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这次柯彦峰的表情相当有诚意,“我初步预计三个月之后如数奉还。”他说,又加了一句“我真的有急用。”
我觉得事情不一般了,于是坚持我的知情权:“你丫到底搞出什么事儿了?”
柯彦峰一脸没奈地摊开手,嘟囔了一句:“搞出人命了。”
我愣了一下,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此君惯于拈花惹草,不想这等高手也有手脚不利索的时候。
柯彦峰看了我一眼,不情愿地说:“快两个月了啊!不能拖了,对女孩身体不好。”
“靠,你也知道怜香惜玉了,早干嘛去了?”我半怒半笑地说。
“去你妈的还笑!”他沮丧到不行,“套子也不是百分之百安全。”
没有废话,兄弟有难,自当插他两刀相助。
我把卡给他,说“你自己取吧”。我的密码他是知道的——我觉得关于我的事情他好像没有什么不知道的。
于是我赶紧加了一句:“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啊?”
“反正不会以身相许。”他想了想,“等你破身的时候,给你免费上堂成人课。”
特么……我只能假装淡定地笑而不语。
像我这样在北语这种男生少得惊天地兮泣鬼神,草木含悲兮风云色变的大观园里混了两年多了还没女朋友、还这么纯洁的男人,的确不多。
不知怎么,我想到了刚才在酒吧看到的那个女人。
她肯定没男朋友,不然绝对不会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
我突发奇想,脱口而出:“我倒是有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你,同志啊,党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什,什么啊?”柯彦峰的表情立刻像一只被踩住了尾巴的猫。
“打听一个人。”我人畜无害地笑了笑。
日期:2011-10-13 20:38:57
柯彦峰果然不负朕望。
在他和女朋友成功地蓄意谋杀一人之后的两个星期内,就拿出了调查报告,并通过他熟稔的搭讪技巧让我在酒吧里认识了那个女人。
于是我和她,沈精,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认识了。
后来我一直在思考,我们这么认识的时候,以她的智商,应该完全明白我跟柯彦峰不是好东西,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其实并不好玩的游戏呢?
沈精也是中文系的,只是比我高两届,她是那种既忙且闲的考研人。
说她忙,是因为我每次见她都要忍受被她的手机打断N次;
说她闲,是因为她似乎并不太专注于学习。这也可能是她为什么要考第二次的原因吧。有时候我想探听一下考研的经验,她却一句也不想多说。
有一次在宿舍跟柯彦峰聊起她来,他就不怀好意地干笑说:“你丫算走一回老桃花运!”
我知道他这么说是故意的,因为这厮知道我不喜欢比我大的女生。而且,沈精究竟是桃花还是狗尾巴草我仍在不确定中。
“她要是没了那些漂亮衣服,把脸抹干净,我还真不敢想象她是什么样子。”
柯彦峰一愣:“我靠,这玩乐开大了啊,你别是要告诉我说你们还没有过吧?”
我立刻反问:“有过什么?”
其实我当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这年头的男生不可能不清楚的,但是我有时候就是乐意跟他逗贫,这也算是一种生活调剂。
所以我接着说:“我想啊,可不知道她有没有这意思。”
柯彦峰很鄙视地看着我,说:“狄威,这种事情要拿出点男人的果敢精神来,难道你还指望女人主动?”
我为了尊严而反驳:“我跟她连一点亲热的基础都没有,你和莎莎是怎么搞到一起的?”
