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两三年时间,我还你一个正宗的晚清!一位历史老师的宣言》
第21节作者:
江南__明月 (有白纸黑字的证明,还怕日后治不住你)
其实,能不能保证下不为例,可能连学生自己都不能确定,但写保证书是个必定要履行的程序,相信诸位不少从学生时代过来的朋友一定会深有感触。
在学生时代,保证书的内容是要学生自己去写的,有时还有字数限制,常用的如800字、1000字不等。
(这个对很多学生来说不啻是噩梦,他们绞尽脑汁,艰难地造文凑字,但也有不少学生,尤其是那种屡屡犯错的学生,颇有此类“作文”的写作心得)
而我们的林则徐老师用心良苦,连保证书的内容都帮洋人拟好了,只要洋人签上自己的“芳名”就可以了。
日期:2014-09-11 13: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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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洋鬼子就是不签,打死都不签!
他妈的,奇了怪怪了?
鸦片都交了,签个字会死啊?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洋鬼子莫不是集体中邪了吧?
问题关键还是出在保证书的内容上,尤其是里面有这样的一句话:“货船来粤,如查有夹带鸦片者,即将其全船货物尽行入官,不准贸易。其人也听处死,愿甘伏罪。”
意思很简单,就是如果以后洋人来华贸易再夹带鸦片,一经查出,“货即没官,人即正法”。
“货即没官”,即官府没收船上走私的鸦片和其他所有的货物,这一点洋人倒没有太多异议;关键是“人即正法”,这一点让洋人难以接受。
日期:2014-09-11 13: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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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即正法”的意思是,只要今后查到某条船走私鸦片,那么不仅将船主正法,而且将货主正法,甚至连船上的水手也正法;
如果英国商人签了保证书,那么今后再有英国商人走私鸦片,就可以按照保证书将其正法,哪怕是再有美国商人或荷兰商人走私鸦片,该保证书同样适用,都可以将其正法。
一句话,简单直接一点,就是按照一纸保证书,可以杀掉今后所有参与走私和贩卖鸦片的人,即一人犯法,全体担责。
这在清朝体制之下其实是正常的,还是古老的“保甲连坐法”的变异模式,但是洋人们不答应,他们百思不得其解,认为自己可以保证自己不走私鸦片,但自己不能保证别人,而且用自己签字的保证书,去结果别人的性命,这是万万不能的。
因此,签与不签,实质上是中西方文化的剧烈碰撞。
日期:2014-09-11 14: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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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商人不愿意签,他们说:“我们只能保证自己,不能保证他人,所以不能签,义律是英国正式官员,只有他有权与他国签订条约,麻烦你们找义律去签吧。”
(看来老外们也挺狡猾,拍拍屁股把责任全推给了“大救星”义律哥——这也就说明,“一把手”负责制适用于全球)
同样的保证书,林则徐也发给了美国商人和荷兰商人,他们的回答也是一样:“签这份保证书是与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相背离的,我们要回去请示我们国家元首(美国元首是总统,荷兰元首是国王),否则我们不能签,I’m sorry,请原谅。”
林则徐其实并看重美国商人和荷兰商人的答复,在他的眼里,美国人和荷兰人是相对温顺和友好的,在收缴鸦片时也比较配合,而且美国、荷兰与英国是有矛盾的,而且是世仇。
(三次英荷战争英国最终击败了荷兰,北美独立战争美国又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
林则徐看重的就是一个洋人,英国唯一的驻华商务监督——义律。
日期:2014-09-11 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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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义律签了保证书,那么保证书就可以生效,而且义律是英国正式官员,那么保证书的效用就会更大。
义律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得表态:
“这种事情我也做不了主,商人做生意讲诚信只能保证自己,但不能约束他人,鸦片我可以督促上缴,但保证书是万万不能签,就算是我们国王也只能保证自己,而不能保证他人,何况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驻华商务监督。”
(“各国商人各具各结;按我国法令,我不能具结;现有鸦片,我尚可自当重任;具结是指向后来者,我承担不起这种责任。其祸又不止贻及出结者,而且连累他人。则依本国明例,虽在国主尊位,尚不能令其如此,而何况在远职乎?”)
义律的这段辩解让林则徐怒不可遏。
如果义律也像美国商人和荷兰商人那样说,这与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是相违背的,必须请示我们总统或我们国王,所以我们不能签,也许事情的发展就没有后来那样严重。
日期:2014-09-11 15: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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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义律,偏偏把自己国家的国王也拉过来为自己辩解,说什么我们国王也只能保证自己,而不能保证他人。
国王(一国之君)都只能保证自己,而不能保证他人,这在传统的儒家思维里简直是大逆不道!难怪惹得深受儒学熏陶的林则徐大人怒火中烧。
由此看来,学会说话(口才)也是一门大学问啊。
当然,这也不能怪林大人,那个时代的国人,连“英国在哪里”这样的常识都不清楚(现在估计也有不少同志不知道这个常识)。
而国人一贯是以“tian chao 上国”思维来看待海外夷国的,哪里知道英国早就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1688年“光荣革命”);
早就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代议制)——君主立宪制(1689年《权利法案》);
早就建立了责任制内阁(1721年财政大臣沃尔波尔成为事实上的第一任内阁首相);
哪里知道英国的中间阶级已经掌握实权(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工业革命中强势的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议会议席),并使英国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从而使议会成为了英国的“权力中心”。
日期:2014-09-11 16: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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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英国首相威廉.皮特(也称“小皮特”首相)就曾说过:即便是英国最穷的人的破旧房屋,也只能“风能进,雨能进,但是国王不能进”。
英国国王可不像大清国皇帝那样享受至高无上的尊荣,他们只能作为“国家元首”,“临朝而不理政”,而且游离于党派政治纷争之外,无权废除任何法律。
说句寒酸话,英国国王连给自己加个工资都要得到议会的批准,如果议会把判国王死刑的判决书拿到国王面前,国王也不得不签字。
所以说,义律有上文那段对英国国王“大不敬”的话,实属正常,符合英国的基本国情。
日期:2014-09-11 1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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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义律的话却彻底激怒了林大人,并且让林大人更加坚信,义律连这样“大不敬”的话都敢说出口,这就说明了义律还想给英国商人留条后路再来华贩运鸦片,这也就更证明了签订保证书的重要性。
林大人决定,一定要让义律把保证书给签了,哪怕再次“撕破脸”。
完了,辩解却辩出了反效果,这让义律始料不及。(义律同学,以后一定要好好练练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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