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之都》
第14节

作者: 剑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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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个夏天的中午,大人们都在蝉的聒噪伴奏下沉沉睡去,外面除了火热的太阳就是有着火样热情的孩子。马尚翻箱倒柜地找出棉帽。棉帽带着两只大耳朵,三九冬天时让人爱不释手。马尚拿着棉帽,带着朝正们浩浩荡荡地向铁路开拨。
  到了铁路边,马尚戴好帽子把帽耳朵拉下来紧紧包裹着头部,然后站在离铁轨一米远的地方,面无惧色地等待火车的来临。
  不一会,一辆大黑头的火车就吐着浓烟“呜呜”地驶了过来。那火车还离着好远的时候,朝正就和伙伴们一哄而逃。当他们跑远了大着胆子回头一看,紧包住脑袋满脸汗水的马尚就跟在他们身后,活像一支刚烧过的火把:棍头上冒着烟,棍身还相对光溜的耀眼。
  做事要锲而不舍才行,朝正们又返回到了铁轨旁。这次马尚说什么也不勇往直前了,毕竟那传遍十里八乡的火车鸣笛声,对涉世之初又初的孩子具有非同一般的威慑力。
  问题总是有办法解决的,既然缺少勇敢无畏的精神那就来点赶鸭子上架的强制。他们围成一圈“剪刀、锤子、布”。很不幸,马尚这次又抢了风头。上天注定的,就不要逆天而行了。

  曹伟把马尚刚想捐献出来的帽子重新扣在他老大不小的头上。刚会走路的马桂,瓮声瓮气地提议要不要把老大绑在铁路旁的界碑上。此议甚好,他们一起看向马尚。马尚的脸色惨白,但还是咬着牙点了点头。言而有信,马尚坚持这一点。
  剩下的孩子前所未有的积极,他们跑到邻近的打谷场上,用稻草七手八脚地编了根长到足以将马尚绑成个粽子的绳子。很快,马尚就为了给同伴们答疑解惑光荣地变成了界碑上的粽子。火车还没到,他看了眼同伴,示意他们离开。同伴们互相看了看,就默默地跑到七八十米开外。
  又一列火车“忽哧、忽哧”地来了。朝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界碑上的马尚。马尚像那个送鸡毛信的海娃,他的侧影有着令人钦佩地勇气和过人地坚定,想必面对急驶而来的火车他也有着别样的大义凛然吧。事实上伙伴们都不相信马尚会像海娃那样勇敢,英雄不是人人可做的,可是在那一刻他们都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自我欺骗。
  “呜……”火车叫声骤起,“啊……”刚还纹丝不动的马尚突然间就暴喝一声与火车对抗。马尚非但大叫,还配合着想手舞足蹈对火车进行恫吓。他拼命地扭来扭去,像装上了电动马达。随着他的扭动,戴在头上的大棉帽子也擅离了岗位脱落在地。火车像个高音歌唱家,“呜”地高歌了近一分钟。而那“啊”的对抗声则直到火车远去多时还一声接着一声。

