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完了就让她走吧”那个林总根本没有理会我的道歉,直接从我面前飘过去,然后对着四张纸说了一句,那真是目不斜视啊,头都没有转一下,什么叫做气场,这就是。
“那个,小凝,你先走吧,你的情况我这也大概了解了一下,我再和林总说一下,你先回去等通知,好吧”四张纸客气的下起了逐客令,我心想着你还不如直接告诉我我被pass了呢,跟一个刚刚被我撞过的人研究是否录用我,您是嫌我撞她撞的轻了是么,估计我要是直接把她撞残了,她会考虑录用我的。
但是,可是,我绝不是一个轻易就会放弃的人,我既然已经决定要认识她,我就必须得做点什么,于是,我大义凛然的朝着林总的方向走了过去,此时,她依然低头自顾自地忙碌,完全无视我。
“那个,林总您贵姓?”这话问出口的时候我真想抽自己个嘴巴,二货精神岂是在这个时候发扬的?
果然,我看到林总的一脸黑线,从疑惑到诧异,再到眉头的紧蹙,她用了不到五秒,然后幽幽开口
“你觉得我该姓总吗?”林总问的严肃,目光凌厉,如果那是一把机关枪,估计我早就英勇献身了,这疑问句之后,我听到办公室里隐隐的窃笑,当然,包括岳小玥。
“哦,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急忙慌乱的解释“我想问的是林总贵……哦,不是,是林总芳名”我尴尬的笑着掩饰着内心的不安,当然,也在内心里暗暗鄙视了自己无数遍,“洛凝,你丫怎么就这么二呢”
又是一阵哄笑,我看到林总脸上的不悦在加深,几秒后,她轻咬了下下唇,说道“林琳”继而又去忙自己的事,似乎不想在继续跟我纠缠,不对,应该是不想再继续被我纠缠。
“林琳,如果你因为我今天撞了你而不让我进公司,那我以后就天天来撞你”凑到她耳边快速低声的说完,没等她做出反应便立即转身闪人,其实,我这应该不算是威胁吧,不过,如果她真的不录用我,我估计我真的能做出天天来撞她的事儿,用岳小玥的话说就是“洛凝,如果有一天你突然不二了,突然正常了,那才说明你真的不正常了”
日期:2014-06-30 13:30:02
在经过了三天的等待之后,我已经失去了耐心,而岳小玥也对我没了耐心。
“我说祖宗,您一共就见了我们林总一面,怎么就被迷成这个样儿,再说你问的那些东西我是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林总对你是怎么个态度,我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就连她的名字也是你那天问了我才知道的,我也才去这公司没多久,你要是真想知道那么多我有两个方法,一、你像上次在办公室一样自己直接去问,二、找私家侦探”
岳小玥在被我第N次逼问林总动态加隐私的时候终于忍不住爆发了,甚至都舍不得换下气,好担心她会因为长时间不换气导致大脑缺氧从此变成隔壁家的吴老二,不知怎么的,脑海中突然出现岳小玥口眼歪斜还留着哈喇子的形象,于是,我很没节操的笑了起来,当然,我是觉得不会告诉旁边一脸茫然却又见怪不怪的岳小玥,我把她的形象进行了怎样的“美化”。
第四天的一早,我便匆匆赶到她们的公司,因为我觉得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得主动出击,当电梯叮的一声停到28层的时候,我迈出电梯直接斜倚到了对面的墙上,没错,我要在这里等林总!
在微笑着和若干个我并不熟悉的人打过招呼之后,我扬着准备打招呼的手终于等到了他的主人,林总看到我很明显是怔了一下,然后将我从头打量到脚,然后又从脚看到头。
也难怪她会这样看,你可以想象一个人没骨头一样倚在墙上,侧着身子,双脚别扭的交叉,抬着左手,咧着嘴,对着满电梯的人说“早上好”。
也就那么几秒之后,林琳很自然的无视我,转身往办公室走去,于是我一个急冲,滑冰一样在她面前来了个酷酷的转身,只可惜,火候不够,左腿被右腿绊住,差点让脸跟地来个亲密接触,好在我眼疾手快,准确的抓住了林琳的胳膊,才免了这一劫。当然,林琳被我拽了一个踉跄,险些遭了一劫。
站定之后,林琳主动开了口“你这是特意来撞我的?”
“恩,对啊,我那天说了啊,你要是不录用我我就天天来撞你”抬手蹭了蹭鼻尖,让自己显得理直气壮。
“现在撞完了,不走吗?”
“谁说撞完了,我还没撞呢”
“什么?”林琳忽然提高了音量,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恩…”我思考着,慢慢抬起右手,朝着林琳的右肩膀,轻轻撞了一下,虽然是轻轻的,却看到她肩膀微微动了一下,于是乎,我耸耸肩,对着林琳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
“我撞完了,嘿嘿,林总明天见”说完,我冲着林琳做了一个撒由那拉的手势,留下一脸愕然的她。
日期:2014-06-30 14:55:31
“等一下”快到电梯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林琳开口,忙停住脚步,转身朝她的方向小跑了几步
“下周来上班”林琳头也没回,只说了这么一句,便转身走了
“what?你确定?”好像不是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对着空气问了一句,估计如果这话被林琳听到的话,她会很不确定自己的选择吧,不过她会录取我,这个我还真没敢往这方面想,原因很简单,我觉得我在她心里不是脑残就是弱智,有哪一个老板会选一个脑残加弱智来给自己工作呢,当然,除了她没别人。
迫不及待的向岳小玥汇报最新近况,通知她从下周开始我们就是同事了,岳小玥先是仰天长啸,直呼上帝怎么可以这个时候打盹,放了我这么一神经病进她们办公室,我直接无视她的愤懑,继续憧憬着我和林琳朝夕相处的场景。
周一那天我早早来到公司,为了给林琳留下一个积极的印象,或者说是修改一下之前不太美好的形象,而出乎意料的是,四张纸给我安排的位置刚刚好在林琳的斜对面,只要我抬起头,就能看到那张精致的脸,我喜欢看她的眼睛,笃定而自信。
对于刚入职的我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于是乎,我打开电脑,假装浏览着那千篇一律的各种规定,实际上,则偷偷的,不时向林琳的位置扫几眼,那感觉就像一个孩子,喜欢橱柜里的一件玩具,又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得到,或者说根本不敢去张口要,所以,只能偷偷的看看,偷偷的喜欢,然后偷偷的开心。
林琳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我也不能说我喜欢她多深,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见钟情,因为我一开始钟的仅仅是那张精致的脸蛋,我说过我不是一个痴情的人,好像也不是一个长情的人,从高中意识到自己是LES到现在,我陆陆续续交了几个女朋友,除了第一个之外,似乎没有超过半年的,我的新鲜劲只维持半年,原因很简单,我喜欢猎奇,我不相信感情,虽然我是女人,但我也相信女人是善变的,尤其在感情面前。而这一切,都是我的初恋女友,那个叫沈洁的女孩教会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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