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两三年时间,我还你一个正宗的晚清!一位历史老师的宣言》
第46节

作者: 江南__明月
收藏本书TXT下载
  因此,急于恢复中英贸易,也是义律的使命之一。
  于是,在沙角、大角战役后,义律主动提出要求停战。
  日期:2014-10-24 13:58:02

  【正文更新】
  但在停战照会中,义律强调,广州当局不准加强军事防备(“不得稍作武备”),否则,英军还要诉诸武力,限三日给出答复。
  沙角、大角之战的败局,已经让琦善猛醒过来,他真正见识了英国远征军凌厉的攻势,而自己却一筹莫展、无所依靠。
  原来,自己是这么的虚弱,原来自己根本没有与义律在谈判桌上讨价还价的资本。

  不管是战,还是和,琦善都将自取其辱,这是一个极其艰难的两难抉择。
  还是继续和谈吧!
  但这也需要时间。
  琦善把沙角、大角的战败写成奏折告知了道光皇帝,并乞求道光皇帝恩准“在广东外海寄予一地(给英国鬼子)”,以换回沙角与大角阵地,还有浙江定海。

  琦善的这一招,可谓艺高人胆大,他想用广东外海的不毛一地换取战略价值极高的沙角、大角与浙江定海。
  以一换三,还是比较合算的,道光皇帝会同意吗?
  日期:2014-10-24 15:26:04
  1月10日,离义律的最后限制只剩一天,英国军舰已经围困虎门要塞的第二重门户——横档岛防线上的炮台(如镇远炮台、靖远炮台、威远炮台等),并不费吹灰之力摧毁了珠江江面上的阻挡物——木排铁链……
  (义律语:“打平炮台,即赴省城,再与琦善商议……”)
  新的战争一触即发!
  等皇帝陛下的圣旨圣裁肯定是来不及了。
  琦善终于下定了和谈的决心,为了避免新的战争,他决定破釜沉舟,擅自做主(再一次)。
  他委派翻译官鲍鹏,前去英国军舰,向义律说明,自己已经同意寄居广东外海一所,以换回沙角、大角和浙江定海。
  义律给予回复:我军已经准备从定海撤兵,广州恢复通商要尽快,但是你们要换回沙角、大角,必须要寄予尖沙咀和红坎两地。
  琦善给予回复:撤兵定海要尽快,恢复广州通商没问题,但是只能寄予一地,尖沙咀和红坎,只能二选一。

  义律再次回复:只能选一地?那我就放弃尖沙咀,我选香港岛!(红坎是香港岛的一部分。注意:不是整个香港,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三部分)
  并且,义律同意,撤兵定海,归还沙角、大角,但清军必须释放英军“战俘”(在伊里布手中的“王牌人质”)。
  日期:2014-10-27 08:23:12
  【正文更新】

  琦善虽然贵为钦差大臣,但是并不是全权大使,他并没有在谈判桌上拍板成交的权力(尤其是“割地”一项),因此琦善在这一轮交锋中,使用了含混不清的言辞,比如“现在诸事既经说定”……
  而照义律的理解,“诸事既经说定”,不就说明琦善叔叔已经点头同意了吗?
  那就好办!
  我们中国人说话的艺术功底,可谓是博大精深、深不可测,我们讲话特讲究一种东方式的含蓄,一句话跑出来,可以有好几种解释,够不明白的人琢磨半天呢!
  而洋鬼子义律,竟然从琦善模棱两可的言辞中,得出了一个清晰无比的结论:即琦善已经同意了自己所有的要求。
  洋鬼子呵,真不知道你这么多年来在中国混,到底是怎么混的?
  看来,义律的中华文化功课的学习不过关啊!
  日期:2014-10-27 08:51:54
  当然,也有可能是义律故意为之,因为从该洋鬼子接下来猴急的动作就可以看出端倪。
  为了造成既成事实,义律迫不及待地把他和琦善“谈判”的结果告知于众,他宣布自己已经与大清国钦差大臣达成了初步协定。
  (“现经与钦差大臣爵阁部堂议定诸事,将香港等处全岛让给英国寄居主掌,已有文据在案。是以香港等处居民,现系归属大英国王之子民”)
  该协定主要内容有:
  一、香港岛及其港口割让给英国;
  二、赔偿烟价600万银元(即销毁的鸦片『毒』品);
  三、两国官吏平等相待(即“平等外交”,不要再把我当“夷人”);
  四、恢复广州通商,于1841年2月2日正式重开中英贸易。
  这就是传说中的中英《穿鼻条约》!

  这也是琦善“卖国”最大的罪状!
  嘿嘿,霸王硬上弓,不可能一场空,我就先发制人,把个生米先煮成稀饭,看你琦善到底怎么办?
  琦善叔叔,你能奈我何?
  日期:2014-10-27 10:08:04
  【正文更新】
  其实,读到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琦善根本没有在这份所谓的条约上签字,他也许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他绝对没有天大的胆子敢在条约上签字!
  他也不会蠢到真的在条约上签字!
  因此,这份合约顶多只能算是义律和琦善两人的一个口头约定!

  口头约定还能当真吗?
  开玩笑!
  谁当真,谁就是个二!
  亲爱的读者可能还不知道,其实“广州谈判”谈到现在,琦善一直是居于幕后,到目前为止,他在广东根本没有与义律面对面地坐下来谈判,两人采取的是一种“平行照会”的方式。
  用如今法律的术语来说:琦善的行为只是处于犯罪预想阶段,他或许有这样的犯罪动机,但是并没有亲自动手实施造成犯罪事实。

  日期:2014-10-27 10:39:28
  可怜的琦善,他就像在一场拍卖会上,拍卖师义律示意开始报价,而琦善刚刚嘴动了一下,只说了一句话,然而就见拍卖师义律一锤定音:“成交”!
  而且,琦善只是答应“寄居一地”(租给英国佬,要收租金的),而不是“割让一地”!
  唉,怪只怪琦善用的是含混不清的模糊言辞,没有采取义正言辞的外交立场,从而给了义律以可乘之机。

  可恶的义律,你知不知道,你的这一猴急举措会把琦善置于一个多么难堪的地位?你等于就是亲手把琦善叔叔推进了火坑,还在一旁狰狞地拍手称笑!
  洋鬼子呵,你太不仗义了呀,太没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哦!
  琦善终于走到了他人生最艰难的境地,他茫然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已经众叛亲离、无路可退,他就像是一个在悬崖上走钢丝的孤独行者,稍不留神就会跌下万丈深渊。
  日期:2014-10-27 12:37:45

  而皇帝老儿的圣旨却还在那儿咆哮不已:
  “逆夷要求过甚,情形桀骜,既非情理可谕,即可大申挞伐……逆夷再或投递字帖,亦不准收受,并不准遣人再向该夷理论!”
  在道光皇帝的眼里:逆夷桀骜不驯,要求越来越过分,根本不是通情达理之人种,咱们今后就别跟他们废话了。
  朕命令:恢复广州通商,不准!
  再有“平行照会”,不准!
  再派人和逆夷谈判,不准!
  琦善,你们该做的,只有一条,就是大申挞伐,相机剿办,定叫逆夷屁滚尿流、片帆不归!
  琦善,你明白了吗?

  日期:2014-10-27 13:26:40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