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宫闹鬼——揭秘明代宫廷秘史》
第46节作者:
皇帝不称朕
有记载说,常茂在建文时还活着,他还与魏国公徐辉祖一起,在浦子口力战,共同抵御燕王朱棣的靖难之师,直到永乐初年才死去。还有记载说,常昇在洪武末年被牵连进蓝玉党案,被人告发他聚兵三山(在南京西),准备响应蓝玉,因此被诛。
从今存的洪武二十六年敕编的《逆臣录》中,发现了常昇的身影。《逆臣录》是蓝玉谋反案发后,由朱元璋命令儒臣编集的涉案人员的口词供状,其中就出现了常昇的大名。该书所录只是供状,没有载明对常昇的判决和处置,但他应该与同书的一千多人一样,也被处死了。《明史》因为没有考出常昇的下场,只好推测说:“常氏为兴宗(即懿文太子)外戚,建文时恩礼宜厚,事遭革除,无可考,其死亦遂传闻异词。”意为常家作为懿文太子的外戚,自然也是建文帝的忠臣,在朱棣登位后,他家的世爵遭到革除,史书讳之,没有记载,这才使得后人对常昇之死,在传闻中产生异词。
《明史》的说法,一半对,一半不对:常氏作为懿文太子的外戚,在建文时一定会受到优礼,这是对的;然而不幸的是,常氏一族,由于为蓝玉(请注意,蓝玉也是太子的亲信)党案的牵累,在洪武二十六年,即懿文太子去世的第二年,就已经遭到了灭顶之灾。
日期:2013-08-07 10:22:50
上接38
在这个大变故中,蓝玉是最为关键的人物。
洪武年间诛除功臣元勋,主要是两大“反朱集团案”,一是洪武十一年是丞相胡惟庸案(简称“胡党”),一是洪武二十六年的蓝玉案(简称“蓝案”,又与前者合称“胡蓝之狱”)。许多人被杀,都是由这两个案子做的套儿。其实那些因党案被杀的人,许多都是冤死的,他们好多人甚至与两案“首犯”胡惟庸、蓝玉并不相识,糊里糊涂就被处死了,妻子给人为奴,家产遭到抄没,如谓不信,请读一读《逆臣录》,再读一篇顾诚先生对沈万三家族的考证文章,差不多对当时的风雨之势便有所了解了。现在有人说,朱元璋只杀当官的,恐怕非是,当一头暴烈的公牛闯入瓷器店里,谁能在架子上安安生生瞧热闹呢?每个人的命运,都寄托在时代的命运之上,没有谁是能独善其身的!
其实啊,朱元璋杀人的这一手法,并不新鲜,哪个时代杀人,不都是先给人头上强按一顶大帽儿,五花大绑之后再在后脖颈上插一块牌子(其实也是一种“帽子”),然后拉到荒郊野外杀头或枪毙?这个再说就跑题了,大家不妨思之——无思只笑,非读史也。
且说蓝玉是常遇春的妻弟,自小从常遇春起兵,在其帐下驱驰。在姐夫的栽培下,他逐渐崭露头角,渐渐升至大将。虽然蓝玉也是开国将领,但他的崛起要稍晚一些,由于战功卓著,他在洪武十四年受封为永昌侯,正式跨入勋贵的行列。洪武二十年北征辽东元朝旧部时,蓝玉还是冯胜的副手,在冯胜被夺职后,他接掌了大将军印,第一次成为数十万大军的主将。他杰出的军事能力也得到充分的展示,此一役,他率领北征大军,深入漠北,一直打到捕鱼儿海,大获全胜,从此威名振天下,他也由此进封为凉国公。
蓝玉在手握大权后,他性格里纵恣专横、狠傲跋扈的一面也被释放出来。然而他功劳高,适足以招祸,朱元璋经常有意地对他进行“琢磨”与压制,除了下敕训斥、切责,甚至给予他降职处分。蓝玉的不满情绪在积蓄,至少朱元璋是这么认为的;蓝玉心中那把愤怒的心火,就是他慢慢吹大的,朱元璋觑着眼,观察着“火势”——他虽然性情暴烈,但长期的残酷斗争,培养了他坚定的忍耐力;他知道,政治斗争就像武士决斗,试探是必要的,但必须把握好度,然后看准空子,倾尽全力,一击中的。
洪武二十六年初,春节刚过,南京城里城外,人们还沉浸在节日令人心醉的氛围里,懒了的心还流连于那个与世无争的祥和世界里,突然间一件惊天大案毫无征兆地就爆发了!
