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绝美之爱—不负如来不负卿》
第52节

作者: 月饼其实没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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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向她求婚,尽管这一个多月来我已经看出她的心不在我身上。可我还是想努力,他不能给的,让我来给你。可我终究还是晚了,我争不过他,从来都争不过他。当听到她亲口承认时,我觉得自己的心空了一大块。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在家等她从苏巴什回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思索。她要走,她爱他却仍旧要成全他所谓的宏愿。我没那么伟大,我爱她,就要尽一切将她留在我身边,时间能改变一切。
  所以我偷走了她的大镯子。汉人不是有个传说么,仙女下凡在湖里洗澡,凡间小伙偷走了仙女的衣服。仙女无法回天上,就留下来与凡人成亲。我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
  果然她无法回天上了,她一直想去它乾城,她想做什么我都为她安排,只要给我时间。可是,没想到她会再度受伤,当御医跟我说她的手臂会坏死,只能截除否则性命不保时,我偷偷哭了。原来强要留下仙女是要受惩罚的,可是,这惩罚为什么不冲着我来?我愿意为她失去胳膊,我不在意,可我忍受不了她受苦……

  我静默了很久,终于狠下心派人用最快的速度将他叫回来。其实她看到画时我就明白,我彻底输了。早在十年前,我就输了。既然如此,我成全你,只要你别再受苦……
  她的伤却无法再等,只要她回天上,她的手臂就能好。我将镯子还给她,为她穿那身怪异的衣服,为她收拾那个能容很多东西的大包。一想到这样的分别,即是天上地下的相隔,没有她之后,我到哪里去寻找温暖?
  可终究得放手,仙女从来都不属于我。我在她额上留下最后的印记,为我自己。在门口最后看她一眼,天上一日,世间十年。这次,我不会再忘记你的容颜。等你回来时,我已鹤发鸡皮,蓬头历齿,但愿你还能认出我。
  关上门,我走到院子看天,那是你的归所。泪水滑过,告诉自己,我会幸福,因为我真正长大了。
  大门被用力撞开,是跌跌撞撞的哥哥。面色惨白地看我一眼,就要冲进她房间。我死死架住他,她说过她走时不能看那道光。
  他挣不过我,对着房门大喊她的名字,那样的撕心裂肺,那样的痛苦绝望,连我也震撼了。这一刻,我不再嫉妒,他也跟我一样,是个得不到爱的可怜人罢了。
  当我们走进那人去楼空的房间时,我一阵恍惚,她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呢?还是她只是我心中的一个幻像?佛说一切皆空,那她呢?

  哥哥看到桌上的画像了,战栗着拿起。画像上有她的血,已成暗红色,血也掩饰不住的笑依然纯净。他跌坐在她床上,将头埋进画像里,两肩耸动。我静静退出房间,在院子里对天深吸一口气,抬脚向小舅家中走去。我要好好活下去,活着等你回来。
  他在她的房里静坐了三天,我让仆人除了送吃的进去,不要打扰他。宫里和寺里来人寻他,我只推说他病了,要在家中静养。现在我是一家之主了,我有责任照顾整个家,包括他。
  三日后他出来了,人瘦了一圈,两眼却仍是清澈。他们俩的眼睛尽管颜色不同,却是一样的干净无垢。我的长相不比他差,但那种唯有内心纯净的人才会拥有的清澈眼神,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
  我以为他会就此一蹶不振,我以为这样的打击会让他失去向佛之心。没想到过一段时间去雀离寺看他,他仍然积极地推行大乘,甚至更加卖力地讲经说法。
  与他单独待在休憩堂时,看着他无波的脸,轻声问:“怎么现在如此笃定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地说:“不过再等十年而已,专心弘扬佛法,十年很快便过。”

