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调查局》
第52节

作者: 弹弓射天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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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云叹了口气,“这个我也想不明白,刚才你进屋的时候,我就看见老王的鬼魂骑在你脖子上,但他还没有变成穷凶极恶害人的厉鬼,鬼和人一样,不会无缘无故去害谁.......”
  我话听到一半,一个激灵从椅子上蹦了起来,音调都变了,“你是说老王的鬼魂现在还骑在我脑袋上?”
  方云摆手笑道,“不用紧张,刚才我拍你一下,就是把老王拍走了,三支香亮起,说明他不会再来害你。”
  我听了这才松下一口气,不过还是一头雾水,老王为啥偏偏要害我,难道是因为上次他偷我东西被我打了一顿?
  方云说,“鬼魂害人,一般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怨气极大的厉鬼,见人就害,老王显然不是厉鬼,不然你活不过昨晚,第二,是生前你招惹到他,刚才你说他曾偷你东西被你打了一顿,这还构不成他害你的理由,鬼要是害了人,在阴间那是得罪加一等的,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没有哪个鬼会轻易害人。”

  说道这里,方云顿了顿,“前边两种可能性都排除了,现就只剩下最后一种!”
  “快说啊!”胖子比我还着急。
  方云不紧不慢,喝了口水后,才缓缓道,“一定是你身上有某个东西,值得老王不惜代价去得到!”
  “值得不惜代价得到的东西?”我暗暗疑惑,随即一拍脑门,想起我昨天捡到的拿包珠宝,虽说财不露白,但眼下事态紧急,便一五一十把昨天莫名捡到一包金银珠宝的事给方云说了。

  方云听完后却摇了摇头,道:“金银财宝是活人用的东西,鬼魂用不着。”
  “那就奇了怪了!”胖子一脸疑惑,“小山一穷二白,命格也不是什么特殊的命,身上还能有啥东西值得一只鬼魂,不惜到了地府罪加一等的代价去得到?”
  方云看着我,“事出必有因,你再想想,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奇特遭遇,或者发生什么不对劲的事?”
  我沉思一阵,觉得我这段时间以来都不太正常,就把整个事情的经过,从那块血玉说起,再到晚上连续剧一样的噩梦,最后运气爆棚到遭遇老王鬼魂整个过程细细叙述了一遍。
  方云听后,眉头紧锁,好半响,才长长呼了一口气,“如果是那样的话,事情一定出在你说的那块血玉身上,如果方便的话,能否将那块血玉让我一观?”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那块血玉可不等同一般,算不上价值连城,但价值半城肯定没问题,重组第九调查局还得靠它,不过想了一阵后,看方云模样也不是什么坏人,加上我和胖子有绝对的信心撂翻他,就决定把血玉给他看一眼也无妨。

  为了保险起见,那块血玉被我放在贴身衣物里层,从不离身,费了点劲儿才将其拿出,小心翼翼递到方云面前,方云一看到那块血玉,整个脸色一下就变了,不过我能看出他的表情不是见到价值半城宝贝的贪婪,而是夹杂着一种恐惧的诡异。
  我连忙问他有什么不对,他话也不说,从我手里将血玉接过,对着灯光细细看了起来,表情越看越奇怪,到后来整个眉头几乎皱成一团,满脸皆是夹杂着恐惧的不可思议模样。
  约莫十分钟后,才小心将血玉递还给我,也不着急说话,而是先向我讨了支烟,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一口口抽着。
  方云刚开始进门时,我就给他散过烟,不过他当时没有接,只说他不抽烟,这会儿却主动向我讨要,看他的模样,似乎有什么特别重大的难言之隐。
  接着方云又连续抽了我好几支烟后,才用力把烟头摁灭,长长的叹了口气,“想不到这世上真有这种东西!”
  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不就一块血玉嘛,虽然这玩意儿挺值钱的,但还没到连听也没听说过。
  方云缓缓道,“所有问题的根源都找到了,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胖子不耐烦的说有什么事快讲,心理准备什么的都是扯淡,天还能塌下来不成?
  方云摇了摇头,看着我一字一句道,“这件事对于你来说,和天塌下来也差不了多少。”
  接着方云就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我听得头皮一阵又一阵的发麻,如果不是还有点底子,平常人碰见这事儿肯定当场得吓崩溃。
  事情是这样的,方云说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出在那块血玉上,血玉乃宝玉吸取人体精血数年形成,市面上价值连城,但却是法术界的一个非常大的忌讳,因为血玉在法术界乃是三大凶物之一,其身上具有储存玉主记忆功能,要是玉主生前没什么怨念没有化作厉鬼转世投胎,后来佩戴之人也会被玉主储存的记忆扰得鸡犬不宁,每晚噩梦不断。
  而我所得到的这块血玉,更是凶物中的凶物,方云按照我的梦境分析,说这玉主生前一定是个被抢了亲给显贵配阴婚的女人,生前被人强行塞玉在口里活活闷死,再放进棺材殉葬,想来怨念极深,最后化为厉鬼。
  我所做噩梦的内容,就是玉主被害死的过程,而后期遭遇的那只红衣女鬼袭击,便是冤魂要索我的命。
  老王那晚进屋偷东西把我惊醒,其实简介救了我一命,如果不是老王把我惊醒,我早已被那女鬼在梦里害了,不过老王也因此付出了代价,被那只女鬼迁怒,最后白白搭上性命。

  而我这段时间运气由霉转好的过程,也是生命慢慢消耗的过程,一个人的运气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已注定,所有霉运和好运都有一定的界限,这段时间我先耗尽了霉运,接着就是好运气,好运耗尽之后,就是我的死期,我这段时间嗜睡,也是生命体征迅速消耗的表现。
  听完后我起了一声鸡皮疙瘩,连忙问他,“那老王的鬼魂为什么要害我?难不成也是为了那块血玉?但刚才你说血玉里既然封着一只厉鬼,老王的鬼魂应该避而远之才对。”
  方云点头道,“不错,鬼和人一样,寻常鬼魂也怕厉鬼,不过如果有东西是它们十分想要得到的,也就和人一样,会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因为血玉的原因,你现在的生命变得很脆弱,介于活人和死人之间,这种魂魄叫做精魄,是鬼魂最喜欢的东西,一旦将你害死,吸了你精魄,鬼魂自身便能强大无比,传说吸食了精魄的鬼魂,能幻化为鬼将,到时呼风唤雨,就连鬼差也得忌惮三分!”
  “你的意思是,小山现在体内的精魄对那些鬼魂来说是无价之宝了?”胖子问道。
  方云点头道,“可以这么说,他现在是所有鬼魂眼里一块散着诱人香味的蛋糕,也就是说,他现在的情况,随时都会被鬼缠上!”
  我听了后大骂一声你妹子的,老子活这么大,第一次觉得自己那么金贵,金贵得都想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方云见我激动,安慰道,“不过你也暂时不用担心,你的性命暂时无忧。”
  我说每天都有鬼魂来缠我,还暂时没有性命之忧?逗我玩儿呢?
  方云道,“虽然如此,但你现在有个最好的保镖,有了这个保镖,寻常鬼魂不能把你怎样。”
  日期:2015-07-01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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