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坠落》
第1节

作者: 来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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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5-30 21:36:22
  来,坠落
  第一章
  一
  坐在我对面的是个诱惑耗尽的风尘女人,哀苦的眼睛里透出深深麻木。从她匆忙的动作和随身行李,我觉察出她是这趟北京开往唐山的列车上唯一带有爱的人,她的家人需要她的钱,于是她放下生意背负着姐妹的嘲笑赶回家。

  而我却摆脱不了昨晚在车站熬夜的痛苦,尽管凌晨两点我从行李中找出萨特来解闷,但一如现在的状况,睡意沉沉。幸好这个时候不是火车旅行旺季,我可以随意躺下,进入梦乡,不再考虑北京的一切——那些可怜兮兮的工作,性欲旺盛的女人和房租到期时的狼狈。去你们的吧。
  风从麦田延伸的方向吹来,犹如爱抚般动人,恼人的事情被吹得无处藏身。我无法拒绝这绝妙的旅程就此睡去,并不是风景多么可人。我甚至多看了对面女人几眼,想象她怎样在粉紫色的灯光里期盼下一个光顾的客人。也许没有客人。
  火车的龟速抵不过路途的短暂,我提着行李走出火车站,寻觅一个穿着画有水彩国旗图案T恤的姑娘。几乎没费什么力气,我看到了双无比锐气的眼睛。卫红很激动,给我拥抱以及热情。
  “我们去哪儿?”
  “走吧,老弟,唐山是个很混蛋的地儿。”
  我们坐上通向郊区的公共汽车,在等我到来时间里,卫红得到一个有趣的邀请。暴富的农民兄弟在遗忘了卫红很久之后决定请她吃饭,我顺便去蹭饭。

  尘土飞扬的马路显示了这个工业城市的本色,公共汽车越开越快,来不及看清路旁矮小的树就已经被沙尘淹没,土叻吧唧的样子。而真正够土的地方,是我们下了汽车之后,触手可及的工厂烟囱和飞扬跋扈的运煤卡车。该死的,我真不该为了一顿没谱的饭来这里,况且此刻高悬的太阳是一天之中最性感的时刻。如此性感,我口干舌燥。

  在超过十分钟的时间里,我尽情享受吃土的乐趣。两辆摩托车从小路冒出来,围着我和卫红转了几圈,搅起更多的煤灰,其中之一的胖子朝我们微笑。
  “你们来得也忒慢了吧?”胖子调戏般的责怪语调,在唐山音的伴衬下和扬起的尘土,如同紧箍咒般弄得我头脑发炸。
  卫红显然了解此人的本性,几句简单调侃就完成了我需要长时间思考应对的语言。我们分别跨上建设牌无比傻气的摩托,开进深长的巷子。
  胖子家就在距离公路两分钟的地方,丢下行李,我发现刚刚忽略的一个隐喻,那串在胖子脖子上闪光的金镏子。
  问题明显在我。胖子约了卫红,还带了个朋友,而我的出现刚好够凑一桌麻将。昨晚他们通宵砸金花,所以现在没兴趣再开蛊。卫红试图和他们扯些无聊的话,但最后我们还是被冷落了。坐在角落沙发上漫长的冷寂里,我一直在考虑我的饭量是否很大,足以吃垮他们?

  然而江湖道义拯救了一切。我们去吃饭,跨上小摩托,即使他们不情愿。那些城乡结合部破旧的小饭馆顺势排列,个个像大地震幸存遗址。在几乎最简陋的一家饭馆,我们点了菜,一瓶白酒三个凉菜和许多沉默。胖子说有别的饭局就甩下我们在这脏乱的地方,独自享乐去了。
  红烧肉,哦不,也许是一百年来第一次有人在这家店点这个菜,我都不敢提筷去吃它。而留下来陪我们吃饭的瘦子却妄图用它陪葬半斤白酒,和他脖子上闪烁的金子毫不相称。
  瘦子一脸感伤,两碗酒下肚后,从昨天晚上输掉的几万块钱说起,差点被出卖的老婆和从不咬人的小狗。我和他碰杯,然后泯一小口,并且找机会多喝两口水。当知道我是从北京逃难过来时,瘦子来了兴致,酒也剩不多了,当然是他自己喝了。他说起自己年轻时听何勇歌时的情形,众多夹杂了“命运”“怀疑”“热血”等等诸如此类玩意儿的酒后蜚言从他嘴里喷薄而出,那语气仿佛客观陈述了他是怎样从一个优质青年不幸堕落成流氓之类的家伙。或者那个时候人人这样,当年听摇滚乐和现在的文艺青年都是时髦的事儿。

