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的梦》
第11节

作者: 我就是来瞎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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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沈,有时间常来啊。”程父最后一次诚心诚意的对我说。“哎。”我爽快的答应着回头看了一眼这三个男人,程驰比他父亲和弟弟送的更往前了几步,大约和他们拉开五六步的距离,我几乎是尽了最大的力量加快脚步,拐过楼角,回头看看程驰没有跟上来,有几分轻松,有几分失望,快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看来他爸爸对你印象不错啊。”曲晓景站在我家大门外,夸张的大笑着。今天是她来找的我,“帮我妈做完晚饭,我没顾得上吃就跑来了。”方才她看到我时就急忙这样说。
  “急什么啊,好奇心那么重。”“不是啊,你的事我能不着急吗?云舒你今天真穿这身衣服去了吗?”“是啊,事先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怎么了?“哎!你呀,我以为你不好意思在蒙我呢。明明有新衣新,怎么不穿啊?”我知道她是指上周我妈妈去省城汇表给我买的那件水蓝色碎花的确良衬衣。“这件衣服太漂亮了,云舒。如果我相亲,就来借。”当时我们笑作一团。

  日期:2011-02-28 13:09:47
  第五章 分别
  转眼到了八月中旬。一天,天气闷热,有些阴沉,将近十一点半时,我准备做饭,顺手拿起笤扫打扫走廊地上的一点纸屑和果皮。程驰突然推门走了进来,我完全没有想到他会来,傻傻的愣住了。
  我刚刚洗了头发,用一块粉色提花毛巾包着,穿着做家务时常穿的半旧蓝底白色碎花连衣裙,脚上是淡蓝色拖鞋,程驰见我这样的装扮,也有片刻的愣神,我想他进门前一定在院子里听我爸爸告诉他我在家了,所以他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我爸爸今天早回来了一小会,在院子里换大门上的暗锁,锁头坏了几天了,他才抽出时间买了新锁,我家的狗虎子一定是在他开大门换锁时趁机蹿出去疯玩了。
  程驰就这样意外的出现在我面前,一点城府没有的我,回过神来,脸上表现出来的巨大惊喜和几分幽怨尽数被程驰看到。

  “哦,家里客人总是不断,不然我早来了。”他谦虚客套的同时掩饰不住兴奋得意之情。“都是去贺喜的啊。”我淡淡的说。“什么喜啊,侥幸而已。”程驰见我不冷不热,有点泄气,“你都听说了?”“别人都听说了,我能不听说吗?我以为你已经去报到了,不会来了”“我怎么也不能不辞而别呀。是啊,我该早点告诉你。不过我不认为我考的多好,也就没想张扬。”

  “还不满意?我如果考上天津大学,我会拿着大喇叭站在中心马路的十字街上对全市人民广播。”“哈哈。”程驰不置可否的笑笑,说:“你会吗?”
  “谦虚过度的背后隐藏着骄傲,我会,怎么不会?是考上的,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怎么不张扬?”
  “你的通知书还没有到吗?”他似乎很关切的看着我。“没有,看来我不是被淘汰就是被捡漏了。”
  “瞎说,你怎么也不至于啊。去年又不是没有考上,是你没去啊。”
  “如果我哪也考不上怎么办?”听我这样说,他突然脸色一沉。“你和曲晓景不一样,不会考不上的。如果真考不上,那就复读一年。”
  我爸走了进来,以前程驰来过我家几次,现在还是第一次见到我爸,他有点拘束,但也不失大方的叫了声叔叔,“哎,你坐吧,坐。”我爸摆了摆手,示意他重新坐下。“爸,这是程驰。”父亲面带笑容仔细的看了一眼程驰,“以前在一起学习过,是吗?”
  程驰和我对视一眼,点头称是。
  父亲在抽屉里翻了一会,找了一把稍大的钳子,又出去了。
  我能感觉到他对程驰的冷淡,心中有些过意不去。
  日期:2011-03-01 13:35:32

