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了一下头,把他的手甩开,“你叫我什么?”
“……”。他垂下了眼睑。
“叫我姐,啊?”他不会忘了那次遇上徐建文的事儿吧。
“不,你不是我姐,你是袁清”,他坐了起来,挪到床尾转过身来面朝着我,“可你又不象袁清了。听你刚才说的,好像咱们俩是配种的猪,真让人恶心!你别这样对自己,也别这样对我了!”
他的话让我的脸腾地红了。因为他说话的直露,也因为我刚才的放肆,更因为我内心的极端想法被他看破。
我并不比他聪明多少,他其实什么都知道。既然这样,我还是说实话吧,“我也恶心。其实我现在对这种事真没心情。”
“那你为什么不拒绝?”他象是在和我谈心。
仰脸看着屋顶,我没心没肺地笑了,“我如果表现出一点儿拒绝的意思,我们俩这会儿就真成配种的猪了。你肯定会上的,对吗?哈哈,我又说话让你恶心了吧?”
他伸出手拉了我一把,让我和他对面坐着,脸上使劲挤出了一点笑,“袁清,就因为你说话太恶心,你才又逃过了一劫。”
“……”。看着他那样的笑,我扑上去抱住了他,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也抱住了我,抱得很紧很紧。在他的怀抱里,一种暖融融的东西,在我的心里慢慢地涌上来。
日期:2006-10-13 21:00:52
这样沉沉地坐了一会儿,我们放开了。一时间,竟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似乎我们两个又成了陌生人。
难道我们不是陌生人吗?他知道我叫袁清,我可是连他叫什么也不知道呢。
对了,我一直想问他来着。取出他送我的那个打火机,“这个Z是你的姓吗?你姓什么,赵?张?郅?甄?展?……或者,这个Z是你名字中的哪个字?你叫什么?争?忠?……”
这回他是真的笑了,“别瞎猜了。以后,你也叫我轴子吧,车由轴。当然你要是乐意,还可以继续叫我披头芬。”
“哈哈”,我一听就忍不住地联想到好吃的了,“你干吗不叫肘子?那我见了你可就更加垂涎三尺了。”
“轴子是他们给我起的外号,轴嘛,就是执拗,认死理儿。”他呲着牙笑着,笑得春风化雨阳光明媚。
“你?不会吧?看你挺灵泛的一个人啊。”我可还真看不出来他有哪点儿轴的。
“我要是灵泛的话,会让你这样一次次得逞?我想让你真正喜欢上我,而不是把我当作替代他的工具……”。他盯着我看。
他?哦。我对这个披头芬,就是这个轴子,真是很不公平的。可是,唉!
日期:2006-10-14 13:05:25
我的叹息被突然的来电铃声给截住了。曙光!
哦,我的曙光,他还是回来了……。虽然迟到了一些,但我可以不介意的!
可是,在我按下接听键的那一刻,电话挂断了。
我随即打了过去,已是:“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什么意思?!只是来提醒我他的存在吗?!用不着!他爱上哪儿去就上哪儿去好了,冷不丁地来传递他的什么信号啊!我攥紧了手机,把它狠狠地摔了出去。
床的对面,立着披头芬放衣服的一个布衣柜,拉链半拉开着,我的手机正冲着那儿飞了过去,落在了里面。也许是落在了什么衣服上,几乎没有声息。
“是他吗?”披头芬的声音掺进了冰凌一样,他让我觉得冷。说出这样温度的话来,他也暖和不到哪儿去。
他盯着我看。可是,我连一滴眼泪也没有了……,也许眼泪流出来也会被他的话冻结的。
整理好衣服,下床来穿鞋子。我细巧的高跟鞋和披头芬大船一样的运动鞋放在一起,我都不认识它们了。他的脚可真大。
去衣柜里找我的手机去。我要走了,它也得跟我走。曙光的错并不是它的错,我不能把它抛弃了。
怪不得手机会下落无声呢。原来,它落在第二层角落一个鲜红的文胸上,而且正落在那两个鼓鼓的海绵垫的中间。
它倒真会找地方。当初我买这个手机的时候,人就明确地告诉我这是款男士手机。我觉得她的说法有些可笑,它只是款式简洁了一些,分什么男女啊。可从今天的事来看,手机,也还真是有性别的。我的这个手机是男手机,而且是个很色的男手机。
哦不对,这么说来,我每天用着它,随身携带形影不离的,我就是一个很色的女人了?哈哈,想来真是有意思。
“你笑什么?没见过吗?那个是你们女人用的东西。”披头芬把冰凌一个劲儿地往我身上浇来。
挺冷的,冷得让我清醒。是啊,披头芬是男的,他的衣柜里怎么会有女人的内衣?难道,他有恋物癖?他变态?……我的天,还有他的长头发!
