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笑评水浒 白道黑道就是无间道》
第13节作者:
泪痕春雨 于是,何涛把白胜抓住一审问。竟然、果然、居然,这个案子就是几个业余罪犯干的。现在至少可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老都管报的案有水分,而且大家最初的设想也是错误的。
换而言之,这个案子,就是几个业余罪犯,蒙着头乱作的案子。什么梁中书作假案,什么杨志已决心当大贼了(而且成了大贼),那都是大家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既然如此,那官差去抓贼吧!
其实,不要说以前了。就是在我写《漫评水浒》时,我也忍不住觉得。施耐庵关于抓贼的这段内容,写的实在不符合情理,更经不起推敲。
要不说,名著这种东西,你不把它当个菜,自然不对。如果你非把它当个菜,又把它说神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施耐庵实在写的,处处透露着怪异,也处处经不起推敲。
第一个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在于。这个案子,关系着济州知府的前途。这个案子,关系着何涛的前途。现在大家案子也破了一大半,就等他们抓人了。知府、何涛却做出了让人不可思议的选择。
何涛领着二十个官差,一路直奔郓城县。
这有什么不符合情理的呢?自然有了!按常理考虑,知府应该派大队人马,火速到东溪村抓人啊。这种案子,也是可以随便耽搁的?
第二个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在于。这个案子,关系着知府、何涛的前途、命运。就算到郓城县,要求郓城县的官差协助破案。也应该直接踢开县衙大门,让县官火速派人协助破案呀。这种案子,也是可以随便耽搁的?
而何涛呢?竟然先找宋江,让宋江报告县官。因此就耽搁了近两个小时,才见到县官。
第三个不符合常理的呢?
按常理考虑,何涛应该催郓城县官差,火速派人抓贼。而何涛呢?竟然听了宋江的话,中午就到了郓城县,半夜才去抓贼。这个何涛有点脑子没有?我不是说半夜抓贼不对,而是,既然半夜抓贼合适,你大清早起就跑到郓城县,把抓贼的消息透露出去干什么?
第四个不符合常理的呢?
按常理考虑,这次追捕行动。成功合围了,但是贼一个没有抓到,官差一个没有受伤。竟然没有人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
看到这些不符合常理的地方。我难免又会产生小时候看《水浒》的感觉。总而言之,施耐庵的小说,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如果让现代商业小说作者去写,肯定比施耐庵写得合情合情、也精彩刺激。
可是,当我这样一想时。我忽然就有了灵感。因为,商业小说者,大都是在意淫社会。施耐庵却绝对不是这种人。换而言之,思考《水浒》,绝不应该拿那些意淫社会的作品思路去研究。
日期:2013-09-05 19:57:18
感谢秋之白杨、aasamiya、号账涯天2013、得闲山庄网友支持,再更新一段。
一想到这点。我就忽然想到,我应该拿现实的案例去模拟这次抓捕行动。更神的地方竟然在于,我拿现实的案例一模拟,整个案件的过程,竟然就是沿着施耐庵笔下的内容去发展。
你说神不神?面对这种结果,我终于忍不住又想说了,人家名著就是名著。你别看人家写的内容,好像天马行空。但是,处处与现实生活严丝合缝。而那些意淫社会的作品,看起来,好像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呢?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我前面所说的按常理而言,其实都是按意淫社会的思路推论的。其实,那绝不是真正常理,那是大道理。而大道理,就是放在桌面上供人看的,一到现实社会中,完全就是另一回事了。
好了。我给大家模拟一个现实的案件。
假如,你是市警察局长。有一天,你接到一个可靠的情报。那就是,有六个通缉要犯,现在就躲在县城的某个别墅里。
这个六通缉要犯的背景资料是。
第一、他们都身犯要案,抓住都是要枪毙的。
第二、这个六个通缉犯,手上都有武器。武器的威力,据可靠情报显示,比警察的武器威力大多了。
第三、这六个罪犯,有可能还有许多同伙。
这些内容,应该可以类比晁盖一伙人。
第一、晁盖劫了蔡太师的生辰纲(而且数额巨大),抓住应该是没有活罪一说的。
第二、晁盖等人的武器装备,与官差的武器装备,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晁盖等人的格斗能力,应该在远在普通官差之上。
第三、直接出面作案的人有七个(有一个白胜已落入法网),没有出面的人呢?谁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晁盖庄上的人,绝不会只有六个。
日期:2013-09-05 19:54:41
这个案子,你作为市警察局长,是不能掉以轻心的。因为,抓不住罪犯,有可能会扒你的警皮。
你现在会怎样做?你刚接到情报,肯定会激动半天,想着带领警局的所有警察,一块火速去抓贼。但是,用不了半个小时,你就会改变主意的。
一切是显然的。 抓捕这样一伙罪犯,会是什么结果?
经过一番火并,打死了几个罪犯,抓获了几个罪犯。警察只有少数几个受轻伤(至少没有人,当时就需要进急救室)。这种结果,当然是所有警察都希望出现的。问题是,这种结果,只存在于某些超级警察、超级英雄的故事中。在现实中,它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六七个罪犯(甚至更多),手里拿着比警察还厉害的武器,而且都是亡命徒(都犯有死罪)。
就算有二百个警察,同时去执行拘捕任务,能不能取得成功,都没有人敢肯定,你还想追求警察的零伤亡(至少没有人,当就需要进急救室),你有点想的太神奇了。
事实上,这种拘捕行动,本身就不是普通警察可以胜任的。
普通警察,在执行这种拘捕行动时。无论心理素质、专业素质,那都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警察没有武器上的优势(甚至处于劣势),本身就已先输了三分。警察都拖家带口,遇事瞻前顾后,奉行安全第一;罪犯都是亡命徒,抓住就是死罪,冲出去也许有活路,警察又输了三分。
更主要的是,警察在这种拘捕行动失败后,有一个被撤职顶到天上去了,这绝对够不上判刑,更不可能够上枪毙。而且他们平常训练的科目,也不是以这种性质的行动为主。而罪犯都是玩命向前冲的人,因为抓住就是死罪,当场被打死,更不用说了。警察人多,又有多大的用处?
所以,让普通警察干这种事,那纯粹就是赶鸭子上架。因为,不要说真与罪犯火并了,就是警察自己吓自己,都有可能引发混乱。
日期:2013-09-05 19:59:25
是不是说的有点远了。如果大家还没有明白我想说什么。
我可以说的直白点,如果你是市警察局长,面对这种案子,你如果敢下令,让所有警察和你一块去执行拘捕任务。下面的警察,肯定会炸了窝。
因为这可不是抓小偷小摸、不法商贩、地痞流氓的行动,这是拘捕六七个、甚至十多个手持武器(威力比警察武器还大)、且死路一条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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