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帝国(第二部)》
第6节

作者: 南门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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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曹操在许县一带基础还是很扎实,许县以及周边的颖川郡、汝南郡虽然曾经是重要的农业区,但这些年来遭受战争的影响也最重,黄巾军在这里势力很大,有大量人口流失到了南面的荆州地区。
  朝廷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的粮食、布匹等物资,军队也需要后勤保障,这些物资如果都依赖兖州供应,浪费会很大,也难以为继。
  就拿军粮运输来说就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即使兖州那边有粮食可供,要运到这里来必须组织大量人力,还要考虑运输队伍途中的消耗,往往运一车粮食,还得再准备一车粮食供路上吃,沿途安全又难以保证,这个办法基本上不可行。
  许县的粮食供应问题必须立足于本地解决。曾在东郡任东阿县令的枣祗和夏侯惇的副将韩浩同时向曹操建议,在许县周边一带进行屯田。
  枣祗是颖川郡本地人,他是阳翟县的,跟郭嘉同县。曹操在东郡时,枣祗在东郡下面的东阿当县令,张邈、陈宫之叛,兖州近八十个县里只有枣祗的东阿县等三个县没有叛变,为曹操反败为胜立下了大功。枣祗这时也随曹操来到许县,有的资料说他此时担任献帝近卫部队的指挥官(羽林监)。

  韩浩一直担任夏侯惇的副手,当年夏侯惇被人劫持,韩浩临危不乱,将夏侯惇解救出来,曹操事后对他进行了表扬。
  枣祗、韩浩建议曹操效仿汉初以来的经验,把流民组织起来,开展农业生产,这项措施也就是屯田。
  屯田作为制度其起源可考的是汉文帝时期。据《汉书》晁错传记载,当年著名改革家晁错分析了秦朝守塞北失败的教训,认为单纯以戍卒守边的制度有很大毛病,必须实行“且屯且守”的制度,把屯田与戍边结合起来。于是在汉文帝前元十一年(公元前169年)下令在边郡屯田,这比汉武帝时的经济奇才桑弘羊建议屯田西域要早得多。
  但是,晁错和桑弘羊所推行的屯田都与国防建设有关,属于半军半民性质,许县的情况与那时有很大不同,能不能参照前人的办法推行,还存在着争论。
  当时反对屯田的人也不少,据《三国志》司马朗传等记载,对于曹军收复的大量无主土地,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应该赏给有功之人,有人还提出来恢复古之井田制,大力推行土地私有化。而实行屯田实际上就是“国有化”,由于反对的人不少,曹操也不得不有所考虑。
  曹操让枣祗找荀彧等人商议,荀彧支持屯田。在当时特殊的情况下,只有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才能渡过危机。
  经地内部讨论并逐步统一了思想后,建安元年(196年)曹操颁布《置屯田令》,从定国安邦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秦皇汉武奖励耕战,实行屯田的历史经验,阐述了屯田积谷的重要意义,下令开始屯田,标志着这项“战时经济政策”正式实施。
  从建安元年到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这项制度推行了七十年,可以说它伴随着曹魏帝国兴衰的始终,成为曹魏势力崛起的经济基础。
  屯田首先在许县附近试点,具体做法是,把已经找不到主人的土地收归国有,然后把丧失土地的流民组织起来,由国家提供耕牛、农具、种子,获得的收成由国家和农民分成。

  当时能集中起来的土地很多,流民也很多,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都不发愁,屯田很容易就搞了起来。
  农业工作本应由九卿之一的大司农卿管理,为了加大推行的力度,曹操决定亲自抓这件事,在许县试点期间,他任命枣祗为屯田都尉,任命自己的堂妹夫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具体管理屯田事务,直接向自己负责。
  也就是说,曹魏早期的屯田工作由司空府直接主导,由下面特设的屯田官来具体负责。这种体制一直保持了很多年。后来,随着屯田规模越来越大,这项工作转到了尚书台管理,屯田官的职务和品级也逐渐固定下来,成为与地方行政官员并行的一个系列。
  屯田刚开始推行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些波折,据《三国志》袁涣传记载,屯田刚开,被组织起来的农民却不太适应,他们经常逃亡。袁涣建议曹操,农民都有安土重迁的传统,不能一下子改变,必须因势利导,要让他自愿,不能搞强迫(宜顺其意,乐之乃取)。曹操采纳了他的建议,情况才有好转。
  这么好的政策为什么农民不愿意接受呢?原因是租税太重。

  过去农民给地主扛长活,交租的标准一般是收成的一半,即五五分成。曹魏搞屯田,收租的比例也按这个标准来,这就成了国家代替地主向农民租赁土地,农民过去给地主交租,现在改为向国家交租。如果连耕牛一块租,交租的比例更是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如此以来,大家积极性自然不高。
  汉代农业税的比例大部分时候是三十税一,即百分之三点三,现在屯田农民的税务负担是此前朝廷标准的十来倍。在农业生产技术很落后、生产效率不高的情况下,这么重的税率农民生活之艰辛可想而知。
  但不这样又不行,军事斗争每天都需要巨大的开支保障,曹魏所能聚集的财富也十分有限,屯田这一块是相对有保障的,课以重税既是循前朝惯例,也有不得已之处。
  不过,曹操还是尽可能予以改进,包括合理安置劳力、分配生产资源、取消屯田户的徭役等,保证屯田制的健康发展。对于屯田以外的普通农户,曹操下令重新清查户籍和财产,据此确定缴纳赋税的额度。
  这有点像划分成份,又像是根据收入申报纳税。据《魏略》记载,这项工作在“曹统区”全面铺开,包括曹操本人在内都要进行评定,然后决定纳税情况,谯县令给曹操、曹洪二人评为同一等,曹操说:“我家哪里有子廉(曹洪的字)家富有呀!”
  建安元年许县屯田开始试点,次年就获得了好收成,积余粮达百万斛。取得这样的大丰收,除了新的农业政策发挥作用之外,据《齐民要术》一书介绍,还跟一种粮食品种的大面积推广分不开。
  这不是新品种,它的名字叫“稗谷”,其实就是一种杂草,它不怕旱涝,容易生长,在《齐民要术》和《汜胜之书》这两部古代最有名的农业著作里,对它都有详细介绍。
  这种杂草也结穗,只是穗比较小,一般的作物出粮率可能在百分之六七十,而这种作物只有百分之三四十,而且吃起来味道也不怎么样。但是这种作物有一个明显优势,那就是产量特别高。

  一般粮食作物亩产约为七斛,按照百分之六七十的出粮率,实得粮食大约四斛左右;种稗谷一亩可收获二三十斛,即使按照百分之三四十的出粮率,实得粮食也达到近十斛。
  据《齐民要术》记载,曹操下令种植这种作物,“顷收二千斛”,即一百亩地收获二千斛稗谷,粮食单产大增。《汜胜之书》还说,用粪便拌种子产量还会更高,不知道曹操让人试过没有。
  这种粮食口味虽然不佳,但作为战马的饲料应该没有问题。种这种粮食,洒把种子在地里就能长,不用管浇水除虫的事,不耽误军事训练,确实不错。
  曹魏屯田的规模很大,“曹统区”最兴盛的时候曾控制或部分控制了十二个州,有九十一个郡国,大约七百三十个县,而留下屯田记载的州就有十一个,郡国有二十八个。当然,实际情况肯定比这个还要多。
  除了早期的民屯,建安末年又发展出军屯,在“曹统区”的腹地以民屯为主,在与敌人接壤的地区大兴军屯,平时耕作,战时打仗,亦兵亦民,在发展经济、守土护边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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