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两三年时间,我还你一个正宗的晚清!一位历史老师的宣言》
第46节作者:
江南__明月 因此,急于恢复中英贸易,也是义律的使命之一。
于是,在沙角、大角战役后,义律主动提出要求停战。
日期:2014-10-24 13:58:02
【正文更新】
但在停战照会中,义律强调,广州当局不准加强军事防备(“不得稍作武备”),否则,英军还要诉诸武力,限三日给出答复。
沙角、大角之战的败局,已经让琦善猛醒过来,他真正见识了英国远征军凌厉的攻势,而自己却一筹莫展、无所依靠。
原来,自己是这么的虚弱,原来自己根本没有与义律在谈判桌上讨价还价的资本。
不管是战,还是和,琦善都将自取其辱,这是一个极其艰难的两难抉择。
还是继续和谈吧!
但这也需要时间。
琦善把沙角、大角的战败写成奏折告知了道光皇帝,并乞求道光皇帝恩准“在广东外海寄予一地(给英国鬼子)”,以换回沙角与大角阵地,还有浙江定海。
琦善的这一招,可谓艺高人胆大,他想用广东外海的不毛一地换取战略价值极高的沙角、大角与浙江定海。
以一换三,还是比较合算的,道光皇帝会同意吗?
日期:2014-10-24 15:26:04
1月10日,离义律的最后限制只剩一天,英国军舰已经围困虎门要塞的第二重门户——横档岛防线上的炮台(如镇远炮台、靖远炮台、威远炮台等),并不费吹灰之力摧毁了珠江江面上的阻挡物——木排铁链……
(义律语:“打平炮台,即赴省城,再与琦善商议……”)
新的战争一触即发!
等皇帝陛下的圣旨圣裁肯定是来不及了。
琦善终于下定了和谈的决心,为了避免新的战争,他决定破釜沉舟,擅自做主(再一次)。
他委派翻译官鲍鹏,前去英国军舰,向义律说明,自己已经同意寄居广东外海一所,以换回沙角、大角和浙江定海。
义律给予回复:我军已经准备从定海撤兵,广州恢复通商要尽快,但是你们要换回沙角、大角,必须要寄予尖沙咀和红坎两地。
琦善给予回复:撤兵定海要尽快,恢复广州通商没问题,但是只能寄予一地,尖沙咀和红坎,只能二选一。
义律再次回复:只能选一地?那我就放弃尖沙咀,我选香港岛!(红坎是香港岛的一部分。注意:不是整个香港,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三部分)
并且,义律同意,撤兵定海,归还沙角、大角,但清军必须释放英军“战俘”(在伊里布手中的“王牌人质”)。
日期:2014-10-27 08:23:12
【正文更新】
琦善虽然贵为钦差大臣,但是并不是全权大使,他并没有在谈判桌上拍板成交的权力(尤其是“割地”一项),因此琦善在这一轮交锋中,使用了含混不清的言辞,比如“现在诸事既经说定”……
而照义律的理解,“诸事既经说定”,不就说明琦善叔叔已经点头同意了吗?
那就好办!
我们中国人说话的艺术功底,可谓是博大精深、深不可测,我们讲话特讲究一种东方式的含蓄,一句话跑出来,可以有好几种解释,够不明白的人琢磨半天呢!
而洋鬼子义律,竟然从琦善模棱两可的言辞中,得出了一个清晰无比的结论:即琦善已经同意了自己所有的要求。
洋鬼子呵,真不知道你这么多年来在中国混,到底是怎么混的?
看来,义律的中华文化功课的学习不过关啊!
日期:2014-10-27 08:51:54
当然,也有可能是义律故意为之,因为从该洋鬼子接下来猴急的动作就可以看出端倪。
为了造成既成事实,义律迫不及待地把他和琦善“谈判”的结果告知于众,他宣布自己已经与大清国钦差大臣达成了初步协定。
(“现经与钦差大臣爵阁部堂议定诸事,将香港等处全岛让给英国寄居主掌,已有文据在案。是以香港等处居民,现系归属大英国王之子民”)
该协定主要内容有:
一、香港岛及其港口割让给英国;
二、赔偿烟价600万银元(即销毁的鸦片『毒』品);
三、两国官吏平等相待(即“平等外交”,不要再把我当“夷人”);
四、恢复广州通商,于1841年2月2日正式重开中英贸易。
这就是传说中的中英《穿鼻条约》!
这也是琦善“卖国”最大的罪状!
嘿嘿,霸王硬上弓,不可能一场空,我就先发制人,把个生米先煮成稀饭,看你琦善到底怎么办?
琦善叔叔,你能奈我何?
日期:2014-10-27 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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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读到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琦善根本没有在这份所谓的条约上签字,他也许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他绝对没有天大的胆子敢在条约上签字!
他也不会蠢到真的在条约上签字!
因此,这份合约顶多只能算是义律和琦善两人的一个口头约定!
口头约定还能当真吗?
开玩笑!
谁当真,谁就是个二!
亲爱的读者可能还不知道,其实“广州谈判”谈到现在,琦善一直是居于幕后,到目前为止,他在广东根本没有与义律面对面地坐下来谈判,两人采取的是一种“平行照会”的方式。
用如今法律的术语来说:琦善的行为只是处于犯罪预想阶段,他或许有这样的犯罪动机,但是并没有亲自动手实施造成犯罪事实。
日期:2014-10-27 10:39:28
可怜的琦善,他就像在一场拍卖会上,拍卖师义律示意开始报价,而琦善刚刚嘴动了一下,只说了一句话,然而就见拍卖师义律一锤定音:“成交”!
而且,琦善只是答应“寄居一地”(租给英国佬,要收租金的),而不是“割让一地”!
唉,怪只怪琦善用的是含混不清的模糊言辞,没有采取义正言辞的外交立场,从而给了义律以可乘之机。
可恶的义律,你知不知道,你的这一猴急举措会把琦善置于一个多么难堪的地位?你等于就是亲手把琦善叔叔推进了火坑,还在一旁狰狞地拍手称笑!
洋鬼子呵,你太不仗义了呀,太没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哦!
琦善终于走到了他人生最艰难的境地,他茫然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已经众叛亲离、无路可退,他就像是一个在悬崖上走钢丝的孤独行者,稍不留神就会跌下万丈深渊。
日期:2014-10-27 12:37:45
而皇帝老儿的圣旨却还在那儿咆哮不已:
“逆夷要求过甚,情形桀骜,既非情理可谕,即可大申挞伐……逆夷再或投递字帖,亦不准收受,并不准遣人再向该夷理论!”
在道光皇帝的眼里:逆夷桀骜不驯,要求越来越过分,根本不是通情达理之人种,咱们今后就别跟他们废话了。
朕命令:恢复广州通商,不准!
再有“平行照会”,不准!
再派人和逆夷谈判,不准!
琦善,你们该做的,只有一条,就是大申挞伐,相机剿办,定叫逆夷屁滚尿流、片帆不归!
琦善,你明白了吗?
日期:2014-10-27 13: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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