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两三年时间,我还你一个正宗的晚清!一位历史老师的宣言》
第25节

作者: 江南__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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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乱性,酒后误事,实在是句至理名言。

  身居澳门的义律听闻此事,在第一时间赶往案发地点,花了一大笔钱准备堵住众村民的悠悠之口。
  义律自以为自己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可是他太天真了。
  在他国的领土上,喝酒闹事,拆庙伤人,人命关天,天网恢恢,岂能就这么算了!
  日期:2014-09-17 11:40:24
  钦差大臣林则徐来了。
  林则徐派人去验尸,发现林维喜是被打死的,而且还发现林维喜的儿子立了一个字据。
  字据上说我父亲是做生意回来从洋人身边经过,一不小心摔死的(这叫什么话!洋人是练过气功的吗),洋人很好,可怜我们孤儿寡母,给了一些安葬费,做人要有良心,今后我们绝不诬赖洋人。
  很明显,这个字据乃是洋人付的“封口费”!

  岂有此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此乃天经地义!
  林则徐派人上门交涉,向义律索要真凶,义律拒绝交出凶手。
  义律不仅拒绝交凶,而且还悍然侵犯中国司法主权,自己在一艘英国船上设置法庭,自任法官,还喊来一帮英国水兵煞有介事地组成大型陪审团,对5名犯罪嫌疑人(参与斗殴的英国水兵)进行审判。
  日期:2014-09-17 13:59:35
  判决结果如下:3名主犯获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20英镑;2名从犯获有期徒刑3个月,罚款15英镑。
  判决完毕。
  他娘的,在中国的领土上行凶杀人,还私设法庭审判,判决还如此之轻,真是欺人太甚!

  林则徐闻讯,迅速作出了强烈的反应。
  林则徐命令清军进驻广东香山县,并告知澳门总督(葡萄牙驻澳门当局),立刻停止对英国人的用水、食品等一切生活资源的供应,立刻撤出所有的中方服务人员(买办、仆人、翻译等),立刻封锁澳门的各个通道,所有的英国人必须限期离开澳门。
  日期:2014-09-17 15:36:19
  【正文更新】
  看到这里,朋友们可能会奇怪:葡萄牙驻澳门当局会遵循钦差大臣林则徐的指令吗?澳门不是葡萄牙的殖民地吗?
  因此有必要借这个机会向大家说明一下,这其实是长期以来很多人的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澳门,地处珠江口以西,东距香港30公里,主要由澳门半岛、氹仔(读“荡”音)、路环以及路氹城四部分组成。澳门从秦朝开始以来就属于中国的领土(属南海郡的番禹县管辖),南宋末年抗元名将张世杰曾在此地驻扎军队。
  但是到明朝中期以来,欧洲新航路开辟的“领头羊”之一——葡萄牙,就开始对澳门虎视眈眈,并不断展开攻势,最终使澳门沦为葡萄牙的殖民地。
  (直到1999年12月20日,澳门才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可以说,澳门是中国的在外风雨飘摇四百年的游子)
  日期:2014-09-17 15:52:39
  1553年(明世宗嘉靖年间),葡萄牙人借商船触礁,登陆澳门并贿赂当地官员,被允许在当地晾晒货物,但是晾晒货物后就赖着不走了,实际上就是取得了在澳门的居住权。

  1582年(明神宗万历年间),葡萄牙与明朝政府订立租地条约,正式租借澳门(要交租金的)。
  1623年(明熹宗天启年间),葡萄牙政府在澳门设置首任总督,实际上就是把澳门当作自己的殖民地。
  此后到清朝满洲贵族入主中原,也默认了澳门的现状,虽然葡萄牙澳门当局在澳门进行管理,但是仍然要向广东当局缴纳租金(每年白银五百两)。
  因此可以说,葡萄牙澳门当局只是“租客”,而广东当局才是“包租公”,澳门实际上是由清政府和葡萄牙共管。
  (葡萄牙设澳门总督,清政府也设澳门同知。到1887年清德宗光绪年间,清政府与葡萄牙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澳门正式沦为葡萄牙的殖民地)
  日期:2014-09-17 16:14:40
  但是在1839年(清宣宗道光十九年),钦差大臣林则徐和两广总督邓廷桢一发火,葡萄牙驻澳门当局还是要给几分面子的。正所谓“房东翻脸,房客给面”。
  况且,这都是义律和英国水兵惹出来的事端,与葡萄牙澳门当局根本就没有关系,因此没必要得罪“房东”,还是让义律和他的同胞们赶快滚蛋。
  于是,葡萄牙澳门当局找到义律,苦苦哀求(求他们快点滚蛋):“今天我们还能保证你们的安全,但是明天就说不准了,还是请你们赶快离开吧。”
  (怎么看也不像是哀求,反而更像是威胁)
  于是,义律带着他的同胞们滚出了澳门,为了防范被清军捉住,他们一路狂奔,起锚,升帆,开船……

  日期:2014-09-17 16:27:55
  第九章 九龙之战
  第一节 【我要吃饭】
  那么,去哪里呢?总不能打道回府,回英国本土吧?(义律在华的光荣使命还没有完成,即促进中英贸易繁荣,促进更多通商口岸的开放,促进与清朝官员平等交往等等)
  不能回国,只能暂时在海上漂着,可是茫茫大海,举目无亲,何处落脚,何处为家?(正应了那一句歌词: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
  但是,洋鬼子们,你们以为,在船上就很安全吗,就可以高枕无忧吗?
  日期:2014-09-17 17:25:07
  【正文更新】
  林则徐已经下令断绝用水、食品等一切生活资源的供应,而且在临海的井水里又下了毒。义律带着他的同胞们走得急,也没带多少吃的,于是只能在海上漂泊,不敢靠岸。
  海上烈日炎炎,接不到雨水,也没有矿泉水,又不能喝太咸的海水,仅此一项,就足以致义律不得不屈服。

  但是,还是有一些不明是非的沿海居民,划着船儿给英国人送来了淡水和食品(当然,不是免费,而是要索取高价的,洋鬼子付钱嘛,不宰白不宰),因此才让这批洋鬼子们熬过了最难熬的时光,没有饿死,也没有渴死。
  由此看来,中国人还是非常善于做生意的,在如此紧急关头,都敢做如此高风险的行当。
  饿不死,也渴不死,但是还是会有人死。
  因为还有海盗。

  中国海盗。
  日期:2014-09-18 14:18:31
  【正文更新】
  英国商船“黑纠克号”离开了澳门正准备前往香港,不幸在海上遭遇到中国海盗。海盗二话不说(语言也不通),直接动手,砍、剁、杀、抢(简单粗暴)。
  商船的甲板上到处都是血迹,几乎所有的船员全部遇难,除了一位船员身手敏捷,见势不妙立即抓住粗壮的大缆绳纵身一跃,应声入海而捡回了一条命。

  (哇塞,佩服,佩服,身手如此了得,动作一气呵成,简直比李连杰还甄子丹)
  还有一位叫茂斯的洋人,被海盗残忍地割下了一只耳朵,并且强迫他当着众海盗的面,吃掉了自己那只血淋淋的耳朵(残忍至极,真是恐怖)。
  幸亏案发现场有一艘外国武装走私船碰巧经过,众海盗才不情愿地停止了该“行为艺术”,悻悻离去……
  后来这位“一只耳”先生竟然得以生还,据说还回到了英国本土,并且以自己残缺的器官(耳朵)作为凭证,强烈控诉中国海盗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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