我感到身上一阵阵发冷,脊梁上也冒出了一层的冷汗……
这么多天以来,追着缠着我的原来是这样一个心理有毛病的家伙!
我不敢回头看他,可我知道自己的面如死灰样儿。
日期:2006-10-14 19:44:50
让我好好想想……,他说他喜欢我,可他又一直拒绝我对他的热情……,还有,他对我的欲而不能……,他是在给自己找遮拦的道具!我的天!他,应该是同性恋!看样子,他把自己当成是女的了吧?
呕……我想吐了,比闻到醉鬼出酒吐出来的污物还要想吐!
我的眼前晃动着什么,哦,披头芬的手,“又在想什么呢?看你的脸色儿,吓傻了?你的小脑袋瓜子里成天都胡想些什么啊?那不是我的,我又没毛病,能自个儿没事儿戴着玩儿啊?那个,肯定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们留在这儿的,具体是谁的我也不清楚。这柜子很长时间不整理了。”
什么?!哦……,白吓出我一身的冷汗啊?我真是昏了头了,他才25岁,正是谈恋爱的年龄,他有女朋友很正常啊……
只是这么多天他一直对我穷追猛打,我还一直以为他是孤身一人呢。
其实象他这样,总是耍呆摆酷,又经营有酷酷店面的小男生,应该有不少女孩子青睐的。
好了,真相终于大白了。而我,在他这里就尤其不合适了。我的老公刚刚来过电话,他女朋友的衣服赫然摆在我眼前,我不能继续在这儿呆着了。
如果给人看到一个已婚而年近中年的女人,和一个未婚的男生在店里呆一晚上出去,那算什么事啊。再说我也真该离开了,天光就要大亮了。
再过些时候,这条巷子里的各个店面就会陆续开门营业,熙熙攘攘的顾客会蜂涌而至,这条巷子的生意总是好之又好。那时,玲子,还有店里的其他小姑娘就会赶到,跟她们的老板轴子一起,打理他们的生意。
而我在今天休息过之后,明天一大早仍然会踏着准点到机关上班去,坐在我那个更换了台卡,职务一栏标明“主任”的办公桌前,用心做好我新上任后的相关工作。
我们,就是我和这个披头芬,原来就不会协调统一在一个生活轨道上。
走吧,走吧,还是走吧。
我走的时候,他没有和我说什么,也没有对我做什么,只是墩坐在床上,一幅很无力的样子。
也许这两天我连带着把他也折腾累了吧,其实我也累了。
日期:2006-10-14 20:18:54
回到家懒懒地休息到中午,把冰箱里那点儿冰饺给煮吃了。其实之前妈妈打来过电话,让我过去吃饭,我怕她问起曙光我无法回答,就推说我正炒着菜呢,把电话挂了。
下午逛了逛超市,逛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买了很多的东西,主要是下周的食物。
后来,回到家早早地吃过晚饭,上小区边儿的小游园呆到很晚。逗逗蹒跚学步的孩子,跟锻炼身体的老人们聊了会儿天,试了试一个孕妇的休闲鞋,给几个溜旱冰竞技的少年当了次裁判。我淡淡地笑着,幸福着他们的幸福。
晚上,一个人睡在客房里,没有太多睡意,无聊地捋着自己的头发,开始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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