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绝艳录:中国历代极品美女传奇》
第45节作者:
鱼梦龙 日期:2012-08-26 09:36:26
1、史上yin荡第一人?
在网上,有人骂文姜不要脸,是“史上破鞋第一人”;还有人骂她很无耻,是“史上yin荡第一人”,可谓骂得狗血喷头。说实话,哥有点小小的不同意见,想还文姜小姐一个小小的公道。她真是一只“破鞋”吗?她真的有那么坏吗?
关于“破鞋”的问题,王小波在他的《黄金时代》里有过精彩的论述,说一个叫陈清扬的女医生找他讨论她是不是“破鞋”的问题。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可她以为自己不是,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偷过汉。可他偏说她是“破鞋”,他的理由是:“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
有人把文姜也叫做“破鞋”,可能是因为诗经里的一首名为《敝笱(gǒu)》的诗,把“敝笱”当成“破鞋”,好比把卫生巾当成卫生纸,丫的,真够YY的!没有道理可讲嘛!关于这个问题,下面还会专门谈到。
再说“史上yin荡第一人”,无非是说她和哥哥诸儿乱/伦的事。乱/伦就一定yin荡,就一定无耻吗?这是一个问题,值得探讨。
什么叫乱/伦?通常来讲,就是人类近亲间发生性行为。现代人谈起乱/伦,无不鄙视唾弃,深以为耻,认为这是肮脏的,龌龊的,只有禽兽才能干得出来。现代医学也告诉大家,近亲结婚,生育率低,后代死亡率高,常会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因而婚姻法也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马尔克斯也在他的《百年孤独》中,向我们描述了家族内通婚的可怕后果:生出怪胎,后代长出了猪尾巴。
对于古今中外发生的乱/伦行为,我们统统斥之为“行同鸟兽”、“衣冠禽兽”等。首先,哥要替禽兽说句话,我呸,请不要侮辱禽兽。禽兽怎么啦?禽兽就没有感情啦?“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比如,大雁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对爱情那是忠贞不二,不像有些同志包二奶三奶,那才是“禽兽不如”啊!其实,拿今天的标准去衡量和要求遥远的过去,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
日期:2012-08-26 09:39:56
首先,让我们浪费一点时间,来了解一下远古时代的婚姻现象。当时主要有三种婚姻形式: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专偶婚制(即一夫一妻制)。其中,“群婚制”又分“族内婚”和“族外婚”两个阶段。
“族内婚”也叫“血族婚”,是指氏族内同辈男女(兄弟姊妹)的集体婚配。你也可以把这叫做“集体乱/伦”,男人今天和这个女人睡,明天和那个女人睡,孩子长大后,都不知道该喊谁叫爹,再说那时候也没有亲子鉴定,连女人自己都搞不清楚怀的是谁的种。
“族外婚”也叫“亚血族婚”,是两个不同的氏族之间兄弟姊妹的集体婚配。这时已经不允许本族内兄弟姐妹之间乱搞了,但允许你和别的氏族同辈的异性乱搞。
后来,这种配偶的范围越来越小,异姓的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对偶同丨居丨,便成了“对偶婚”。对偶婚的男女过着“暮合朝离”的同丨居丨生活,嘛意思呢?就是男人晚上要到异姓的女人那里过夜,白天还要回到自己的氏族里干活,两头忙活。由于男人或女人都不止一个相好的,所以两性的结合并不固定,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仍然存在。
再后来,对偶的男女关系慢慢稳定下来,形成了长期独占的同丨居丨,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不能动我的马子,我也不去搞你的老婆,这便是一夫一妻的“专偶婚”。
马克思曾经说:“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社会学家李银河也认为:“禁止乱/伦最初只是从遗传角度上来考虑,防止人种的退化。乱/伦是不涉及道德方面的问题的。在我看来,表兄表妹只要承诺他们不生育,完全可以让他们结合”。
在古埃及,统治者认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统的纯洁和高贵。古埃及语中,母亲、姊妹、女儿和情人都是同义语,古埃及的乱/伦婚姻遍及于王室和民间。著名的埃及艳后克丽奥佩脱拉,就是兄妹结合所生;而她十二岁时,就和自己五十岁的父亲结婚;父亲死后,她又和自己的儿子结婚;当凯撒杀死她的儿子后,她又勾引凯撒。
在古希腊神话中,天神宙斯在杀死自己的父亲后,和自己的母亲结婚并生下女儿,后来还娶了姐姐赫拉为天后,并生下儿女。这种血亲婚姻,都与维持自己的血统纯正有关。
在中国,若说史上“乱/伦”第一人,恐怕要算伏羲和女娲这兄妹俩了。相传伏羲和女娲是人类的始祖,俩人既是兄妹,又是夫妻。唐末李元的《独异志》这样记载:“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就来就兄。”在出土的汉墓画像石上,就有伏羲和女娲的交尾图,伏羲为人首鳞身,女娲为人首蛇身
日期:2012-08-26 09:50:44
再来说说文姜所处朝代——周朝婚姻的几个特点:
第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fán)”。周朝建立以后,周公制定了周礼,各种礼仪也随之逐步完善起来,包括婚姻嫁娶也被纳入到礼仪的规范中去。同姓不婚,是周代婚姻的第一条规范。王国维说:“商人六世以后(同姓)或可通婚;而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女子称姓,亦自周人始矣。”周人的“同姓不婚”,一是为了优生优育,二是为了避免族群的内部矛盾。因为同姓结婚后,就把同姓内部原来的嫡庶长幼亲疏等秩序打乱了,规则乱了,一切都乱了。“同姓不婚”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异姓贵族之间的政治联姻,相互借重。周朝有很多的分封国,各诸位国贵族之间,以及周王室和诸侯之间互为通婚,常常以联姻为手段,结成国与国之间的联盟。
第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现婚配的方式,对周朝及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周王子女的婚嫁和诸侯子女之间通婚,大多数由父母之命来实现,婚姻的男女主角几乎没有选择的权利。这一观念同时也影响着下层社会。诗经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反映的就是这种被人们广泛认可并接受的社会观念。如果不通过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就完成了婚配过程,就会被认为是“奔”。而“奔”是不合法的,或者说是不合礼的,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第三,自由恋爱,原始遗风尚存。那个时代,既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规范,也有自由恋爱的古老之风。毕竟去古未远,上古自由相恋的风俗依然影响着春秋时代的男男女女。《诗经》里就有很多男女自由相爱、私定终身的诗歌。实际上,那时的男女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保守,性观念很开放,只要两厢情愿,就可以在一起,甚至上床或者野合(孔子就是孔纥和颜征野合而生)。这是一个原始婚恋遗风与周代文明礼俗并存的时代。
总之,春秋那时的人们,对男女的交往以及爱情、婚姻等问题的认识,与我们今天的认知相去甚远。所以,只有当我们把自己置身于那个时代,才有资格对文姜和她哥哥的“乱/伦”说三道四。另外,齐国原先是“东夷”的地盘,受殷、周之礼影响较弱,婚恋及性观念相对开放,所以说文姜和她哥哥诸儿“乱/伦”,也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尽管不为人们所赞同,但远不及后人想象的那样yin荡与罪恶。男女之间自然生发的感情,你为什么非要扣上“史上yin荡第一人”的屎盆子呢?
哥之所以费劲地替文姜辩解,就是为了让大家了解一个真实的文姜。其实,就她和哥哥之间的那股痴情劲儿,还有点韩剧“蓝色生死恋”的味道。闲话少说,下面进入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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