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菜鸟到世界500强HR高管》
第26节

作者: 傅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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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办理入职手续。
  4.下午开始Orientation,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部分是公司历史、沿革、现状、前景、业界地位、组织结构等,一部分BP培训,这两部分是由HR Supervisor Jackie主讲的,另一部分是EHS部门主讲的关于厂区安全、注意事项、健康细则、环境要求等。
  5.从第二天开始,开始熟悉本部门的运作。这一过程会持续3-4天。
  6.下周开始接受中国区人事经理Mike的培训,为期一天;之后是接受中国区Operation Manager,也就是那个澳洲食人魔的培训,为期三天。这两个培训都是在中国区总部进行;从上海回来后,继续熟悉公司内情况,分别在各个部门接受培训,最后,全部完成之后,最后一个培训是EHS部门的体系培训,公司的ISO和他这个部门和TS16949体系都是由EHS负责的。总体而言,这个Orientation大约持续一个月左右。

  我先带他去见了总经理和DGM,DGM对他说:“具体的工作今天先不谈,不然一下子给你的东西太多,会有压力,反正从明天起,你业务上的Orientation就开始了,到时我们再谈不迟。”
  从DGM办公室出来,我带他参拜了各方诸侯,和各部门领导见了面,大家握手,表示给他的欢迎,然后带他做了Site Tour,参观了厂区,了解了公司区域功能划分,在车间部门,他指着远处一个女孩对我说:“她很好。”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女孩正沿着厂区内部的“斑马线”走过来。我没有看出异常,问他:“为什么?”

  Bert说:“你注意看了吗?她在拐弯的时候,走的是直角。”
  我明白Bert的意思了,他说这个女孩在拐弯的时候,没有超近路从角上切一下过来,而是老老实实地走了直角。
  我对他说:“以后你会发现,我们这里都这样。”
  Bert觉得有点尴尬,说:“大公司果然不一样。”
  做完了Site Tour,我带他看了看他的新办公室,认识了生产部的一些人,这个产品的生产部新组建,有些岗位还没有到位,所以,办公室里没有坐满,看到Bert进来,都表达了对新老板的欢迎。
  日期:2013-09-25 21:14:30
  最后,我带他回到了行政楼培训室,坐下之后,Summer给他拿来一瓶水,他问我:“所有人的Site Tour都是你带?”

  我说:“当然不是,那样我要累死了。一般是Jackie带,以后可能是Summer,不过,你,我是要亲自带的,你是VIP嘛!”
  我让他休息一下,告诉Vivian和Summer准备办理入职手续。
  11:00的时候,Summer敲门进来,说:“老板,今天我收获很大呀,原来入职手续还有这么多技巧啊,我不明白的,小魏姐都一一给我解释了。”
  我说:“好啊,那跟我说说,今天你都有什么收获啊?”
  Summer打开笔记本,刚要说,我打断她了:“勤于记笔记是好事情,但你已经经历过了,对于这样操作性强的工作,你还是口头说吧。”
  Summer合上笔记本,说:“好的。那我就开始说了,说的不对的地方您就打断我。”
  “对于他入职手续需要交的一些常规东西,就不用说了,比如照片什么的,但要注意一点,他所提交的所有证件,都要先验看原件,再留复印件,这些复印件上,都要求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由他本人签名。还有银行卡,需要他在复印件是重新写一下卡号,并签名。这些其实都是在规避风险,以防万一出了什么事,公司不至于很被动。”
  “原则上我们需要他提供他与原单位的合同终止证明文件,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则要求他签署一份声明,承诺他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需要保密的和竞业限制义务,也没有培训期未尽义务。”
  “同时他还要签署份声明,表明他了解和会遵守公司的规定,他在《员工登记表》上的任何信息,一旦有变化,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公司的Employee Handbook(员工手册)和其它的规章制度,他必须签收,表明了解公司的规定,并同意遵守。这样万一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的时候,不至于太被动。比如,Employee Handbook中规定,旷工三天属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合同,那如果他真旷工三天,我们就可解除他的合同,因为规章制度和他的签字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他抵赖不掉的。”
  “劳动合同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入职的第一天签订,因为这是确立公司与员工之前劳动关系的最重要文件,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就吃了定心丸。从公司的角度看,如果不在第一天签订,那以后就可能因为事情忙而忘掉,万一过了一个月,那从第二个月起,我们就得付双倍工资了。要是HR糊涂到一年了也没想起来跟人家签合同,那不仅我们要多付十一个月的工资,还变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说我们冤不冤!”

  “与Labor Contract(劳动合同)一起签订的,应该还有Confidential Agreement(保密协议)和Non-Compete Agreement(竞业限制协议),这样做也是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听到这样,我已经放心了,尽管Summer今天是第一天较全面地接触入职手续,尽管她讲得还有遗漏的地方,但我看得出来,她已经完成树立起了合理设置入职手续、保障公司合法利益的观念。我想,有了Vivian的教导,有了SOP的指引,不出一周,Summer就可独立操作入职手续了。
  我想起一个问题,问她:“Vivian有没有和Bert讲起,他的试用期是六个月?”
  Summer说:“讲了,不过,有一点我不明白,我看其它员工入职时,Vivian会跟人家讲,你的Probation(试用期)是六个月,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会提前转正,也就是说,那样的话,试用期会是三个月。但对Bert,她没讲。”
  我说:“很好,Vivian做得很好。对普通员工,不需要六个月才能判断他合适不合适,而且,一般试用期工资都会比正式期低一些,这样我们让他提前转正,工资上调整,人家心里也会舒服些。但对于经理级别,第一工资在试用期和正式期没有区别,第二经理级别需要更长的时候去判断,所以,对Bert来说,他的试用期是六个月,而且,提前转正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Summer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我问她:“如果试用期内,他想辞职,是不是可以随时走掉?”
  Summer说:“当然不是,您在每周例会上都会跟我们分享一些劳动法方面的小案例,试用期员工离职,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的。”
  我说:“没有错,看来,你已经初步懂一些劳动法了。再问一个问题,还是试用期内,如果公司不想要这个员工了,是不是提前三天让他走就行了。”

  Summer说:“是啊,双方不管谁先提出,都要提前三天啊。”
  我追问一句:“你确信?公司要在试用期解除员工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员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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