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7-25 1:04:10
前言
她叫丹丹。
和她,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可以说缘起于网络。
自从小学被初恋拒绝之后,我从此摇身一变,从一个活泼开朗热情好动的男生,变成了一个多愁善感郁郁寡欢的宅男。
除了书本以外,网络便是伴随我成长的益友,但并非良师。
网络给我提供着说话的环境,而且是说真心话。
我不必在意对方是谁,因为远在天边,彼此也不认识,所以可以尽情宣泄和倾诉青春少年的情怀,不管是酸涩的、悲戚的,或是幸福的、快乐的。
只要有人愿意听,我就很乐意说。
同时,我也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喜欢听别人说故事。虽然大部分时候并不能帮上什么忙,只能静静听,但还是会用心去感受。
而且,我也因为小学失恋的打击,一直用心去开导情感上同样受过创伤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一个网友加我,打过招呼之后,她很激动地说她是三年前和我聊过的,那时候因为听了我金玉良言般的开导所以才没有选错人,现在过得很幸福,对我很感激!我真是太意外了,想不到我还做了别人的恩人了。这种感觉真好!只是把一个美女开导到了别人床上而不是我自己床上,这恩施得有点大。
我并不想时常做这种恩人,因为我并不博爱,而且我也希望所有人的情感经历都是顺利的。但是很遗憾,生活中没有完美,苦痛远远多于快乐,挫折也远远多于顺利。
所以,我只是单纯喜欢那种分享的感觉。
古龙说,没有人分享的快乐,便不是真正的快乐。这是句很有深度的话!我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也得出自己的话:有人分担的痛苦,便不再是真正的痛苦。
这样说有道理吗?
从此,我喜欢分享。分享别人,也被别人分享。
好像有点扯远了,赶紧拉回来。
和丹丹相遇其实是偶然,而聊得投机则是偶然中的偶然。
最初是她先给我的日志评论,可能写得有点黄,所以她说话不够友善。那篇日志是这样写的:
“思念,又爬上心头。
关上灯,对着落地窗静静发呆,月光射入房间,温柔恬静如恋人思念的心情。
又想起你的美丽,欲望便开始在身体里流窜。
我仿佛看到你在我面前扭动着腰肢,婀娜的身影在月光的斜照下越舞越快。
显然,你有点急了。
我按兵不动。
银白色的月光,缎子般光滑白皙的皮肤,性感的曲线,还有最原始的欲望,融合在一起,天衣无缝。
你开始颤抖,不时夹着几句呻吟,眼神在向我求助。
那是我见过的最勾人魂魄的眼神,任何男人只要被这样的眼神看过一次,就会欲火焚身,不死也伤。
我还是不动声色。
你急了,真的急了,舞步凌乱。
那已不是舞,是在求救。
你像是拼命想要抓住某样坚硬的东西,仿佛只有它才能够救你。
那是男人才有的东西!
再没有比这更适合的时机了,我纵身过去,将你搂入怀中,双手顺着衣领滑落下去,穿进那柔软隐秘的山谷。
然后你嘤咛一声,倒在我的怀里,整个身子都瘫软了。
我仿佛可以听到山谷下溪水流动的声音。
你的身体很烫,脸颊荡漾的红晕和迷离的眼神,告诉我你已经不能再多等一刻。
我抱起你,快步没入在前方幽暗宁静的树林深处……”
其实这是我以前写来挑逗女友的一条短信,之所以作为日志放在QQ空间里,是觉得这不过是文字而已,证明着我们年轻时有过的情趣,也证明我们曾经年轻过。
想不到却被丹丹视为大逆不道。
丹丹直接教训我说:“你这么明目张胆地宣扬黄色文字,不觉得对不起社会主义吗?低俗!”
这是哪里来的黄毛丫头,居然敢太岁头上动土!而且还是在太岁心情不好的时候。
“是的,我低俗,你高雅。但总有一天,你也要做低俗的事!”
我毫不客气地回敬她。
然后她再回敬我。
于是,俩人像是前世结了仇一直追杀到今生一样,你砍我一刀,我刺你一剑,你再反削回来,我再直劈过去。一阵激战下来结果两败俱伤,然后各自养伤。也许伤痛最能激起人类对生活的参悟,所以恢复元气后再次冤家路窄狭路相逢时,却已是一个月后,而且已经冰释前嫌,不记旧怨。那一次,我们聊得很投机,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这大概就叫做不打不相识。
之后,我们每天晚上都聊天,QQ是基本工具,有时也电话或者短信联系。也许是性格所致吧,我们都喜欢开玩笑,喜欢捉弄人,所以越聊越热乎。
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变得相当熟识,甚至亲密。
这让我想起一句经典语录:泡MM就像聊QQ,每天哄她两小时,很快就可以太阳了。
我偶尔想,依照我们的速度,是否很快可以太阳呢?
她又会否是一个寂寞难耐的美女呢?
对不起,我又低俗了。
请原谅身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工科院校(不考虑质量的情况下),我无法甩脱这种低俗的条件反射。
正是因为聊的投机,所以后来我们决定见面。那是在相遇快两个月之后,也就是2011年立春的那天。
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选择在这一天见面,是因为这一天是一年的开始,具有象征意义。
而见到她,则令我除了暗叹自己的英明睿智目光如炬外,更庆幸自己的运气。
如果要我用一句话来表达第一眼看到她时内心的真实感受的话,那就是:我很感激腾讯QQ!而且誓死支持腾讯QQ!不好意思说了两句,因为激动。
至于我和她之间的故事,从那天见面开始说。
请你耐心看,好吗?
日期:2011-7-25 15:04:00
(1)初见
冷风如刀,刮胡刀。
清晨一出门,便感到寒意阵阵,虽然日历已经宣告了春天到来,但是刚刚过去的寒冬却顽固地做着最后抵抗,似乎在暗示人类:
春天来之不易。
那么,爱情呢?
路上行人稀稀落落,不是因为天气太冷,而是因为现在还不是上班族奔波赶路的时间,现在是清晨六点二十。
寒风肆虐,无孔不入。
行人们个个行色匆匆,我也以最快的速度钻进了去火车站的公交车。
原本以为车上会温暖一点,没想到寒意更浓。
因为坐在我视线正前方的,是一个高跟丝袜打扮热辣的二八女子,可是长相却比窗外的寒风更加难以抵挡! 她不停地揉搓着冻得发红的小手,姿态温婉撩人,尽显妍态。而腿翘起来的高度,则足以让任何男人幻想她的裙底——如果她是美女的话。我想她大概不会明白,即使她用什么姿态,也无法撩拨起男人的好感。
女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往往越是丑的,越喜欢穿的花红柳绿春色盎然;越是胖的,越喜欢穿很紧身的衣服;越是大冷天,越要穿的春光乍现……
女人真的很怕男人不注意她,但往往并不怕男人注意到她以后是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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