  胖子回来了,满脸红油泛光,摩托车又把我们载到一家KTV。胖子一进包间就关掉大灯打开闪灯,扔掉上衣。一身肥肉,随着音乐乱扭的时候无比性感,一定是灯光和酒精的作用。但那音乐糟透了,一直在讨论自己和蟑螂的关系。
  在这万劫不复的时刻,卫红突然来了唱歌的冲动,而且要唱《钟鼓楼》,然后是黑豹之类的过时流行歌。在唐山,可能只有这些了。
  一个小时后,胖子说下午还有牌局,于是撤。临走他还说些不好意思的话,什么没有好好招待我们啦。够了!我说,可是没有人听到。
  公共汽车又载着我们开往市区,这顿接风酒太浑了。
  阳光暴躁,我提着行李在马路上被往来的人挤得晕头转向,并且买不到一包价钱和味道合自己口味的香烟。更多的人,更多的人在我面前窜过。卫红走了很远的路,买了包假都宝回来。而我想知道今晚住哪儿。
  别担心,我们一会去找辛爷。似乎一切都在卫红的掌控之中,而我已经懊悔不该来唐山了。我无路可逃,无家可归。好吧,随波逐流。我忽然想起那枚对我来说有些奇妙的硬币。就在夏天刚到北京的那个上午,我在五道口拣到的一枚1986年制造的崭新五分硬币,它和我有着同样的年纪,同一的价值。我把它当作宝贝一样随身携带半年之久,妄图它能给我带来什么好运。现在,我把它丢进一个流浪汉的碗中,五分钱,他都没抬头看我一眼。

  卫红说,我要介绍给你的爷们可是唐山文艺圈里牛比的人物。但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想不再拖着行李满大街晒太阳。
  日期:2011-5-30 21:43:00
  我们坐公共汽车到了约好的地方,穿过马路时我看到奇妙的情形,一如几年前在电影里看到马小军时的惊喜——辛爷坐在黄昏里繁乱的马路栏杆上,脖子上挂一个红卫兵时代青年人必备的绿色军包,一颗闪耀的红星招呼着每个向它侧目的人。妈的,这正是我要见的人,操着地道的唐山腔,无比动听。没有多余的寒蝉,我们彼此相敬。辛爷带我们在马路牙子上闲逛,拐进他家附近的一家KFC。

  “每天没事干的时候,我都呆在这儿。”我和卫红坐在辛爷对面,他侧躺在长椅上,悠闲自得,仿佛这是他家客厅,我们什么都没有点,干坐着,往来的服务生以及找不着座位的胖小子和他傻呼呼的父母向我们投来睥睨的一瞥。“最近我总是在想,每天看着这些人来人往和窗外匆匆的世界,会不会有一天成佛。”然后他狂笑不止。妈的,我早该看出来,辛爷其实已经成佛了。可是这餐馆里没人这么觉得,这个三十多岁,身材不高的家伙是从什么鬼地方冒出来的!

  直到服务员忍无可忍不想再忍的时候,我们起身离开。在公共汽车站和卫红分手后我跟着辛爷去他家,那儿是我今晚的归宿。路上我们俩话不多,这样很好,这是我喜欢的交流方式。辛爷和父母住一起,他的卧室宛如天堂。辛爷放了张DVD,来消磨晚饭前的时间,一台青蛙式彩色电视机和它多情的画面,书架上是成摞儿的磁带,CD以及打捆儿的过期摇滚杂志和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宝贝。床头的桌子上有本摊开的七十年代版《骑鹅旅行记》和一些散落的纸张,上面是辛爷新写下的诗句。我爱这间房子,还有那张单人床,舒适得无以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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