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年太久——弱女复仇的故事》
第22节

作者: 九九十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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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姨的眼睛放出光来,在家闲了一个多月,她真是有点上火了,每天进进出出没一个正经事儿做,找了几个地方可都不合意,如果真能到萧潇的公司工作,那敢情好。谁不知道外企待遇没得说,但一想到无功不受禄,自己总不能白了白了就去上班,一点表示也没有。可一想到那天在家里发生的事情,她又顾虑重重,生怕招来什么祸事。想来想去,还是说,谢谢你啦,萧潇,总是挂念着我,只不过,我怕自己业务不行,应付不了你们的工作。

  萧潇看出她的心思,是怕欠下人情债,说,李姨,一个项目筹备处,纯商业会计,记得都是流水账,对你来说手到擒来,你还犹豫什么?
  李姨苦笑着,欲言又止。萧潇干脆挑开了说,李姨,你放心好了,这份工作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只不过在北方我就认识你这一个会计,所以就跟你说了,你如果不想去,也行,那就请你帮我推荐一个,最好快点啊!
  见萧潇要找旁人,李姨又有点舍不得了,说,那,那我就试试啊,如果做不了,我自己就走人,决不让你为难。
  萧潇笑了,李姨也笑了,终于,在萧潇要走的时候,李姨喊住她,从里屋的床底下拽出一个鞋盒子,拿抹布擦掉上面的灰尘,揭开盒盖,里面是满满一下子的会计凭证,全是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以来付给工商、税务、法院、银行、财政、国资等单位负责人的业务费回扣。其中大部分都是柳华夏代领的,上面有他的签名。李姨说,最初我保存这些单据的时候,还被顾总训了一顿,他说你想害人呀,人家帮了我们,给我们活干,你倒好,还给人记住黑账,让我赶快烧掉。可我是国企会计出身,怎么能把凭证烧了,那是犯法呀,到时候人家要是问我这些钱哪去了,是不是被我贪污了,我能说得清吗?所以,我就把它们拿到家里来,然后骗顾总说是都烧掉了,这不,这些年的回扣单据都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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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9-29 19:33:00
  萧潇看看外面天已经黑了,吸取上次的教训,她没敢自己把这些单据独自带走,而是打电话想让王铁男过来帮忙,可打了几遍也没人接听,这家伙,死哪去了?她低头看看脚下的鞋盒,又不放心把这些宝贝继续放在李姨家,怕她过后反挂,没办法,只好给陈东打电话,他倒是一下子就接了,萧潇将陈东叫过来陪她一起回酒店。
  陈东接到萧潇的电话便抱怨,说是这些天总不和他联系,请她吃饭也总是没空,你到底在忙什么呀?
  萧潇说,我在家乐福超市的肯德基快餐店附近,你开车过来接我,到了打我手机,有话见面再说。不一会,萧潇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眼,便抱起鞋盒,和李姨说,我走了,谢谢你,明天就过去上班吧。

  李姨一直送她到楼梯口,拍拍鞋盒,说,拿好了,路上加小心。
  回酒店的路上,陈东又开始埋怨,你怎么总不接我电话呀,我们有半个来没一起吃饭了吧,出了什么事啦,你这拿的是什么呀?陈东瞟了一眼鞋盒。
  萧潇说,我这不是按着你的指点,正忙着搜集为姐夫翻案的证据吗,你看,这么一大盒子,全是回扣凭证。你知道我是费了多大心劲才弄到手的吗?
  一进房间,萧潇把鞋盒里的凭证把床上一倒,好大的一堆。然后便趴在床上,用计算器把这一大摞单据一张张相加统计,不一会就已经达200多万元了,这让萧潇兴奋不已。陈东坐在沙发,把萧潇统计过的单据拿在手翻看,无意中发现后面有字,仔细一瞧,单据背面全是付给某部门某某人的背书,他挑拣出一张后面写着付法院王洪远,柳华夏代领的单据,翻过来一看,金额是4万元,日期是07年4月21日;又拿起一张单据,后面写着付财政局三检办李勇,金额是3万元,时间是以09年7月9日。都是些在北方市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心中一动,又拿起几张,装做随意翻看,然后趁萧潇在那里埋头统计,偷偷把那张王洪远的单据装进自己的裤兜里。他看着铺了一床的回扣单据心想,这要是真的捅出去,北方的官场,一定是一场大地震!反贪局倒是有活干了,但对自己可没有多大好处,最好是能把这些东西长期捏在自己手里,引而不发,那威力就大了。所以,不能让萧潇对这些东西抱有太多的幻想,想到这,他对萧潇说,这单据后面有签名,你看到没有?

  看到了,萧潇说。
  你发现什么问题没有?
  什么问题?萧潇抬起头,盯着陈东。
  陈东说,这些东西只有经手人签字,却没有收款人签字,在法律上是否能够被采信还是个问题。
  是吗?萧潇坐起身来,拿起一张凭证仔细地翻看起来。

  日期:2011-09-29 19:35:36
  陈东说,根据我的经验,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萧潇不解地望着他,问,这些凭证难道还不说明问题吗?
  陈东用食指往上推了推眼镜的横梁,挤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微笑,说,你作为证据的提供人,由于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你的举证可能会带有很强的倾向性、片面性甚至虚假性。他扬了扬手中的一张单据,我举个例子,某人想陷害某位官员,他自己做了一个财务凭证,写上给这个官员10万,拿着这个凭证到检察院举报官员索贿。检察官就会问他,那你还有没有其它证据,比如说钱是在什么时候给的,现金还是支票,通过银行还是私下,如果你没有其它证据支持,你的举报不会被采信。同理可证,你的这些凭证,除非有其他证据支持,或是对方当事人认可,否则法庭对你的证据可以不予支持。那你想一想,这些单据上的当事人会认可你的这些凭据吗?

  还有这么个说法?萧潇的神情有点沮丧。她歪着头想了想,说,就算它做不了证据,但这最起码也应该算是支出,应该在我姐夫的偷税数额中扣除的。偷税额减少了,那刑期不也就减少了吗。
  这也难说就一定管用。你想啊,顾总的事务所已经黄掉了,新所谁还会留着过去的账簿,如果没有账簿的佐证,这些东西就和废纸一样。
  萧潇不甘心地看着堆了一床的凭证,
  哎,还有一个事,你看有没有用,据我了解,柳华夏他们所里的股东都是挂名的,并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出资人,我怀疑真正的股东就是何毕和王洪远,
  陈东听后说,这种挂名股东的事很常见,虽说是违反现行的《公司法》,挂名股东可能要承担虚假出资或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但一般来说也是民不举官不究,不是什么大事。

  萧潇说,只要他是挂名的,没有真正出资,那这个所就是违法的,只要工商局认真追查下去,就可以慢慢查出真正的股东。
  陈东不屑地笑笑,说,我说萧潇,你怕是在国外呆久了,对中国国情是怎么回事都忘了吧。工商局对那些危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还查不过来,哪有功夫查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萧潇认真地看了陈东一眼,那金丝边眼镜后面的眼睛有些躲闪,她对他今天的态度感到奇怪,觉得和最初自己说要告状时不太一样了,这是为什么,难道他真的和那些人有了勾当?她思索起来。
  日期:2011-09-29 20:52:49
  快11点时,王洪远在办公室接到陈东要求见面的电话,觉得很奇怪,不知这小子又要搞什么名堂。上次答应介绍一个300万的案子给他,但他提供的信息无法证实,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兑现,是不是为这个事来的?他打着哈哈,说,陈老弟,我正在开会,有什么事能不能就在电话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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