  “如果她十年后还不回来呢?”
  “那就去中原汉地。即便不为找她,也为渡更多中原人出苦海。佛法要传扬,也不可只在龟兹一地。”
  他的脸刚毅坚定,神色斐然,仿佛十年只是弹指即过。手伸出来时露出那串磨旧的佛珠,还能再戴十年么?不禁真正佩服起他来,这样虚渺的等待,我却做不到。与他相比,我甚至不算爱过一场。我只是在他们中间横伸了一脚,什么都算不上。
  他突然问:“你为何跟王舅起如此大冲突?还被他逐出了禁卫军。”
  该我值夜时带着弟兄私自出行,送她去它乾城。回来后我只顾她的病,一日都不曾去过王宫,王舅召过我好几次都不理。她走后我才回了王宫,将弟兄们的所有责罚扛下。
  “他这是报复,谁叫我碰过他的女人。”我嗤笑,“现在父母都不在了,他也不需要留什么面子了。”

  “我去跟王舅说说罢。”
  “不用!”我站起来拍拍手,“我早就腻了当军人。”
  “那你今后……”
  “说不定我从商更有天赋呢。”
  我走出雀离大寺,冬日已至,寒风逼人。看一眼阴沉沉的天,吸口冰凉的空气,你现在已经在天上了吧?你的手治好了么?你是否会偶然地想起我呢?

  将羊毛袍子的大翻领竖起,钻进马车,对着车夫说:“直接去小王爷家。”
  2011-05-24 18:04:23
  一个人的狂欢
  我呆坐在火车上,眼睛盯着窗外迅速倒退的风景。已是寒冬一月,树叶凋零,一片萧瑟,如同我的心情。眼前递过来一个纸杯,是热气腾腾的绿茶。我接过,道了声谢。
  老板在我身边坐下,叹了口气:“别再想了。回去以后好好把书读完,七月份就正式毕业,该考虑找工作的事了。”
  我“嗯”一声,手在杯子上取暖,眼睛仍盯着窗外。
  回来有三个月了,我一直卧病在床。医生说幸好我回来得及时,不然手臂差点坏死。身上背着的两个NORTHFACE大包帮我挡了一下落地时的冲力,手臂没有进一步受损。动手术清理了腐烂的肉,再让新肉慢慢长出来。可是,手终归不如以前灵活了。这就是改变历史的代价么?

  详细地汇报身体状况,然后做全身检查,得出我的确在四次穿越中积累的辐射超标,我已不再适合这个项目。曾经试着说服他们我可以再穿一次的,还没到小组讨论的层面就被我老板无情地毙掉。老板说我现在需要静养,每天坚持吃药,一点点将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我还年轻,他不希望我得什么后遗症。
  老板一直很内疚,听说跟研究小组的人大吵了一架,然后愤愤然退出了项目。他告诫我从此不要再想什么穿越,我们学校已经跟这个穿越项目完全脱离关系了。然后,等我恢复了差不多,他就带着我回了学校。当然我得了一笔不小的奖金,足够我完全不工作生活好几年的。可是当拿到那张存折时,我的心里只有苦涩。
  学校?有多久没回过学校了?落下的课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上。老板安慰我,学分和课业上他会帮我。带回来的两个大包价值无法估量,我的笔记还有很多孤本书籍,都需要我和一群专家共同努力研究。那些文物,我都上交了,只留下了几件:罗什送的艾德莱斯绸丝巾,他在我柜子里为我放进的几块手帕,还有纪念弗沙提婆的狮子佩玉。

  就这样结束了我的穿越生涯?我从读上研究生开始,课没上过几次,就一直围着这个穿越项目跑。二十二岁准备试验,二十三岁成功穿越,二十四岁带着遍体鳞伤回来。两年多了,我一直在梦境中么?如果没有那条艾德莱斯绸和颈上挂的那块狮子佩玉,我都不敢相信我居然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生活过,呼吸过,爱过……庄生梦蝶,到底我是庄生,还是蝶?

  回到学校自然引起了轰动。许久未见的老师同学朋友,个个都瞪大眼睛看我。当天晚上,同学们就在卡拉OK里给我开了个PARTY,喝酒,K歌,玩骰子,闹腾到凌晨两点。凌晨两点?呵呵,费力睁着搭拉的眼皮,太久没有在十点之后睡觉了。
  许久没回到现实,一下子变得有些不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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