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那人长叹了一声气, 然后说,“真没料到, 原以为不在当地出售赃物, 不会出事, 前几次确也没有出事, 谁想到今天出事了呢? 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天意吧? 唉,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啊……。罢了, 我干脆把所犯的事都说了吧。”
于是, 那人就把他的犯罪事实叙述了一遍, 其中包括他如何谋财害命, 如何杀了新郎和他的母亲, 以及冒充新郎奸污了新娘之事……都一一招供。县令及其他人听到他如此恶行, 无不痛恨之极。
待续
日期:2012-09-04 11:15:18
续
原来此人姓毛, 排行第二, 人称毛二。此人原是京城一地痞流氓, 吃喝嫖赌, 耍赖撒泼, 整日里只是鬼混。一日, 从别人口中听到, 京城里著名的银匠李甲要嫁妹妹, 特地为妹妹制作了许多金银饰品作为嫁妆。这个消息引发了毛二的贼心。毛二打听到李甲的妹妹动身的日期, 就偷偷跟随王举人和婉姑二人到了浙江乡下。婉姑的丈夫家里贫穷, 那大门只是用木柴编制而成。因此, 待婚礼结束, 客人散去以后, 毛二就打开柴门摸了进去, 先在厨房间把张益的母亲杀了。过了一会, 张益到厨房间来, 毛二又把他杀了。随后, 就冒充新郎张益, 走到婉姑房里, 由于古代夫妻在结婚之前从不来往, 所以婉姑只当他是张益, 他就乘机把婉姑奸宿了。然后等碗姑熟睡后, 起身将婉姑的金银首饰掳掠一空, 抽身走人。他为人十分狡诈, 不在本地销赃, 特地到别处销赃, 但是, 最终他还是落网。
县令将此案呈报到府里, 府里看到此案也大吃一惊, 于是上报刑部, 由于此案牵涉到四条人命和官员误判, 案情重大, 故刑部又上奏皇帝。皇帝看了此案的奏章后勃然大怒, 下旨将犯人毛二凌迟处死, 而且将那个年少气盛的浙中县令削职判刑, 因为他错杀了王举人和婉姑。
日期:2012-09-06 12:56:20
四一、按察雪冤
这件奇案发生在清朝嘉庆十二年, 是我亲自经历过的事实。
安徽霍丘县发生了一起民妇范顾氏和奸夫杨三等人谋杀亲夫范寿子, 并且焚烧尸体以毁尸灭迹的案件。县府衙门将范顾氐和杨三等人犯, 连同死者的血衣、残骨和杀人凶器一起押送到省城按察使衙门。
按察使的长官李书年恐怕该案有冤情,, 随即批示将死者的亲属和证据提解省城监狱, 委派我和某知县共同复审此案。在我们复审时, 几个犯人的供词完全相符, 长官李书年隔着屏风仔细地听, 也说“犯人所供案情, 前后一致, 看来没有什么不对呀!”某知县也说:“犯人的口供实实在在, 又有血衣和残骨为证, 这案子不会搞错。”
他们又问我有什么看法。我的回答令他们感到意外。我的回答是:
“这个案子是假的。”
“你如何知道是假的呢?”长官李书年吃惊地问我,“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岂敢。下官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得出这个结论。第一, 杀人者诉述死者范寿子被杀于正月十三日夜至十四日晨, 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十三日夜, 范寿子同妻子、岳母、小舅子几个人先是一起到外面看灯, 灯会散了才回家。这时估计也有二更时分了。以后, 范寿子又去别处打牌, 打完牌回家当然已交三更左右。等他回来以后, 范顾氏和杨三以及她弟弟等人商量决定, 然后用凶器将范寿子杀死, 势必已到了四更时分。……
待续
日期:2012-09-08 12:40:32
续
“然后, 他们将范寿子的尸体切碎, 煮成肉汁, 把骨头捞出来烧成灰, 埋掉骨灰。虽然我们没有煮过人肉, 但是猪肉是常吃的, 我们知道煮猪肉必须得有一、二个小时才能煮熟,而要煮成肉汁, 则非得十几个小时以上。而从四更到五更之间才有多少时间? 所以说,, 单从时间方面来推算, 那天夜里也不可能发生凶案。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 范顾氏的娘家所居住的地方, 人口集中, 前后左右都是邻居, 这打人、杀人和焚烧尸体, 这闹声和臭味怎么没有人听到和嗅到? 这种种迹象 说明这是件莫须有的冤案, 还须重新审查。”
听了我的分祈后, 长官李书年沉吟一会后说, 现在已是深夜, 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而且把重新复查案件的事交给我负责。
第二天复查, 我首先派人把原告——死者的父亲叫来, 对他说:“你的儿媳应该判处凌迟处死, 杨三应该判处斩首, 你儿媳的母亲、弟弟和雇工三人都应该判处绞刑等候执行。你认为他们冤枉不冤枉?”。死者的父亲回答说:“不冤。”我又对他说:“你的儿媳和其他人等被执行死刑后, 如果你儿子没有死而且又活着回来了, 那么, 你儿媳等五条人命应由你抵偿,你愿意为此立下保证书吗?”死者的父亲回答说:“我只是告我儿子到他岳父家做招女婿后一直没有回来, 其他所有因奸情谋杀致死等情况, 都是官府审理定的案, 与我没有相干啊。”
我将全部案子重新研究审理一遍, 都和原来的供词一致: 把范寿子打死后砍成八块,肉煮化了, 骨头烧成灰, 只剩下几块零碎骨头是证据。犯人的供词都没有漏洞, 想为他们雪冤也无处着手。
待续
日期:2012-09-10 12:07:54
续
我思量长久, 心想既然无法证明此案有冤, 嫌疑人又供认不讳, 那就按原来的判决, 把这些人处理算了。但转而又想, 这案子牵涉到五条人命, 岂能草率定案? 非得彻底弄清不可。正在我迟疑不决之间, 忽有差役来报, 说范顾氏和她弟弟顾三麻子在牢中大喊冤枉。我眼前一亮, 似乎见到了识破此案真相的一丝希望。
我立即升堂, 提审范顾氏和她弟弟。我问他们说:“听说你们大喊冤枉, 你们冤在哪里?”
“禀报大人, 我们没有杀范寿子, 我们没有杀过任何人。”范顾氏回答。
“那你们原先怎么承认杀人? 再说, 范寿子的尸体, 当初地方官都已审过你们, 你们都说是煮了烧了。要是今天范寿子还活着, 就算你们是在瞎说, 证明你们没有杀人。如果是死了但能找到完整的尸体, 那么也可以重新审查此案, 彻底弄清真相。但现在活不见人, 死不见尸, 你们自己又招供 说把尸体煮了烧了, 那么, 你们凭什么说你们是冤枉的呢?”
“我们确实冤枉, 我们没有杀范寿子。就是一起押送我们来省城的地保, 他也说这个案子实在冤枉。”范顾氏的弟弟顾三麻子回答说。
“地保昨天已经审过了, 他也没说什么。如果认为你们有冤, 他为何不说出来?”
“那是他不敢说。押送我们来的公差再三嘱咐, 按察使衙门审案有个规距, 但凡有人喊冤翻供, 先要经受一番夹棍刑, 所以地保不敢说。”
于是, 我令人把地保找来讯问。
待续
日期:2012-09-12 12:41:10
续
地保来到公堂, 我问他:“这个案子是官府查访到的, 还是死者亲属告发的。”
“禀报大人, 是死者的父亲四月初来县衙告状, 官差头目李遥协同小人我查访的。”地保回答说。
“你们查访的经过和结果如何?”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