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的蓝色日记 [BL]》
第3节作者:
枕上书松鼠 林夕挨了训斥,心里不怎么高兴,就没有多去理刘舜的,觉得刘舜明明也参与了,老师却不说他,就因为他家爸妈都是老师么?哼,╭(╯^╰)╮。
反正后面的野营,对于林夕来说都很不爽,一周啊,太令人发指了,都没大吃肉肉啊。
时间如白驹过隙,就回家了。当时的林夕就像恶狗扑食,阿姨买了一盘肉,当时林夕回家是中午,就把一盘肉吃光光了,一点儿不剩,家里人确实是惊呆了,这也太……晚上阿姨有去买菜呗,回来的时候还给林夕麻麻打电话,孩纸今天居然吃了一盘肉,太好了……
还有一天就上课,据说有个入学摸底测试(顺便吐槽下从这个时候起,考试就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吧!)。林夕麻麻自然是希望孩纸在家多看看书。
反正复习就复习吧,这儿对于林夕来说好陌生啊,也不知道可以去哪儿玩儿,更没有人陪着林夕玩儿。
很快就第一次了啊,好激动啊,不对,是好害怕啊,林夕觉得怕怕的,但是还是硬着头皮,考完了。考完了试,林夕还以为大家可以一起玩儿玩儿的,结果,林夕发现自己真的是想多了。老师居然是继续上课,当时的第一堂课,可以说给了林夕很大的震撼,小镇就没有这些东西,完全没有。
中午的吃饭还是很震撼的,这么多好吃的,以前小镇的学校就两样菜,一个比一个难吃,呸呸呸,扯远了……这个学校的食堂很不错,当然现在的眼光看起来,简直是很糟糕,但是当时的林夕就是觉得很好,很不错,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土包子就是没有经历过这些。
记得某天,是林夕很高兴的一天,成绩出来了。还不错,全班第三名。值得庆贺……
回到家,当然是把好成绩给麻麻说,麻麻听了当然是很高兴啊。吃饭的时候,麻麻给林夕说和刘舜家说好了,以后他和我一起走路去上学,刘舜每天都要路过林夕家。林夕有点不大高兴,麻麻就问为啥,林夕就给麻麻说了野营的时候,蛇的事儿。麻麻听了也没说啥,就说刘舜麻麻是林夕学校的校长。林夕明白了,难怪老师不说刘舜,原来是校长家的孩纸啊(林夕眼里校长比老师厉害)。
林夕顺便问了问,怎么会想着让刘舜和他一起上学。麻麻说了,打麻将的时候认识的刘舜麻麻,就这样妥妥的决定了。
额,好吧,原来校长也是要打麻将的……
日期:2014-02-17 21:40:28
我们常常会去争一些东西,得到以后,又有一大部分人,不会去珍惜。
开学一段时间了,语文老师是个中年的妇女,特别爱打扮,每次都能看到老师红光满面。语文老师对林夕特别好,特别喜欢林夕。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语文老师说,大家现在开始,有新的任务,背《中学生必背80首古诗》。
班里人数,不算多,也不算少,语文老师就让大家,两两上去背诵。林夕记忆力比较好,基本一天就背了四十多首,除了几首拗口的,其他的也是比较熟悉了。而旁边的同学李倩也很厉害,每次大家都能看到,老师旁边不是林夕就是李倩。原来李倩不仅仅是人长得漂亮,成绩也很是不错,入学考试的时候,她是第八名。
但是俗话说得好啊,这漂亮的就不一定温柔啊,如果要找成语来形容李倩,林夕可能办不到(林夕办不到,我办得到啊,看了爱情公寓3和4以后,李倩不就是胡一菲的缩小版么)。
扯远了,李倩背完回来的时候,又有同学接着上去了。李倩看林夕没有上去,就很八卦的说,觉得刘舜有问题,像是在假背。不一会儿刘舜就上去了啊,林夕闲的蛋疼,就抬头看着刘舜背书。刘舜看到了,很奸诈地笑了笑。这种笑容如果是对李倩发出的话,估计是可以提高其120%的战斗力的,可惜对于林夕来说,只能是恨的牙痒痒。
不过,很快,刘舜就被老师给发觉了,全部重背,没的说。刘舜的脸也变成了猪肝色,很不好看。林夕看的那个乐呵啊,叫你嘚瑟,叫你嘚瑟,哼,把桌上的一张草稿纸撕成了碎片。
过一会儿,林夕才发现自己错了,因为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啊,这岂不是说要陪着刘舜留校么……好吧,果然和林夕想的一样,刘舜需要留下来,所以林夕也要留下来陪着他。
语文老师就问了,“林夕你还不回去啊?”语文老师的语气充满着关切。(顺便来一句废话,有的老师真的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没有把社会那些关关系系带进象牙塔,学生的生活总是那么单纯,当然了有些老师,是在是,唉,不提也罢)
林夕小声说着:“我等刘舜呢?我不大找得到路。”
“哦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以后多帮帮刘舜吧。你们俩一起好好学习。”语文老师如是说。
“嗯,好。”
很快在林夕各种帮助下,刘舜也背完了当天要求的任务。俩人就一起回去了,可惜当时林夕太单纯,不然肯定会开玩笑得说一句,“坑货,你终于搞定了。”
回到家,麻麻也还没有回来,阿姨在,就问了为啥完了,大概给阿姨一说,林夕就去做作业了。
第二天去上课,班主任说要竞选班干部。
好吧,林夕算是涨姿势了,班干部居然还要竞选,那不是老师直接任命的么?还要大家写竞选稿,这是啥玩意儿,听都没有听说过。
日期:2014-02-24 11:14:40
六:渐渐熟悉
当时的林夕也没怎么去准备,就和刘舜说好要去竞选。反正每个人瞄准一个职位呗,不知道那稿子需要怎么写,刘舜是看林夕的的,林夕完全是看小倩的稿子改的。
刘舜自然是弄班长,林夕是竞选学习委员,小倩,可牛了,她竞选的是体育委员。竞选的时候,同学们的热情完全激发出来了,平时上课也没看到的活力,完全就出来了。竞选结果出来,林夕自己完全惊呆了,全票自己当选。可惜刘舜惨了点,遇到了个女生竞选实力很强,隔壁班主任家的女儿,都是关系户,汗,扯远了。最后刘舜当上了班里的团支书,也算是不孚众望。小倩虽然会武术,但是没有展示过,平时看起来娇滴滴的,煞是可爱,大家给她宣传委员的呼声最高。
竞选完毕,大家都在怂恿着刘舜请客,至于请什么,林夕就完全不知道了。因为是刚来城里面,林夕觉得太新鲜,就没有去。刘舜在大家出去以后,屁颠颠地来问林夕:“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啊,好你了?”
“还是算了吧。”林夕拒绝了,就没有准备和大家一起去。
“好你了。”刘舜拽了拽林夕的胳膊。
“不要啦”林夕没有弄开林夕的胳膊,只是说明了自己不想去。
……
多次邀请,还有人要进来叫刘舜去,刘舜就没有过多纠缠,只关心问林夕:“你找得到路不?”
林夕听到刘舜这样问,觉得很高兴,“就说自己能找得到。”
刘舜和小伙伴一起出去,林夕就准备回家了。
家里人都不在,做完作业,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刘舜很早就等着林夕,这次不是那个熟悉的十字路口,而是就在林夕的家门口。等到林夕出来,刘舜高兴地给林夕打了一个招呼。“早上好,林夕。”也不知道这小子哪儿来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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