物献上讨取欢心就对了,我觉得这个意见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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