  朝正和伙伴们忙跑到界碑前,马尚还在四下扭动,嘴巴大张着继续“啊啊”连声,眼睛则拼命地闭着泪水一片,鼻涕也早过了楚河汉界流到了天边下巴,而那些草绳尽管松散了许多,但仍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那个晚上,马尚的爷爷马题,为可怜的马尚又是请巫婆,又是请神汉地,忙了半宿,下半夜时在一位老教师的强烈建议下,才将他匆匆地送进了医院。好在没有大碍,没几日马尚又神灵活现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并告诉他们火车的轮子两边有凸起,可以扒住铁轨。
  玩伴们,一般每人只饱尝了各自父亲的铁砂掌,惟有与马尚一祖同宗的马桂,不仅享受到了父亲的南拳还领略了父亲的北腿,或者还有什么别的武林秘芨。总之,直到马尚都重出江湖半个月了,年龄最小的马桂还躺在床上恋恋不舍。
  日期:2012-10-19 10:35:01
  想到此,朝正笑了。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同年参军的马尚了,最后一次看见他还是自己第一回探亲时遇到同样探亲的马尚。当朝正提起这件事时,马尚没有感觉丢脸,笑得比他还要大声,然后还讲了一个笑话给他听。两个醉汉扶着铁轨往前走,一个说,这梯子怎么这么长。另一个附和着,长也就罢了,扶手还这么矮。马尚是个孤儿,爷爷马题并不是他的亲生爷爷,但说起来关系也不远,他是马题亲哥哥的孙子。马尚的爷爷奶奶在他还没出生时就已去世,父亲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母亲则因思念丈夫过度,在丈夫死后没多久也撒手人寰,孤独无靠的马尚就跟着二爷爷马题老公俩生活。马题夫妇不知是谁的原因,膝下一直无子,也就把马尚当亲孙子看待。前几年马题老婆也去世了,马尚要接马题去城里享福,马题说还是农村的生活习惯,死活不去。

  “呜……”朝正从回忆中扭过头来往东看去,一列火车正迎面忽啸而来,车前大灯照得前方通明。在灯火刺眼的照耀下,朝正看见铁路旁小道上,一个身上背着挎包的人纹丝不动地站着,隐隐有点像马宗。
  火车“忽哧、忽哧”地急驰而过,朝正闭上会眼缓缓神,等到他再睁开眼睛时,小道上已空无一人。大侠?绝世高人?
  日期:2012-10-19 16:03:52
  第二天,李朝正就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外面麻雀吱吱喳喳地吵闹不休时,朝正端着茶缸拿着牙刷在篱笆墙旁洗涮。由树枝、竹杆、芦苇搭接而成的篱笆,没有用土石做成膝盖高的矮围墙,而是直接交错地插埋在土地里。那些树枝、竹杆、芦苇由地接气,见缝插针地尊重起了生命,一枝枝一杆杆地枝繁叶茂。而乡间田野随处可见的牵牛花也不甘落后地攀附其上,在圆满绿叶大张旗鼓地陪衬下,谄媚地开出一朵朵粉色、蓝色的喇叭形花朵。

  在篱笆墙的另一面,马桂的妹妹马凤趁着上学前的空隙帮妈妈严慈背哄着还在熟睡中的妹妹马祥前后走动着。马祥不是马宗的女儿,她是马宗东北的一个朋友寄养在家里的。
  马凤看见朝正在刷牙,就好奇地走了过来。
  “朝正,哥”马凤怕冷似地哆嗦着“你在做,什么?”
  “刷牙啊,你还没上学?”朝正见是拖着长长麻花辫子的马凤,满嘴泡沫地回答。
  “刷牙?”马凤的不解更深了。在十四岁的女孩马凤眼中,多年来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地朝正哥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马凤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从小到大,喜爱听广播的爸爸马宗没事就会对他们兄妹或者邻居们讲起隔壁的朝正哥。听戏文听多了的马宗,耳熟能详就把一些常见的词汇生搬硬套在朝正头上,什么英明神武、玉树临风、龙章凤质的,只要是形容男子英雄的,他一概毫不吝啬只管往朝正身上套。那时朝正在北京叱咤风云,这些词语虽然夸张离奇,但距离能产生美,大家也就津津有味地帮着马宗润色。有时李才在边上听到别人明显地恭维话语,心里也是乐呵着,嘴上却谦虚地说:“这个儿子是白养了,连买包盐我都得自己掏钱。”

  在众人拾柴般称赞的大环境下,马凤也在心里极尽想像地给朝正哥描绘出了一副尽善尽美的面孔:足蹬白底黑帮的皂靴,身穿鳞甲遍布走起路来叮当乱响的战铠,头扎一尘不染随风瑟瑟的包巾,面涂黑漆马乌的锅底灶料,手提一根传说中令长则长命短则短的如意千钧棒,跨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在田间威武地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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