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揭秘 明宫100太监秘史》
第3节作者:
皇帝不称朕 如今他已升做燕王府的承奉正,是燕府大总管和宦官的头牌。平时燕王爷对府中事务管得不多,许多事情都托付给黄俨,只要是燕王不管,或一时管顾不到的,就是他的领地。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黄俨是燕王府的“假主”,是影子王爷。
黄俨不会像野兽一样,在自己的领地四周撒尿,宣示主权。但人们只要闻到这只老狐狸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骚味”,无不恭敬趋附之。莫说府中宦官、宫人争相巴结讨好他,以成为他的义子、养儿为荣耀,就是王爷的妃和夫人们,也都高看他几眼,拿他当府中老人看觑,而不敢以奴仆卑视之。
此时,黄俨刚刚写完一封信,濡笔的墨是上好的黄山松墨,几乎随着落笔,点画的墨汁已经凝固,但做事素来谨密的他,还是将信纸对着灯火烤了烤,才折好装进一个信筒封好。他非常兴奋,疏淡的眉骨映着油灯,闪闪发光。
“父亲,我来啦。”一个20多岁,头戴乌纱软巾帽,身穿团领衫,乌角束带的宦官走了进来。
“狗儿,来。”黄俨呼着他的小名,将亲笔信用个小匣子封了,交给养子王彦。“你立刻动身,赶到军前,将它亲手交给王爷。”
王彦弯腰,双手过顶,郑重地接过信。匣子上挂了把金澄澄的铜锁,王彦知道,匣中所封是义父的密启(臣下对亲王禀事称为启,对皇上才称为奏),锁有两把钥匙,义父与燕王各持一把,他不敢马虎。
“十万火急,不可耽搁。”黄俨一边交代,一边顺手将书案上的纸币文具理了一下,这是他在宫里学书时就已经养成的习惯。他把爱好整洁,喜欢凡事条理清楚的习惯带到燕王府,对下人要求很严。每次写完字都会净手,然后在公事房东壁的佛龛里上一炷香,飘渺氤氲的香气使人宁谧,那是他与佛共享的。
“我马上到厩上挑一匹快马。”王狗儿一开口就见出他是快人快语。
他与刘通一样,都是女真人,属于海西女真部落。与府中许多女真族宦官一样,王狗儿也是在很小的时候为明朝的北征大军所掳,阉割进宫,分配到燕王府供事。王彦这个大名还是黄俨给取的。游牧民族的基因天生就融在他的血管里,他的骑术非常好。“城门快开了,”他将信匣放入怀中,瞥一眼窗外已稀释许多的夜色,估量道。“在午刻时应该能见到王爷。”
黄俨满意地点点头,王狗儿是他忠实的义子,为人精明能干,勇力过人,他相信他能很好地完成信使的任务。
“你到了军前,就不要回来了。”黄俨道,“我跟王爷多次提起你,说你骑射都是好手,是可造的将才。如今正是用人的时节,你就留在军前效力,也好历练历练。能不能出息,就看你自个的造化了。”
“孩儿一定不负恩父的荐举。”王彦欢喜道。自从朝廷与燕军在北方大战,许多府中宦官都投军从戎,随燕王殿下带兵打仗,而他却一直在府执事,听说马和、王安等伙伴都已经做到大总兵,马和还因为在郑村坝一役中立功,得到“郑”的赐姓,改名叫郑和。王彦十分艳羡。现在有义父抬举,总算有机会出人头地了,他喜极了,扑到地上磕了个响头。
日期:2013-11-20 00:40:23
第一章 明代第一个“大太监”黄俨
二 惑主的奴仆(2)
上文写到,王彦奉义父黄俨之命到燕王军前传送密信——
王彦并不知道密信的内容,但义父交办的事,比天还大。城门一开,他即以追日的速度往南疾奔,刚刚过午时,已顶着烈焰骄阳,人与马大汗淋漓地驰入北平南郊的燕军大营。
