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岛作律师》
第2节

作者: abad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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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正为律师费争吵不休时,我们的前台接待说,永庆玻璃的张总在接待室要见我。

  永庆玻璃是我们的大客户,每年付给我们的律师不少,我们一直合作很好。张总亲自登门,那一定有什么大事,有大事就可能有大案,见钱眼开,我扔下工只扑接待室。
  日期:2013-01-17 06:37:55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刘小桃,我的第一感觉是,这姑娘真高啊!。她和母亲神情忧虑坐在张总身旁,两条腿从沙发上长长地伸过来。我确信,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打她的主意。
  “你好,李律师,这位是我侄女,这位是她母亲,今天早上她父亲在上班的路上发生车祸死亡,”张总介绍说。

  “哦,这太不幸了”。我感觉我的同情持续了有数秒钟,然后就转为喜悦,他找我自然是要办这个交通肇事案了。这样的案件每个律师都愿意办,特别是交强险改革后,保险公司都被追加成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律师的收费有所保证,不怕赢了官司收不到钱。当然,表面上我努力保持着庄重和严肃,并且加了一点点的悲伤,就像死者也是我的亲人。
  我快速地问了他们几个问题,显示出我对这件事的关心与专业。报警了没有?司机拘留了吗?肇事车有没有保险?是单位车还是私人等等,她们一脸茫然。其实,早上刚出的事,估计就连交警也不一定知道,更别说委托人了。
  “这个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懂法律的问题,所以求助于你”。
  “张总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您这样说我可担当不起啊,不过您找律师是对了”——本来我是想说你找我是找对了。“公安部刚刚出了个的便民服务条例,律师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可以提前介入,帮助受害人处理事故及相关的理赔事务。再说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与公与私都义不容辞。”我不知道是赞扬我们和张总的关系还是在表扬自己,那情形好像我是正义的化身。
  永庆玻璃的张总名叫张平,我们都喊他张总,是个东北人,为人很豪爽,本人没有多少文化,据说是靠往俄罗斯贩卖中国廉价羽绒服和裘皮大衣发家,5年前来青岛投资,很快发了起来。但是外面又欠着数百万元的巨额债务,他有多少资产,又有多少债务,始终是个迷。他和我们的主任房峰过从甚密,但具体的业务都是由我来做。
  “有李律师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那她们的事我就交给你了”,张总站起来说,“我还有个会要开,详细情况让她们和你谈,至于律师费嘛,要优惠的”。说完,他笑呵呵地和我握手告别。
  张平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心里直犯嘀咕,是什么意思?要是他自己的亲外甥,那打死这律师费是不能收的,他说优惠又是什么意思呢?是可以收,但要照顾,少收?
  我叫来我们的助理黄丽,让她做一个详细的接案笔录。对我来说,最纠结的是律师费。

  不一会儿,小黄就送来接案笔录。
  接待律师:李正。记录:黄丽。
  委托人:刘小桃。联系电话:13106321678
  案件内容:死者刘海洋:委托人父亲,汉族,1959年7月2日生,黑龙江黑河市人,安居物业公司员工。2008年3月26日早6时30分在海尔路与华山路口发生车祸死亡,属城镇户口。被抚养人:无。

  肇事车辆:鲁U8N223。
  其他信息:无。
  我快速扫了一眼《接案记录》,委托人姓刘,和张总不是一个姓,这说明这个刘小桃并不是张总的亲侄女,至于是什么关系,那就不好说了,对于纠结的收费问题,我马上有了主意。
  我让黄丽为她们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协议,在谈到律师费用时,我说算了吧。我和张总不是一般的关系。她们说,那怎么行呢?执意要我按规定收。我说,“你们这样让我太为难了,打回来再说吧!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关键是要查清案件事实,给死去的人一个交待,按照法律的规定,肇事者应该被拘留的!不能让死了的人白死!”我说得义正严词,她们听得连连点头。  

  “打回来再说吧!”——我摞下这话是把话没有说死,我并没有说不收了,前面那些话也可能是客气!中国人说话都这样,含糊其词,是不一定是就是,不是未必一定不是。我打算先不收,这样的案件有保险,不怕白干,结案后按比例收要比正常收费高,这叫以退为进。这样,我不但买了张总一个人情,钱收回来也不用给所里交提成,简直一箭三雕。
  这样想着,我当着她们的面给我们的房主任打了个电话,我说张总侄女的父亲发生车祸,这律师费咱不能收吧。房主任在那边说,那是那是。

  小桃和她母亲感动快流出了眼泪,我的心里也乐开发花。人在这时候是最需要他人安慰与帮助,我对她们的这个好,她们会记我一辈子的。
  日期:2013-01-17 09:48:10
  我在写这个案子的时候,曾经一度想放弃,因为比起我后来办理的案件,这起案件简直不值一提,但是后来我改变的主意。而且越写越详细,我还希望任何读了这个案件的人能有所收获,并且学到一些法律知识。我甚至认为这是我的责任!毕竟,并不是每个开车的人都懂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
  一年前,在中国的西安发生了一起吸引全国人民眼球的“交通肇事”案。一个弹钢琴的大学生把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工撞倒,其时,那位女工还没有生命危险,她试图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这位大学生认为,“农村人很难缠,以后的麻烦没完没了”,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八刀,刀刀致命”。最后,这个大学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这个案子引发了全国人民的讨论,后来又衍生了几个案件,双方律师在法庭斗法,教授专家在电视上辩论,网民们在网络上各抒己见。一场车祸引起的关注甚至冲淡了中国人春节的喜庆气氛。

  我们那位“优秀”的大学生杀人的动机是“农村人难缠”,他的本意是不想赔偿或者他认为他根本赔偿不起,“还不如将其杀死”。那时,我就想,他的车应该有保险啊!有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他担心什么呢?这几年百姓有钱了,车越买越好,很多人知道买车时不买保险上不了牌照,上不了牌照就上不了路,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出事故后如何赔偿。如果那位肇事的大学生有一定的保险知道,他会知道,在那起事故里,他几乎不出一分钱的赔偿时,他还会去杀人吗?

  我想不会。
  拿到《接案记录》后,我最关心的还是肇事车的保险,鲁U8N223投没投保险?都投了什么保险?从何去查呢?
  我试着给肇事车司机打了个电话,我说我是刘海洋亲属委托的律师,想了解一些情况。他的态度非常不好,说刘海洋横穿马路,他根本没有责任,或者最多是个同等责任。我说您车是哪个保险公司投的保,都投了什么险?他说无可奉告,由交警去处理好了,什么样的结果他都能接受。我想给他解释一下保险方面的知识,无论将来的责任如何划分,只要他投了保险,他就没有损失,但他直接挂了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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