莎莎就是陈莎,就是这厮的女朋友,就是和他一起蓄意谋杀人命一条的女生。
全班男生为了表示对莎莎的喜爱、以及对柯彦峰这小子的羡慕嫉妒恨,每天都要开玩笑似的宣称,莎莎能找个更好的男朋友。
鲁大爷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说,世上本没有绯闻,说的人多了,也便成了真相。
因为我们的语言攻击,莎莎最近好像也不怎么理柯彦峰了。
提到莎莎,柯彦峰这厮立刻来了精神,眉飞色舞颇有成就感地说:“带她去K歌啊,K到宿舍铁定关门儿了,就去招待所了。”
“进房之后呢?”我穷追不舍。
“也没什么了,”他使劲搓搓手,不过仍然难以掩饰他的不好意思。你要知道,无论多么流的氓,都曾经是三好学生。
“关了灯躺在一起,就什么都顺其自然了呗!” 柯彦峰停顿了一下,看我还在等着他的下文,撇着嘴说,“接下来就不用我教了吧?”突然又瞬间来电地说,“你不知道,我和她……”
门突然开了,王子跑着篮球满头大汗地冲进来,直奔饮水机一通牛饮。要不是他皮肤不算黑,一般人会以为是一阵黑旋风。
王子是我们系里少见的东北大汉,长得又比较阳光,当然脸上也时不常地出现几颗太阳黑子,所以在学校里颇得女生好感。
我摇摇头冲着柯彦峰乐。因为他那表情,很像早泄。
王子坐下来一边擦汗一边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们:“咋的了?啥事儿这么招笑儿啊?”
我不说话,柯彦峰站起来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叹息着:“一次生理卫生课就被你丫搅黄了。”
王子一下明白了个中缘由,高声道:“我是反三俗协会的!”
日期:2011-10-13 20:39:22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下半身的生理活动让我不得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幸好这种事情在宿舍里早已经是半公开的了,倒不存在难为情不难为情这么一说。
然而我脑海中出现的画面却令我很担心。
因为沈精和那个我一直暗恋的女孩子,那个来园里第一次遇见的女孩,是同时出现的,我不知道我想得到究竟是哪一个。或者说,我分不清我究竟在意谁。
我向来认为自己对那不知名的女孩是一种绝对纯洁的向往,绝对干净的精神爱慕,可是怎么会这样呢?
射了以后,我想,不论如何,明天要见见沈精。一来很久没见她了,二来很想确认一下,当她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会不会有邪念。
日期:2011-10-13 21:23:46
下午睡足了觉,一溜小跑直奔五道口必胜客,一上楼我就看见了沈精。
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胸前和裙摆镶着黑色的蕾丝层,头上长长的黑发松松地在左侧,脚下是一双白色凉拖,朴素大方,不像初次见她时那么神秘,那么高傲了。
我不得不佩服她穿衣打扮的功底,这完全是变了一个风格,相当于蔡依林三张专辑之间的风格跨度。真不知是她可塑性太强,还是衣服都是成套买的。
她等我坐下,才放下手里的果汁,嫣然一笑:“我今天的样子很奇怪么?”
“不啊,很好,感觉更年轻了。”我赶紧说。
她好像有点生气:“你意思是我以前老气?”
“啊?不是,我的意思是……”
我忙着解释,心想女人真是麻烦。
可是她不等我解释:“好了,”她微笑着挥挥手,“我才没那么小心眼,只是提醒你以后恭维女孩子的时候不要用比较级。”
“嗯,”我深有感触,女孩子不夸或者夸多,都是错。不夸显示不出来你对她的关心,夸多了则言多必失,你要不是有点语言天赋简直想砍语文老师。
沈精靠在椅背上,长长的指甲优雅地敲着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找我什么事?”
我把准备好的说辞和盘奉上:“好久不见,想见见你。”
她笑着摇头:“不可能啊!”
我一怔,她又作戏般地探身向前挪了挪,说:“你喜不喜欢我?”
她说话的声音不算大,可也不小,周围已经有人在看着我。
我真想不到她比我还快地进入恋爱状态。
那一瞬间,我脑袋里面回旋着无数个想法。
说喜欢,那绝对是违心的,我对她只是有一点肉体上的幻想,其他方面,我们还仅仅是普通的认识人而已,连朋友都算不上。我若从此成为她的男朋友,就失去整个花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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