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鸾凤和鸣》
第31节

作者: 稻穗麥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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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8-07 15:47:40
  ***** 前车之鉴(4) *****
  吴小杏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过分,姨妈毕竟是为了自己好,虽然她说话有些噎人。
  在社会上打滚了这么些年,口蜜腹剑的人见了不少,小杏越发觉得姨妈这种刀子嘴豆腐心的可贵。她连忙找出自己最喜欢的那套英国骨瓷玫瑰花系列的餐具,盛了一碗燕窝红枣百合羹,恭恭敬敬地捧给古太太。
  “哟,小杏把私家珍藏拿出来了,我的面子可不小呀。!”古太太用手指轻触洁白杯面的紫色和金色的玫瑰花图案,感叹道:
  “瓷器是咱们中国人发明的,没想到,现在顶尖级的产品却出自欧洲人。 那天我在中环的专卖店看了一下,一个这个牌子的咖啡杯,喏,就这么个小杯子,配上底下这个小碟子,差不多要一千块!我的天!我还以为这个价钱是成套呢。真是乡下人进城哟,不知道那些售货员背后怎么笑话我呢。哎哟,咱们国货公司,一整套的中式餐具,什么48头,64头,一大堆,价钱也比不上人家这么小小的一个咖啡杯。咱们的劳动力真是不值钱。”

  “姨妈,你快吃吧,待会凉了。够不够甜,要不要给你加点儿糖浆?”
  “不用了,味儿调得挺合适的。现在年纪大了,不能吃太甜的东西。哟,美苹,你真是,妹仔大过主人婆,甜品这么舍得下本。这燕窝放了多少?稠乎乎的,跟吃稀饭似的。喂,别光招呼我呀,你们两个不吃吗?”
  “吃!当然吃!”吴太太一手端着一个寿字饭碗,从厨房笑眯眯地走出来:
  “这就叫做,贵贱搭配,做饭不累。主食既然经济,甜点就要高贵一点儿。民以食为天。吃得好,才有劲头干活嘛。天气这么干,吃点儿清润的东西,嗓子舒服。病了去看医生,也要花一两百块呢。生了病,花钱又不舒服,那里如平常的食疗好呢?小杏呀,放点儿歌儿来听听吧”
  “好嘞,姨妈想听什么?”小杏走到电视柜前,拉开放唱片录像带的抽屉,边找边听指示。
  “对了,你姨妈喜欢邓丽君。改革开放以后,姐,你不是还让我给你寄过她的录音带吗?什么《何日君再来》,《美酒加咖啡》,一杯又一杯的。我们在香港,倒是不怎么听她的歌。哎,我记得无线电视台八几年的时候,给她做过一个音乐特辑,我特意录了下来,打算寄给你,后来你们申请出来了。不知道有没有让小桐他们给洗掉。”
  “咳,那是因为我们家古小晨喜欢听。要不我也不会来麻烦你们。你们不知道,80年代初,大陆年轻人最时髦的打扮,喏,那什么:
  头发烫的像鸡窝,
  喇叭裤口当地拖,
  进口墨镜带标签,
  港台歌曲满街播。
  哈哈哈,我随口胡诌的,还挺押韵。
  哎,当年,谁要是拎台进口的手提录音机,边走边播放邓丽君的歌曲,大街上人人都会对你行注目礼那。也难怪呀,自从66年**以来,所有的文艺作品,男欢女爱一律被当做小资产阶级,批倒批臭。歌曲也好,音乐也罢,曲艺文艺样板戏啥啥的,主人公个个公而忘私,慷慨激昂,为了解放天底下受苦的人民,卯足了劲头战天斗地。小晨他们这些年青人,就是在这种氛围中长大的。他们乍一听这种温柔甜蜜的歌声,肯定是耳目一新啦。我本人呢,当时觉得她的声音过于甜腻。倒是来了香港以后,一天工作下来,浑身累的像散了架。洗了澡往沙发上一摊,听听邓丽君这软绵绵的歌声,确实很放松,很享受。她红了有二十年了吧,唱的歌曲虽然多,我喜欢的只有那么几首:《小城故事》啦,《在水一方》呀,什么《原乡人》,《南海姑娘》,《采槟榔》这些。“

  日期:2013-08-27 17:55:25
  ***** 前车之鉴(5)*****
  “哎,有了,有了。”小杏高兴地叫了出来,扬着手里的一盒录像带,“TVB邓丽君音乐特辑,1982年。”
  “哟,都快十年了,放来看看,放来看看。”古太太兴奋地坐直了身体。“那一年,邓丽君在伊丽莎白体育馆开过几场演唱会。哎呀,我好想买票去现场看看。可是那时候刚出来没多久,在工厂做工,一天辛辛苦苦干下来,才赚四十块钱。买一张门票,足足要用掉我三天的辛苦钱,到了还是没舍得。其实当时咬咬牙,也就去了,省下这一百几十块的,又能派的了什么大用场呢?反而弄成了终身遗憾。”

  随着轻快的乐曲声,电视屏幕上显出邓丽君骑着摩托车的形象,她长发蓬松,身穿银灰色夹克,在景色优美的海滨公路上奔驰。
  让我们肩并肩 手拉手
  在那海天悬崖下 看浪花
  让我们开着车 兜着风
  到那青青山坡下 采野花
  只要和你在一起 我就心欢喜
  “小杏,这首歌叫什么?好像很少听她唱嘛。”
  “姨妈,歌曲的最后一句话,爱像一首歌,说不定这就是歌名呢。摩托女郎的形象跟她的长相和声音都不相称。难怪这首歌不怎么受欢迎。”
  “哎,我觉得邓丽君之所以那么红,就是她的形象和她的声音配合得好。她脸圆圆的,皮肤白白的,笑容很甜美,声音又很温柔,唱民歌小调最好听。她那个身材挺匀称,轮廓不太突出,典型的东方人身材,穿旗袍和中装都好看,唱一些慢歌和抒情歌曲,真是听觉视觉双重享受呢。”
  “姨妈,想不到你学的是理科,对歌曲艺术倒是很有研究呢。”
  “你姨妈天生的嗓音响亮。”吴太太把厨房收拾干净了,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坐下。“你外公从前学过一段时间的高胡,没事儿的时候,喜欢教你姨妈吊嗓子唱粤剧。在学校的时候,她可一直是文艺骨干呢。什么女生独唱,小合唱大合唱都少不了她的份儿。连**时期的样板戏,她也稍微练几遍就能上台,不比专业演员差多少呢。”
  “别听你妈妈瞎吹!人家专业演员是,唱念做打,手眼声法步,我就会抱着肚子傻唱几句,差天共地的,根本就没法比呀。”
  荧幕的背景一变,邓丽君上边穿着彩色的蝙蝠衫,红色贴身短裤,领着七八个可爱的小姑娘在溜冰。
  “这一定是在太古城拍的外景,那是香港第一个有真冰溜冰场的购物中心。我们那时候刚回香港,太古城的卖楼广告成天在电视上播,我到现在还能记得那个广告歌,古太太捏着嗓子,唱了起来:“太古城中心,今日太古城献礼。”

  “姐,你记性真好。”
  “哎哟,邓丽君的腿长得可真美!”小杏羡慕得直咂嘴。“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完美的人:样子美,嗓子甜,身材匀称高挑就不说了,连腿的线条也这么美!唉,真是上天的宠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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