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开始交往。杰伦的嘴巴是有点像周杰伦的,这让我老是忍不住想去吻他。对于我的热情,他也选择了热情地回应我,可他从来都不知道原因。
我曾对他说,要不,你去整个容,整成周杰伦怎么样?
他说,你可真会开玩笑。
其实,我没有开玩笑。在他身上,我时常看到我偶像的影子,或者也可以说,我老是情不自禁地把我偶像的影子加在他身上。我并没有因这样的想法而愧疚,我的确是喜欢他的。喜欢一个人可以是各种理由,除了容貌、身材、脾气、性格这些常见的东西之外,也可以是非常具体的因素,比如我喜欢他的嘴巴还有他的名字。
难道因为一个人的名字而喜欢他就是可耻的?
当然了,其实我是很少想到这些问题的,因为内心没有那么强的罪恶感,所以也用不着经常和自己辩论,而且我的爱情观也是支持我的:喜欢一个人,到最后所有的理由都可以归纳成一点,因为喜欢。
可是最近,我和杰伦闹了矛盾。
杰伦有个习惯,他喜欢上自习时把钱包和手机丢在桌洞里。我告诫过他,这样走的时候容易落下。他曾经丢过手机,可这个毛病还是没改。
他说,养成一个习惯不容易,我不能轻易改变。
我说,那不是好习惯,是毛病。
杰伦的毛病还是没改,要么是他没意识到那是毛病,要么是他以这个毛病为荣。
那天,他出去后我伸手拿过他的钱包把玩着,我正要打开的时候他突然进来了,我笑脸相迎,而他瞬间变了脸,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生气。
他说,你怎么能乱动我的东西呢,不尊重我的隐私。
我说,我没乱动,就是随便看看而已。
她说,你真随便。
我伤心了。我真没打算窥探他的隐私,这就像跟很熟悉的人聊天时可能会随手从桌上拿起个东西玩弄着一样,那时候也许自己根本就没意识到手里的是什么,就跟有的人讲话时喜欢边讲边做手势一样,属于无意识的活动。况且,他有什么我不能知道的?他内心里可以有秘密,难道钱包里还有我不能看的东西?
我由伤心变成了生气,而且越想越气。他拒绝让我知道的举动也激发了我的好奇心,让我想一探究竟。可自从有了矛盾后我们都暂时相互不联系了,这给我了解真相增加了难度,而当我认为我没有错的时候,我又绝对不会主动低头认错。
要是能把他的钱包偷过来,我就知道了。我知道这样想很疯狂,但我还是忍不住这样想。
我在学校论坛里发了个请人偷东西的帖子,没想到居然很快就有人回应了。这让我不禁思考:无聊的人还真多。
我心情不好时,经常在一些论坛里把让我心情不好的事写出来,这时往往能碰到很多跟我境况相同的人,心情会变好一些,可能是因为有了一种集体归属感,可这只是安慰自己的一种方式,我从来没有在里面寻求答案,也没有采用过别人给出的方法。但是这一次,我决定尝试一下。
我加了对方为好友,进行了简单的私聊。他讲话的方式倒不像是替人偷东西的,反而很像哲学家,对此他是这样解释的:我探寻的不是物体,而是生命的意义。
我们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的地点。在约好的瞬间我就后悔了,我觉得我已经丧失了理智,可偏偏又丧失的不彻底,这就让我深陷矛盾和纠结之中。我开始否定我的身份,就像做了一件蠢事,不想承认那是自己做的一样。我希望我是个坏人,这样就不会被道德观念所折磨了。
奇怪的是,我的矛盾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就自己消失了,让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去做这件事,对此我只能这样解释了:我有当坏人的潜质。
日期:2014-03-30 19:57:41
胡晓梅(1)——找“杀手”帮忙拿到钱包,真相让人震惊
在见面之前我决定先收拾一下自己。我去做了头发,买了一副墨镜,并把以前那套礼服拿出来了。这套礼服是刚入学时买的,我以为大学女生都这么穿的,可进入大学后才发现原来女生不想穿得那么麻烦,她们喜欢穿得少,越少越好。
一切收拾妥当之后我照了照镜子。照镜子后的第一个举动是回头看了一眼,看看是不是有个人站在我后面。
当我都认不出自己的时候,我又何必担心别人会认出我!
我的行头给了我很大信心,我朝着约定的地点出发了。可刚走出一段路,在没有镜子可以明确提示我的外貌有了很大改观之后,我又心生恐惧了,想象着有个人站在我面前看到的是我平常的样子,我的信心顿时衰落很多。而且我担心要是被杰伦知道了,他一定不会原谅我。好奇与恐惧较上了劲,最痛苦的是我。最后我打定了主意,故意迟到半个小时,假如他还这那里,这说明是天意让我这么做。
过了半个小时之后我还是有些胆怯,就又给自己赠送了一个五分钟。熬到给自己设置的时间,我走上楼顶,一下就看到了站在远处两个戴墨镜的男人。他们的装扮与周围有种奇异的不和谐,轻易地让我意识到这就是我约的人。
他们还真是有耐心,其中一个双手放在背后,抬头看天,悠闲自得,我仿佛能听到他说:天气真好。
我走过去和其中一个通过手势进行了简单的身份确认。关于双方的手势,我们商量了良久。最初我说不用什么手势,两方人一遇见肯定就知道了,找不到就打个电话。
他说,不行,我们是专业的。
我说,要不,你出拳头,我出手掌。
他说,不行,手掌拳头偶然因素太高,看到别人出拳头,可能你就会出手掌,以为在玩剪刀石头布。况且,手掌会赢拳头,这有违我们交易的公平性。
我说,要不,伸出三个手指头,拇指中指和食指,一般我们用手指表示三,不用拇指而是用无名指,这就排除了偶然因素。
他说,好注意。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不行。
我问,为什么?
他说,拇指太矮了,食指和中指过于突显,我会觉得你在说我很二,这可能就会影响我工作的热情。
我失语了接近三分钟。
我们继续讨论,花样越多,姿势也越复杂,甚至还动用了两个手。
他说,要不我用两个手握成一个心形?
我说,我会误以为你在跟我表白。
他说,如果那个时候只有我表白,说明你找的人就是我。
我说,不好,我不喜欢。
他的手势越来越夸张,我有点怀疑他会动用脚。开始我反对他的复杂手势时还竭力找出点理由,后来理由都用尽了,干脆用最直接的:我不喜欢。
他的手势在经历了复杂的变化之后又向着简易的方向改良。
他说,你握成一个手枪的形状怎么样?
我的右手按他所说握成了个手枪,感觉还可以。我说,行。
他说,手枪跟我们的气质是相符的,明朗,残酷,又不失华美。
我说,我只是摆成个手枪的样子,还是做打手枪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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