朱棣为了鼓舞士气,常常亲自披挂上阵,但这几日的仗好没打头,朝廷平燕副将军平安的大营就扎在燕军对面,但从不主动攻击,燕军挑战,只是不理,燕军来攻,简单接战后,即有秩序地往后撤退,燕军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两下里就这么熬着,形成缠斗之势。朱棣心里十分着急,他最怕战事陷入胶着,他作为力量相对弱小的一方,必须通过不断的主动出击与一个接一个的胜利,才能平衡双方力量的天平,不使其倒向朝廷一方。
而今他仿佛拳拳打在一只空布袋子上,出拳时,凌厉的拳风能把袋子撩起,可拳一缩,那袋儿也随之荡回来。正当这边相持着,大同守将房昭趁机率兵从山西紫荆关入关,占领易州西水寨,以此为基地,向南攻略保定。保定与永平二府(在今河北与辽东的交接处),是北平一肩横挑的两个桶,分别保护着北平的南北两翼。当房昭进攻保定之时,辽东总兵官杨文同时攻击永平。燕军腹背受敌,燕王欲救两边,可眼面前却被平安绊着,动弹不得,令他有举足无措、拳脚难施之感。他的坏脾气时常发作。
当王彦进入燕王大帐时,老远就听到燕王在发怒,走进帐内,燕王的咆哮声骤然增大,帐内兵器、排架嗡嗡作响,他吓得不敢说话,屈身立在一个角落里。
待众将回完公事,鱼贯退出,站在燕王身后的二郡王朱高煦发现了王彦。
朱高煦是燕王的二儿子,他虽然还没封王,但朝廷制度,亲王之子均封郡王,以此人们都称他为二郡王,称呼他的三弟朱高燧为三郡王。
朱高煦是世子高炽的弟弟,这两兄弟虽然是一母所生的亲兄弟,但他们的性格,乃至外貌都有很大的不同。世子是有名的肥胖,还跛了一只脚,走起路来,仿佛一座肉山在艰苦地移动,十分可笑。而眼前这位二郡王,却是龙行虎步,腋下生风,膂力过人,含有一股英武夺人之气。与世子不善言语,较为木讷相比,二郡王谑笑如浪,十分风趣。他上马能战,在这场与朝廷的生死之战中,表现得十分勇敢,经常率领兀良哈精锐骑兵充当破击战的前锋;他下马还能作诗,与一帮文人唱和,时常赢得满堂彩。大家拍他马屁,称赞他是“才兼文武”。
朱高煦对府中宦官都比较客气,尤其是对黄俨,从来不摆王子的架子,他虽然明知黄俨与三弟高燧走得很近,常在父王面前说三弟的好话,但他依然屈尊与黄俨套交情,走动也较勤。他认得王彦是黄俨的义子,招手让他上前来回话。
“你是王狗儿吧?来干什么?”高煦问。
“奴才叩见王爷、三郡王!”王彦疾步走近燕王箕坐的短几,爬在地上,用头顶戴着,呈上黄俨的亲笔信匣。
燕王面无表情地接过信,取过一把钥匙打开镶金包铜红漆木匣,将密信读罢,没做声,将信递给高煦,让他看。“你说说,”他脸色突然十分难看。“你大哥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吗?”
黄俨的信写得很简单:据缉访得知,朝廷秘密遣使北来,与世子进行了秘密接触,所谈内容不详,因事关重大,不得不报。信后附上了刘通的报告,详细记载了锦衣卫千户张安在北平的活动情况。
狡猾而经验丰富的黄俨深知,燕王性格狐疑多猜,世子背着他与朝廷接触,已足以对他世子的地位构成杀伤力了。所以他在信中,没有加进任何主观的评论,以免造成对事实证据的不必要干扰;他只是把事实摆出来,让王爷自己去猜疑,去做出判断。他相信,素来嫉妒大哥世子之位的二郡王高煦,也会对这封信做出适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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