  依照父亲平时待人接物的态度,方才他对程驰似乎不太热情。我想,或者有点大鼻子小眼睛的程驰,只是在我的眼睛里是完美的,那是因为我对他怀有特殊的好感,甚至还有更深一层的,连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感情因素。父亲未必洞察我的内心,否则他会给女儿一个面子,放下身段,对程驰亲切一些,热情一些,犹如程父对我。这并不困难,无论真假,让人感念。

  或是无意,或是疏忽,恃才清高的父亲,或许本来就看穿了我对程驰这个大男孩的好感,因此,才会刻意表现出几分冷淡。
  无论出于什么,我都能感觉到父亲对程驰的印象一般,尽管他至始至终没有评论过一个字。
  这不能不让我心虚。
  或许父亲是有道理的。
  可眼下程驰是来辞别的,第一次见到我家长,父亲不冷不热的态度,会使程驰有怎样的想法啊,以后他会不会因此打怵来我家,如果他真想来,打骂也不会走。脑子里突然间涌出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使我倍感胸闷,心烦。

  程驰也显得不太自然,他不像以前每次来那样侃侃而谈,始终也没有说几句话。在这样的气氛中我甚至忘了给他倒水。他几次落寞的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沉默一阵子,看了一眼我家的三五牌座钟,站起身来说:“快十二点了,我回去了。”
  “等一下。”他略微怔了一下,站在原地。我忙去里间迅速打开我的衣柜,从里面拿出那只早已准备好的钢笔,在手心里掂了掂,这只英雄牌金币是驼色的,银色笔帽,比一般的钢笔精致小巧,手感十分舒服,我保存这只钢笔有一年多了。那是去年母亲荣获省先进工作者时得的奖品,价格是普通钢笔的二十倍。因为是名牌,笔尖又包金,所以人们叫这种笔为金笔。

  那天晚上我和父亲看到母亲得了这么好的一只钢笔,都非常喜欢。“写了十几年材料还真没用过这么好的钢笔。”父亲不住的把玩着,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这只钢笔给孩子吧。”母亲细声细语的说。
  “怎么,舍不得给我?”“不是,别人家这么大的姑娘都有婆家了,我家云舒太单纯了。这支笔也不是给她的,是让她保管,等到她什么时候有了对象,就可以送给她男朋友。”“恩,这个办法好,既然是这样,我也不争了。”父亲看了我一眼,慈祥的笑了笑。于是我把钢笔收藏起来。
  现在我决定把这只钢笔送给程驰,这件事我不会告诉父母,这里面的故事我更不会告诉程驰。这般隐忍到底为什么,于是感觉眼睛里有湿热的泪正在涌动,忙用手背擦了擦。
  边换拖鞋边想,送给一个男生这么贵重的东西,是不孝还是不该,这个决定无论是对错我都要承受。
  眼下他马上就要离开,我绝不能让他空手,一定要留给他一个纪念。可是以后父母真的问起来我怎么说呢,程驰这一离开会再来吗?
  日期:2011-03-02 13:30:50

  我送程驰来到院子里,这次他来的突然,我没来得及换一换衣裙,只能穿着做饭时才穿的半旧碎花连衣裙,这多少让我感到有几分遗憾,缺少了一点自信,还有说不清楚的忧郁。如果不是打定主意多送他一段路,那方才在里间取钢笔时,连脚上这双黑色条绒布鞋也不想换了。情绪低落,心情复杂的我,默默的随着程驰来到了门口。
  父亲已经换好了大门上的暗锁,看样子他去找我家的狗了。
  虎子每次跑出去都要在附近的几个胡同疯玩够了,如果不去找,短时间是不会回来的。
  我轻轻带上门,傻傻的看着程驰掏出自行车钥匙,打开车锁。似乎这时我才发现他今天和以往不同,他穿了一身新衣服,连鞋也是新的。
  雪白的的确良衬衣,深蓝色涤卡长裤,崭新的蓝白相间的厚底运动鞋,这时的他看上去更加潇洒健美。

  他真的要远行了,我有些伤感。
  这次程驰没有像以往那样到了大门口就让我留步,而是推着自行车一声不响的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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