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笑评水浒 白道黑道就是无间道》
第16节作者:
泪痕春雨 日期:2013-09-07 17:32:48
但是,因为晁盖那种不着调的行为,先把郓城县令给拴住了。
如果没有见到贼,县官的结案报告很好写,也可以随便写。因为,官兵去抓贼,贼早已跑路了。县官有什么办法呢?县里的办案人员,又有什么办法呢?县官自然马上就敢提笔写结案报告。
问题是,县里派了百十来号官差,把贼堵在家里了,最后官差零伤亡,贼也零伤亡,而且贼全跑了,什么东西也没有追回来。这个结案报告,你叫县官怎么写?
因为这种报告,给谁看,也交不了差的。就是,梁中书给蔡太师写出这样的报告,也交不差的。因为,这本身就不叫个事。当然了,拿现代的警察理论(而且还是能端上台面的理论),应该可以交差。因为,这种案子,本身就不是普通警察可以胜任的。可是,古代是不会认可这种理论的。
在这种背景下,县官自然不敢轻易结案了。县官还没结案,就更轮不到知府结案了。
既然县官不敢结案,而且案子也是睁开眼睛就能破的。那县官自然会想办法将功补过了。于是,县官睁开眼睛,没有几个小时,就把生辰纲的案犯背景资料,全弄出来了。
于是,县官现在敢写结案报告了。我们让贼跑了,但是我们查到了贼人的详细背景资料。更主要的是,现在,贼在什么地方,我们也调查清楚了。现在知府,可以委派有关部门去追捕了。
于是,县官又把皮球,一脚又踢回了济州府。
日期:2013-09-07 17:33:39
何涛一看这种结果,顿时傻了眼。因为,刚才踢过去的皮球并不是很大,现在被踢回来的这个皮球,可有些太大了。因为贼人就在梁山脚下!
从前抓贼,虽然危险,但是,就在村里抓贼。现在,想抓贼,就得到梁山脚下了(梁山上有七八百号交过投名状的强盗),何涛顿时傻眼了。因为,到王伦大哥的地盘附近抓人,何涛本身就害怕,更主要的是,晁盖等人,有可能顺路就会跑到梁山,到时,何涛靠什么抓晁盖等人呢?
要不说,官僚主义害死人呢!
这种已惊动中央的大案,既然破到了这种程度,已完全没有回头路了。于是当地官差、官兵,追来追去,终于追到了强盗窝。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最后,黑道、白道展开了大火并。黑道的损失,没有人曾统计过。白道的损失,大约是一千来个官差、官兵殉职,有一二百个官差、官兵,成为强盗的奴隶(把这新拿到的军健脸上刺了字号,选壮健的分拨去各寨喂马砍柴,软弱的各处看车切草)。
官差、官兵的家属。那些失去儿子的父亲、母亲,失去丈夫的妻子,失去父亲的孩子。肯定都会想了,假如没有人做这个案子,那该多好啊!可惜,这个案子已发生了。
也许,那些受害者的家属,又会想了,如果当时没有破了这个案子,那该多好啊!可惜,这个案子破了。
作为读者,因为这种伤痛与我们无关,所以我们自然会怀着一种喜悦的心情,去看这个故事。更把一些犯罪分子,当成英雄人物去看待,更不可理喻的想象,假如社会能让这些犯罪分子去管理,那该多好啊?
日期:2013-09-07 21:02:36
真正可悲的事,还在于,这一通火并,强盗的嚣张气焰没有被打下去,官府的嚣张气焰却让打下去了。
这也难怪,强盗都是把头撇在裤腰带上的人,抓住固定是死,当场被打死,更不用说了,所以人家肯定会玩命。官差、官兵呢?我前面已给分析了,他们都是拖家带口、都想高高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遇事后退、耍滑头,最多只是一个失职,他们怎么可能玩命呢?更主要的是,遇到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推成了六二五。在这种背景下,官府能打过强盗,那叫有鬼了。
其实呢?剿匪,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但是,因为官员是报着官僚主义的态度做事,所以总会在没有充分准备、周密安排的情况下,驱赶一些缺乏必要训练、组织的官差、官兵应付差事。就好像赶着鸭子上架,那是不会有结果的。
官员们,恐怕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没有结果的。他们这样作,或许只是因为他们认为,死上一大批无辜的官差、官兵,无论有没有结果,高层的怒气也该消了。总而言之,现在他再说自己尽力了,高层恐怕只能认为他尽力了。其实呢?他还是没有尽力。他现在的作法,还是挥圆了膀子干活,拿无辜者的生命洗涮自己的责任。
要不说,官僚主义害死人呢!大家都认为,自己能推了责任,实际上,推到最后,谁的责任也推不掉。只是把大家都害了。
我们不否认,有一些人,会因此躲过了自己的责任。事实上,官僚主义的诱惑就在这里,因为总有人,能因此躲过自己的责任。就好像,有人不愿意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最后大家用一百倍、甚至一千倍的代价,替他买单了。
其实,最可悲的事还在于。这种结果,让那些对强盗生活,充满幻想、憧憬的人们,更会哭着喊着要当强盗了。于是,强盗等于作一个特大型的广告,让那些本来就对强盗生活,充满幻想的人们,哭着喊着都去当强盗了。
日期:2013-09-07 21:03:29
第八节 梁山 一个虚幻的理想的社会
当时的社会,无论在施耐庵笔下,还是在现代编导的影视画面中。实在看不出,存在一种,让人们不得不上梁山的外因。
迫不得已上梁山的人,自然存在;迫不得已上梁山的外因,自然也存在。但那只是些个案,很难说有什么普遍性。
那些喽罗甲、喽罗乙,因为没有背景资料,我们无法分析,那些头领们,有几个真是被社会逼上梁山的?他们那些人,在社会上不欺负人,就已让社会大念阿弥托佛了,社会还敢逼他们?
如果不相信,大家不妨仔细梳理一下梁山好汉们的背景资料,他们有几个,在当强盗前,就是安善良民?社会逼他们,开什么玩笑?他们不逼社会,就够给社会面子了。
当然了,如果一个人上了梁山,能混的比现实社会好,我们只能说他不走正道,却也很难说他不可理喻。问题是,绝大多数人,上了梁山,不过是当一个小喽罗罢了。自从他们上了梁山后,就没有了自己的名字,从此就只成了一个代号,而且还是统一的,那就是小喽罗。
更主要的是,现实社会没有公平可言,强盗窝里,就有公平可言?
我们先看看强盗们,是如何分配劳动成果的?原著中是这想写的。
“每一样取一半收贮在库,听候支用;这一半分做两分,厅上十一位头领均分一分,山上山下众人均分一分。”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抢来一千两银子。有五百两充公(当然了,支配权还是几个大哥说了算),五百两大家私分。私分的方法呢?是十一位大哥,分二百五十两;七八百号小喽罗(没准当时已超过个数目了),分二百五十两。
说得具体点,抢一千两银子。大哥们一人分二十多两,小弟们一人只能分三钱多点。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