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终于解除了魔咒的故事——倾车之恋》
第30节作者:
火锅1976
安芸抬起手臂,漠然地看着那只自己曾经挖空心思想要占为己有的镯子。
百年的老翡翠,绿的沉稳,绿的浑浊……绿的残酷。
命运,这难解的谜。
日期:2013-07-27 20:37:27
看着安芸被爸爸半拖半抱进汽车里,李郁才觉得自己双腿发软。她疲惫地走回宿舍,宿舍里其他两个女孩一个去了南方访学,一个请假回家,只剩下了伍娟。真好,因为伍娟是完全可以让别人把她当背景的人,从早到晚,她几乎没有声音。李郁没有胃口吃晚饭,她躺在床上,慢慢地消化着宁乡已死的消息,还是觉得不敢相信。她一直觉得安芸是那种被神吻过的女孩,身上笼罩着一层会永远幸福的光环。现在,光环忽然失踪,黑夜里,露出了魔鬼那狰狞的脸。
她还是无力去想象安芸的痛。
当天晚上,李郁梦到了安芸和宁乡。他们两个穿着第一次和李郁见面时候的衣服,手挽着手,快活地朝李郁走过来。李郁目瞪口呆,她想问安芸,宁乡不是死了吗?难道是愚人节的玩笑?可是不管怎么拼命地喊,都发不出声音。安芸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她的笑容忽然消失,同情地看着她,也开始张大嘴说话。李郁什么都听不见,呆呆地看着安芸的嘴,忽然她明白了:大家原来都搞错了,死的不是宁乡,而是——
那个皮肤微黑、眼睛细长、有一双长腿的男孩。
那个就是睡觉,嘴唇也像是在微笑的男孩。
那个送给她一只恐龙蛋的男孩。
周秦……死掉的是周秦!
巨大的痛苦劈头盖脸地压下来,好像要把李郁压成纸片人,却无论如何也哭不出声音。
她醒过来的时候出了一身的汗,脸上都是眼泪。
其实这一段时间,她已经不那么频繁地想起周秦。以前想起他,就伴随着密集的、说不出的难过,现在偶尔想起来,却总是她刚刚认识他的时候,那些甜蜜的瞬间。
他的长腿两步就跨过了图书馆门口的台阶,头发被奔跑的气流吹拂的上下飘动。
在人来人往的食堂里,周秦举起他的白色洋瓷缸子向李郁致意,然后转身跑走了。
秋天的黄昏,银杏树下,周秦看着捧着恐龙蛋的她,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笑,黑乎乎的眼睛忽然一亮。
……
如果不是周秦,她不会知道自己是个如此长情的人。多年后她听莫文蔚的《如果没有你》,字字句句都砸在她的心上。
hey我真的好想你
现在窗外面又开始下着雨
眼睛干干的有想哭的心情
不知道你现在到底在哪里
如果没有你
没有过去 我不会有伤心
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如果没有你
我在哪里 又有什么可惜
反正一切来不及
反正没有了自已
她不知道周秦在哪里,和谁在一起。也许,他永远不会再出现在她的时空,也许,他从来没有真正的存在过,只是少女的一个幻梦。
黑夜还在继续。伍娟睡在门背后的那张床上,忽然,她的呼吸急促起来,辗转反侧。李郁吓得坐起来,然后,她听到了伍娟梦中的呼喊。虽然模糊不清,但听起来像是个男生的名字。声音之绝望和凄厉,让人悚然而惊。
李郁重新躺下来,看着眼前大片大片的黑暗。这一刻她如此清醒,清醒到几乎能够把黑夜的颗粒一颗颗数清楚。
她从没想到过无声无息的伍娟和“爱”有任何关系。这个世界上充满了秘密。而她知道自己的秘密,那就是,爱,就是永远不会弥合的伤害。
几天没有看信箱,里面躺着好几封陈劲松给她的信。信中写他已经开始在一家外企上班,工作很顺利。他欢迎她随时去北京。
她会去吗?也许会,也许不会。
日期:2013-07-27 20:38:02
七
李郁再见到安芸是在一个月后。宿舍有人敲门,李郁正敷着面膜,随手一开,没想到门外站的是安芸。她瘦了不少,鼓鼓的小脸蛋不见了,眼睛比以前又大了一圈,黑眼圈仍旧缀在眼睛下面,看样子是不准备走掉了。可是,有一种很特别的、以前没有的别致的美丽。
