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
第33节

作者: 赤松子在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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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难”被定义为建国以来三大空难之一,国际国内高度关注,媒体亦使出浑身解数还原真相,力图全面深入的报道空难。实力雄厚的《珠江日报》进行了大而全的报道,《南方城市报》独辟蹊径,从小人物和细节入手,总编辑程一中亲自挂帅,并且亲自操刀写评论。我是第一个参加救援的记者,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报道任务也最重,写了“倒立450米的保姆”、“建议戴安全套的医生”、“‘自焚’的英雄”、“飞檐走壁的警察”和“第一次做‘爸爸’”。“第一次做‘爸爸’”来自于小女孩那一声微弱的呼唤,摩天轮落地时一家人死死的抱在一起,我和救援人员艰难的把他们分开,小女孩被抱在中间,她成了全家唯一存活下来的人。

  “‘自焚’的英雄”亦引起了强烈反响,这是“额外”的灾难,老公不知道妻子已经自焚,救人时也意外的死去,这场灾难给举国悲声的空难和壮烈的救援蒙上了阴影,该不该报道是个问题,该不该称为英雄是个问题,该不该评为烈士更是个问题。总编辑程一中出面力挺,以报社的名义给救援委员会写信,并传去读者的心声,强烈呼吁把救援的死者评为烈士,同时把我的文章转给《亚洲周刊》发表,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同情和支持,他亲自写了评论:

  一介草民,你可以指责他觉悟不高,但是在失去家园的时候,他没有去政府部门闹事,也没有去街头挑衅,而是以他微薄的生命的消失,来对抗公权的横行无忌,来唤起暴力执法的些许良知的觉醒,难道这不是善良吗?这不是承担吗?只要他们是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死,只要他们的死推动了社会的一点点进步,他们的死就是有价值的,他们的生命就是尊贵的,他们值得我们所有的人低下自以为高贵的头颅,特别是那些自以为代表了公共利益的人。

  几乎同时,江西宜黄县发生了强拆导致一家三口自焚的事件,妹妹钟如琴像一个火球一样从楼顶跳下来的时候,姐姐钟如翠正被执法人员摁在地上,自焚的还有59岁的母亲和79岁的大伯。一个自称宜黄官员的人,以“慧昌”署名发表了一篇《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文章,认为正是强拆,在贫瘠的土地上崛起了象征繁荣的高楼大厦,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此文引起了大讨论,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请程一中去做客,畅谈“强拆”与“新中国”。程一中侃侃而谈,认为不能用高楼大厦这种“事实判断”来代替人权进步的“价值判断”。中国的城市化,应该是人的城市化,是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维护、人的福利得到明显提高的城市化,是房价不能太贵、土地得到合理流转、僵化的户籍制度被打破、人民的意志得到伸张的城市化,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得到和谐统一、法律程序代替长官意志的城市化,是没有强拆只有包容的城市化,是没有怒火只有饮茶的城市化。

  “没有强拆,中国将更美好!”
  接着,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认为中国的城市化应由“城”进入到“市”,政府主导的用大量的土地投入和土地抵押资金投入的城市化是到转变的时候了,要让城市化进入市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开放市场评估,倡导讨价还价,同时进入行政与法律程序、体制改革程序,围绕城市化不仅是GDP、利益链,还有规则意识和体制创新。文中不点名的批评了某些地产公司大量囤地,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非法利益,造成市场动荡及施工安全问题。

  一篇《‘金刚’的尖叫》的文章横空出世,矛头直指丽美集团,指出丽美的大跃进和暴利,破坏了市场规则,带起了不平等竞争,每年丽美跳楼自杀的员工是外资在华企业最多的,在丽美的钢筋水泥下,“压的是猩猩美丽的生命和一去不复返的水草丰美的家园”。
  新华社带头发文,媒体群起问责,“强拆”、“寻找家园”弥漫在刚被空难洗劫的天空,这时,宜黄三个自焚者中79岁的大伯在医院不治身亡,激起网络更大的申讨,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不久后,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拆迁条例”,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市价。
  丽美的“美臀”和在建的其他三座摩天大厦则被勒令无限期停工检查,和南航H股一样,其纽交所的股票亦大跌30%,成了这次大讨论最大的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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