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飘香》
第42节

作者: 陈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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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我想你们还有误解。你们以为我的正义感,是来自于对她们的苦难的同情。但我告诉你们,不是这样的!我说不想跟你们提她们的苦难,此乃真心话。这个世界上的苦难太多,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照每一个受苦的人。苦难打动不了我,打动我的是另外两个字。还记得在案发现场,王菲菲对叶警官说的那句话吗?她要你尊重她的权利,叶警官,她是这么说的吧?我当时一听到这个话,眼泪就出来了!你们可知道,王菲菲只不过读了小学,虽在外面漂泊了几年,却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可是,就是这么个孩子,她却对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个执法者,说出了这样的话,说出了‘权利’这两个字,让我们情何以堪?这么看,有些道理,我们读了很多书的人,并不比没读多少书的人更明白。我们要好好反思这个问题,反思我们的教育。

  日期:2014-04-22 17:20:15
  “权利,这两个字何其简单,但我们争取它的道路,又何其曲折!法治社会的根本理念,就是要保障人的权利;现代国家存在的理由,也只有保卫权利这一条是站得住脚的。其它的诸如维护所谓的天理、道德,都不再是合适的理由。尊重权利,就是最大的天理、最根本的道德!这是人类经历了无数的阵痛之后得才出来的结论。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者,你们在执法的时候,想到的不应是其他的东西,而应是怎样维护人的权利。不仅要维护受害人的权利,还不能无理由、无限度地剥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野蛮执法、暴力执法都是与这一原则背道而驰的,是我们应予坚决抵制的!

  日期:2014-04-22 17:23:15
  “但这还不够。你们或许以为,只要执法时文明一些,就是尊重了权利。相对于野蛮执法,这当然好得多。但你们想过没有,我们所执的法,本身就有不人道、不尊重权利的地方呢?说起扫黄,我从骨子里就反对,就是因为它实在侵犯了太多太多的权利!饮食男女,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当然也是最根本的权利。两个成年人,出于自愿,在私密空间行男女之事,没有伤害任何人,我不知道有什么理由可以去干涉他们?就因为他们一个人给了另一个人钱?就因为他们是陌生人?就因为他们做完一次就各奔东西,不管不顾?这都不是理由!我们扫黄,有一个堂堂正正的理由,就是说**嫖娼败坏了社会风气。可是,什么是社会风气?在一百多年前,男女授受不亲;三十年前,婚前性行为还是不可容忍的。两个恋人亲吻被人看到,要被当作流氓行为,遭到批判!这就是当时的社会风气。可是,现在这些不都成了过眼云烟?实际上,我们已经形成了一种迥异于以前时代的社会风气,那就是尊重人的权利的风气!我希望人们、特别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那些人,不要忽视这个重大的变化,因为它就是社会进步的根本体现!

  日期:2014-04-22 17:23:37
  “有些人哀叹现在世风日下,家不成家,国将不国。我最讨厌这种论调!这些人难道真以为,过去比现在好得多吗?他们真的知道过去是怎样的吗?我要说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时代,一个比过去所有时代都要美好的时代!美好的地方就在于,我们每个人都比以前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都更加自由,更有力量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摆脱贫穷、灾难和强权带来的伤害,不能人人都享太平,但是,这个时代给了我们更多的出路、更多的救赎,让我们能够坦然面对种种困难。我们每个人,哪怕你再渺小,都不再像牲口一般苟活于人间,都可以想方设法,活出一份尊严;都不再像蚂蚁一般,任凭强权的摆布,而是敢于冲出重围,捍卫自己的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

  日期:2014-04-22 17:27:21
  “刚刚了解到,叶警官之所以在执法时出现偏差,与她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有关系。我劝她说,不要伤心绝望。事情有时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就爱情、婚姻、家庭来说,一时的失败并不代表整个人生的失败。因为生活还为我们保留了很多的选择。我也觉得离婚不是好事,婚姻失败、家庭破裂,总会让当事人经历煎熬。但是,回头想想,无爱有恨的家庭,它的勉强存在,不更是人们的牢笼吗?放手之后,我们不是仍然有从头再爱的机会吗?正是这种自由选择的权利,让我们看到了人生的希望。

  日期:2014-04-22 17:27:55
  “那么,再说到人们对性的选择权利。我们总是站在道德至高点上看**嫖娼,认为它相当不堪。但是,简单地说,**不过是为钱而性,嫖娼不过是为性而付钱,究竟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大家想想,为钱而性,除了**嫖娼,社会上不是多的是吗?古代的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现在的傍大款,以及很多平常的婚姻,不都包含着为钱而性的味道吗?因此,为钱而性是很寻常的。反而是为爱而性,在人类历史上并不寻常!只是近代以来,为爱而性才逐渐成为主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为,后者就是人们的不二选择,就是我们可以拿着它随便挥舞的道德大棒。有人为钱,有人为爱,有人什么都不为,就要纯粹的性,这都是人们选择的自由。凭什么你就认为你的选择就是对的,凭什么你就可以污蔑别人低俗、以至于要取消他们的选择权利呢?

  日期:2014-04-22 17:28:15
  “所以,我从根本上反对扫黄!扫黄对人们权利的侵犯与损害,是人们远远没有认识清楚的!**,特别是成人自愿的**,是人类最私密最美好的行为,却因扫黄受到打击,有时还要曝光于电视机镜头前!每每看到这一幕,我总感觉自己不是生活在现代,不是生活在文明世界!破门而入,让赤身露体的男女接受质询,将他们衣衫不整地带走,使得人们的性权利、私人空间不受侵犯的权利这些相当重要的权利都被破坏殆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法治和人权,还有什么资格谈道德?这种打着道德大旗的做法,本身就是最不道德的行为!

  “不好意思,我说得太多了,我太激动了。还是把话说回来。具体到这个案子,我们执法司法的标准仍是现行的法律。我讲这些的目的,不过是引起你们的思考,对于一个没有受害人、办案过程又出现瑕疵的案件,我们是否能减少一些权利的损害,能否向更本真的法律精神靠近一些?当然,还有一点要说明,就是有没有受害人这个问题。本案不存在强迫**的迹象,所以王菲菲不是受害人;没有借色诈骗的行为,所以刘兵不是受害人;当然,嫌疑人刘蓉更不会是受害人。那么,还有谁会是受害人呢?我要问一问刘兵,你有妻子吗?”

  日期:2014-04-22 17:28:35
  刘兵回答:“没有,我还没结婚,这一点你们可以查!”
  常教授接着说:“好的,没有就好,少了一个麻烦。不过,有没有结婚,并不是关键。关键是有没有伤害。我们不希望这样的事情伤害婚姻和家庭,但如果遇到了,怎么处理,得靠人们的智慧,夫妻之间的沟通,其伤害可扩大、也可化小。不管怎么说,即使有这样的伤害,它也不在刑法规范的范围之内。这个不说了,再提一个问题大家供大家思考,希望大家抛开道德和情感因素,从纯理性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个男人,他在*生活方面得不到满足,他又非得去满足不可,那么,用怎样的方式满足,对他的另一半伤害要小一些呢?找有夫之妇、找未婚女人、找坐台小姐,这三种选择之间,可以选一种。我提醒你们,她们之间的差别是巨大的,人们可能从来就没好好比较过,所以才会对某一类人生发无畏的愤恨。算了,我不多说了,大家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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