李郁呆呆地看着她,安芸搂住李郁的脖子摇晃着,笑着说:“呆子,你真是越来越呆啦亲爱的。”
于是,她们又在一起亲密地生活,直到研究生毕业,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有一次例外,安芸忽然提到了宁乡。
那是在一年之后的春天,安芸和李郁抱着书从图书馆出来,正是午餐时间,人流如织。气温已经攀升到20度,所有的姑娘都争先恐后地穿上了春装,她们年轻饱满的身体里,汩汩地蒸腾着一种欲望:爱,被爱,就像枝头的绿叶,努力地钻出来,然后,无论如何,要长得大一点,更大一点。
无端地,李郁觉得自己老了。她扭过头去看安芸,安芸新近烫了头发,常常乱七八糟地挽一个髻在后面,人看起来成熟了不少。安芸看着前方,若有所思的样子,忽然,她扭过头来对着李郁一笑:“李郁,宁乡妈妈是对的。”
这么久,大家从来没提过这个名字,所以李郁愣了一下。安芸自顾自地说:“确实不应该让他带走我俩的照片。我要他忘了我。那他就可以找各种各样的女孩子谈恋爱。”然后抬起头,几乎是祈求地看着李郁:“那边也是有好多女孩子的对不对?”
李郁看着安芸的大眼睛,她的那从此再也徘徊不去的黑眼圈,点了点头。
日期:2013-07-27 20:39:34
第七章 重逢
一
李郁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继续读博。2001年,研究生毕业找工作还相当容易,安芸没毕业就很顺利地签了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出版社,李郁也在电视台的一个栏目组实习了不短的时间,制片人对她挺满意,觉得她文笔不错,长得也好,文能做编辑,武能当出镜记者。只有李郁知道自己有多么不喜欢这个工作,不,不是工作本身不好,是这个工作太闹腾了,每天纷纷扰扰地和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而李郁,和陌生人说话的时候总是紧张,非得努力控制才会不口吃。两个月下来,李郁长了一脸青春期都没有长过的青春痘。最后,她决定不勉强自己,放弃。
已经是三月份,找工作的热季已经过去,正在茫然四顾的时候,李郁的导师主动找她谈话,说欢迎她继续读博,只要英语和二外过关,就肯定要她。张老师去年刚刚晋升了博导,学校的牌子不是大牛,博士点也是新的,估计报考人数也不是很多。
尽管安芸和李郁妈妈姚老师坚决反对,爸爸李老师不置可否,李郁还是决定,就这么做吧。她开始为时一个月的疯狂攻读。
李郁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读书。因为读书最安全,最踏实,她可以默默地和书里的人说话,而他们永远不会伤害她。只有读书的时候她觉得不焦虑,不惶恐,书里的世界,是她唯一可以控制的。
最后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
李郁宿舍里的四个女孩,除了她之外,只有伍娟考上了外地一所大学的博士生——作为一个节衣缩食的农村孩子,她竟然没有先工作,而是继续读博,这个选择让所有的人都很吃惊。另外两个女孩都找到了满意的工作。李郁从研究生宿舍搬到了博士房住——所谓博士房,其实是学校角落里的几排楼房格式的平房,原本是给引进的博士住的,因为没有几个博士点,博士生也就那么几个,所以索性拨出了几套房子给他们住。李郁和另外一个女孩合住一套,有洗手间和厨房,可以自己做饭。2001年,网络刚刚开始普及,姚老师给李郁买了电脑,在宿舍就可以上网。在一个僻静的、少有人来往的角落里,读读书、做做饭、写写论文、上上网,间或会被安芸带出去,怜悯地施舍给穷学生一顿大餐,李郁觉得这简直就是理想的生活了,就这样天荒地老地持续下去,也未必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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