(今日更3000字,完毕待续……)
日期:2013-08-08 08:50:16
第二章 骨肉之变
一 皇子与储位
39
这年正月里,锦衣卫指挥蒋瓛忽然“告变”,告发大将军蓝玉谋反,随即蓝玉被执下狱,并很快遭到处决,他的狱词又牵连进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楚王妃父)、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等一大批勋戚高官,以及众多的都督府、亲军卫所的中高级军官。朱元璋根据狱词,照图索骥,株连蔓引,据说罹难者达到一万五千人,那几个月里,简直是杀红了眼,许多家庭遭到了血洗,蓝党之狱也成为朱元璋“二次革命”或“继续革命”理论光辉胜利的主要标志。
一般政变,或政治性的屠杀,受害者都只是对手及其家族成员,如果朱元璋兴起胡、蓝党狱的目的只是诛除政治对手,替他的继承人削去荆条上的棘刺,那么这种杀戮应该是有限度的、低烈度的,而不是滥杀。朱元璋通过胡、蓝二次党狱,实施了以京师南京为中心的大屠杀(南京在历史上不断地遭到屠杀,几乎令我怀疑,此地甚为不详),波及范围主要在江南一带。朱元璋杀人,不必以法律为准绳,那么他是否以事实为根据呢?从《逆臣录》公布的近千名犯人(那个时代,一旦入狱,即为罪犯,今天我们借鉴了西方法学思想,才确定了“疑罪从无”以及未判刑之前,被侦查对象皆只为“犯罪嫌疑人”的原则)的供状来看,简直是粗疏矛盾,错漏百出,许多人都是在严刑之下乱咬出来的;有的人想,横竖活不了,不如就请皇帝和锦衣卫帮我报一下私仇吧,乃故意咬出平时的仇人。而刑讯者是不要真赃实证的,他只需要口供,而一得到口供即信,这就是典型的“逼供信”。那一万多人,就是像滚雪球一样,愈滚愈大的,这是真正的白色恐怖:你多年前与某人发生过一次口角,而此人现在正拿在狱中,又是老虎凳,又是烙铁钢针,逼他供同案犯,他搜尽枯肠,说不定就把你供出来了——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而你的邻居惊悉你是蓝党后,想起昔日和你争过宅基地,顿时吓得魂魄四飞:搞不好,他们家也是蓝玉大将军的党徒了!
有人想当然的说,朱元璋所杀的,只是贪污腐败的官员,并为之歌功颂德,这是极其片面的。说实在话,我很不理解朱元璋将他的“革命”扩大化的心态,就像同样不理解他的一位崇拜者在数十年前做的那些,可能多数人都很难理解,所以在这两个人的评价上,产生了很大的鸿沟,而且对立情绪非常大。我想,中国历史上的这两件重大的政治事件,它们之间有相通之处,在研究时不妨参互以发明之,或得灵犀一点通。而论史者,当你盛气扬扬,自以为掌握宇宙真理时,一定要用史料说话,要以确凿的证据服人,不然你和锦衣卫的打手有何区别?
蓝玉党案现在公认是朱元璋一手策划的冤案,他本想通过公布一部分狱词(作为案首的蓝玉的供词没有收录),向天下人表明:我非滥杀,是有证有据的。然而正因为那上千份供词根本经不起考验,反而暴露了他滥杀的本质。朱元璋也很快发现这一点,下令将书全部收回销毁,但收缴未尽,民间还有孤本存世,幸喜有此漏网之鱼,我们今天对洪武朝的腥风血雨,才多了一些真实的了解。(今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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