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21 23:56:00
前天发的那一段,发了两次都被删除,不晓得为什么?
这次把前天,昨天的两段文字整体发上来,看看到底能不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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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越狱者
周亦凡和姜队长的车刚开出没多远,翻江倒海的大雨就席卷了天下,马路上瞬间变成了一片汪洋。
姜队长把车拐进了一条巷子里,地势稍微高一点儿,虽然水流滚滚,湍急奔涌,但是不至于淹没了车身。
姜队长猛砸了几下方向盘,啐了一口:“他妈的,走不了了……”
周亦凡美滋滋地说:“难得这样的好天气,又没有案子,咱们好好聊聊天,扯扯蛋!”
姜队长没好气地说:“扯你娘的蛋!”
周亦凡说:“我娘没有蛋,你娘有吗?”
姜队长说:“我要是你娘,我他妈的就得被你气死!”
周亦凡嘿嘿奸笑:“那你弄个变性手术去吧,你变了,我好认你当干妈!不,你要是变了性,就冲你这份诚心,我必须得认你当亲妈!”
姜队长看着他,眼神慢慢融化了,周亦凡看得出来那是多么的温柔和暧昧。但是,她只能装傻充愣。
“我说这位男同志,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太文艺了,我受不了!”周亦凡说:“我怕你媳妇来挠我!”
姜队长收敛了表情,装作玩笑的样子,说道:“我这么堪比梁朝伟的电眼神功,就被你这么无情的破坏了!”
周亦凡心知肚明,故意绕开了话题:“你还是给我讲讲那个曹老二的传奇吧!“
姜队长说:“好吧,那我就给你扯扯曹老二,著名越狱犯,曹山!“
曹山,是一个白化病患者。
白化病是一种很诡异的疾病,据医学解释是由于皮肤及附属器官黑色素缺乏或合成障碍所导致的遗传性白斑病。
白化病患者一般表现为视网膜无色素,虹膜和瞳孔呈现淡粉色,怕光。皮肤、眉毛、头发及其他体毛都呈白色或黄白色。
曹山小时候,就是个身材瘦弱,皮肤惨白,眉发如霜的狰狞少年。
那时候,因为疾病的原因,曹山饱受歧视,欺辱,但是他从来不反抗。
其实,每一个被侮辱与的孩子,心里都埋着一个魔鬼的烙印。曹山也不例外。
曹山上到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总是被一群小混混而欺负。
那些小混混而也不是什么有组织的流氓团伙,只不过是一群无所事事的野孩子,平时靠欺负老实孩子,弄一点钱,打一场架为乐趣。
为首的一个大孩子,绰号叫做“山猫哥“。因为他最崇拜的是《古惑仔》里的山鸡哥,所以励志要做一个山猫哥,以便将来有机会能成为像心中偶像陈小春一样的社团英雄。
山猫哥平时带着几个小弟,在曹山就读的学校附近的游戏厅游荡,骚扰滋事,每次遇见曹山,轻则骂一句重则打一顿。曹山每次都逆来顺受,毫无怨言。渐渐地,那些孩子都拿欺负曹山当成了必修课。
人类最为卑劣的心理之一,就是当自己无法成为强者的时候,就憋着最鸡贼的心理去欺负更弱小的人,以求得安慰和满足感。
直到有一天,这几个孩子又把曹山修理了一顿,曹山被反反正正打了十几个耳光,还踹了几脚。
他蹲在马路边上,把嘴里的血丝吐出来,眯着眼睛看着山猫哥,说:“这是最后一次了,下次你们要是再欺负我,后果自负!“
山猫哥像山鸡哥一样黑社会的笑着,说:“咋地?你还有啥讲究啊!“
曹山冷酷地说:“明天是我生日,过了明天,我就十六周岁了!“
山猫哥哈哈大笑:“我操,那我他妈的就后天再来揍你!“说完,带着他的小弟们扬长而去。
过了一天又一天,第三天的时候,山猫哥没有食言,果然带着他的三个小弟又来走曹山了。
没想到,曹山悠闲地坐在初中门口的人行道边上,嘴里叼着一根牙签,哼着小曲,就好象等待了很久的样子。
山猫哥呲牙奸笑,说:“算你有胆子,来,过来,让山猫哥扇俩嘴巴子乐呵乐呵!“
嘴巴子,兰坊方言,就是打耳光,清脆伶俐绝不拖泥带水的打耳光。
曹山站起来,说:“给个面子,不在马路上打,咱们进胡同去打!“
山猫哥说:“草泥马!你有啥面子,我要打你,还用给你面子!“
曹山凑过来,轻声说:“不是你给我面子,是我给你这个面子!“
说完,曹山晃晃悠悠地走进了校园边上的一条胡同里。山猫和几个小弟乐得前仰后合,纷纷跟了进去。
据当时,在附近看热闹的学生说,大约两分钟之后,曹山一个人慢慢悠悠地走出了胡同,还到学校大门口的小超市买了一包干脆面,塞在嘴里哗啦哗啦的嚼着,吃得很开心。
那几个看热闹的学生走件胡同去看,只看见山猫和他的三个小弟,一共四个人,全部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死活,每个人的左眼,都被淘成了一个血窟窿,掏出来的那个眼球,晶莹剔透,完完整整,稳稳当当地摆在了每个人的额头上。
那些学生说,那些滑溜溜的眼球,还在叽里咕噜乱转,好像也在凑热闹一样。
曹山美滋滋地嚼着小浣熊干脆面,脸上洋溢着无限欢喜,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去,从此不知所踪。
没有人知道曹山为什么一夜之间从一个懦弱少年变成一个冷血凶手,曹山甚至没有给家里人留下一丁点儿口信,就这么毫无征兆的犯下罪行,然后消失了。
警方随即发出了通缉令,曹山成为了全省历史上年龄最小的通缉犯。
山猫哥和几个小弟的家长向法院提出诉讼,当时老曹还是广电局的一名干部,有些家底,也有些人脉,于是双方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原告方山猫团伙的家长们坚称是曹山弄瞎了他们孩子的眼珠。
而被告方老曹方面的律师则坚称,由于曹山没有到案,案件一直处于调查之中,没有证据可以认定此案一定是曹山做的。
原告家长们提出,被害人众口一词,指证就是曹山做的。
被告方律师则反驳,那几个受害者只能证明在走进小胡同之后,双方开始打架,曹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们打晕,等他们恢复知觉时,才发现眼睛已瞎,很明显,不能确认打晕你的人就是挖你眼睛的人。
原告说,就那么一条胡同,就这几个孩子,不是曹山,还会是谁!
被告律师很横行霸道地说,我不负责证实是谁干的,我只需要撇清不是曹山干的。至于到底是谁干的,你们找警察去!
警方说,我们还在通缉,虽然曹山是主要嫌疑人,但是只要嫌疑人还没找到,还没审讯,我们也不能空口无凭地认定就是曹山就是凶手。
被告方律师又指出,经过法医鉴定,摘出四个受害者眼球的手法很纯熟老练,很明显是受过非常严格的医学解剖训练,而且使用了器械。律师说,曹山只是一个初中三年级的孩子,而且长期以来体弱多病,绝对没有任何根据可以说明他曾经受过医学解剖的训练,因此此案疑点重重,要彻底解决,只有找到曹山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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