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角落爱着你》
第5节

作者: 珠海珍珠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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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就顺便提一下这个田帝,虽然我实在不想提到这么个人。
  田帝是我们班唯一的一个家住珠海的男生。人有点瘦,身子有点单薄,一看就知道是个不爱运动的人,或者说,像个书呆子。真戴着一副眼镜,刚开始我们都想,肯定是近视眼镜。眼睛有点小,但有时会瞪人,而且瞪起来带着凶光。身高一米六九,典型的男方人。当然,男方人也有不少高的,但他真的不高。留着小分头,脸有点长,也有点尖。模样算不上丑,但也算不上好看。

  刚进校园的时候,我们都以为田帝是有钱人的子弟,因为他身上穿的全是名牌,而且每一件几乎都是崭新的。只是,他走路的模样,他的行为举止,以及说话的腔调,却找不到上层人家的那种气质。后来才知道,他的家境不仅很普通,甚至可以说属于城市中最平民的一层。父母好像都没有好的职业,勉强度日那种,并时不时下岗又上岗那种。但他似乎很不想大家看出他的出身,所以开学伊始便买了全身的“名牌”把自己包裹了起来。但很快有人便发现,他身上的衣服不久就掉线的掉线,崩纽扣的崩纽扣,甚至裤子还会时不时产生裂缝。结果,他的真实身份暴露无遗。

  后来还有人发现他戴的眼镜也根本不是近视镜,而是平光镜罢了。也许,他觉得戴一副眼镜更显得斯文些,风度些。
  看穿了他的这一切,我们感觉这人很可悲,很可笑。但没人笑他。我们北师的学生虽然不是什么圣贤,我们北师的学生虽然大多数都来自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家庭,但我们不喜欢笑贫。贫不是某位学生的错,只是家境使然而已。
  我们只当没识破他,让他继续他的虚荣。不过,有好心人曾提醒过他,叫他别再穿那些“名牌”了。还好,他后来果然便不穿了。
  名牌是不穿了,但他还是装着有钱,常常学大家的样,聚聚餐,或约个女生去喝点咖啡或果汁什么的。但每次聚餐的时候,真正买单时他就往后缩,或者借上洗水间等机会避开。后来有人生了他的气,便主张聚餐的时候AA制,结果他便很少参加了。至于约女生,他则还算舍得,一直努力着把某种风度坚持下去。
  为此听说他跟父母的关系闹得很僵。家里听说还要照顾生病的老人,又要房租水电什么的,处处要开销,更惨的是每年要支付他读大学的高额学费(北师珠海分校的学费可是贵得惊人的,一学年差不多一万五),而他在大校里却从不知道一个“省”事,三天两天向他父母要钱,所以父母时不时会说说他,可说他的时候,他就烦他的父母,甚至喝骂他们。弄得他们父母最终怕了他,只能叹气。

  当然,到目前为止我并不认识他的父母,也不知道他父母具体是干什么营生的,只道听途说这些事而已。
  这田帝,就这样的人。
  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有钱就多花,没钱就少花,像他这样虚荣着,有什么劲呢?还是个大男人!
  算了,不说他了。

  我怎么还坐在这里不动呢?秦风已经说了不来,我还干坐着干嘛呢?
  出去走走吧,在校园里胡乱走走。
  毕竟雨已经停了,胡乱走走,也许一切都会没事的。
  不,一定不可能有事的!
  日期:2008-6-28 8:24:00
  第二章

  (4)一次不寻常的经历
  20时16分,我正式走出了石子。
  然后满校园胡乱地散步。走过图书馆,走过双子湖,走过“龟壳”体育馆,走过“小镇”(校园里的一条所谓的购物街)。
  走过一个个小径,走过一棵棵有名和无名的树,以及花花草草。
  这时似乎不再想着我的文胸,却想着那个叫秦风的男生了。
  其实,刚开始我并不以为我会爱上他。所有女生都在为他疯狂的时候,我的心并没有为他而动,却站在一边,嘿嘿地发笑。
  我的确感觉好笑。我坚持爱这东西应该是传统的好,即男生爱上女生,然后男生莫命地追,女生则故作娇羞,并躲躲闪闪,甚至有时还作些生气状,等把男生磨得快没气了,才突然间对人家嫣然一笑,结果两人就好上了。
  但后来,我却莫明其妙地乱了分寸,对他动上心思了。
  也许,跟一次想不到的经历有关。

  从我们校园门走出去,先向西北,再向北,共走上大概二十五分钟,可以看到一个很有名的古村落,大家都知道吧。它就是珠海的会同村。很牛B的一个村子,据说1927年的时候就用了上电灯,是珠海第一个点上电灯的村子。那时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姓莫的人做南洋买办发了财,再带动村子的人发了财,大家就回来建设村落,建筑弄得中西结合,在当时怪时髦的。清同治至光绪年间,会同村还在统一规划下进行了重建。重建后,会同村简直像个世外桃源一般,只见村前是潺潺溪水,村内是楼台亭阁供人歇脚休息,村前还辟有一个近两万平方米面积的荷花池,每年荷花盛开,那景可美。村中还有一座古钟楼,一直保持到今,楼身刻有大大的“云飞”二字。

  村内遍植名树,最美的是凤凰树,五月里开一花,红红的,似火。
  现在,会同村成了珠海寻幽访古的一个所在。同时,还在里面设了一个艺术基地,由市里将村里“六街八巷”中的古民居租下来,免费提供给艺术家进行创作。
  我便常到那里画画。没有我专门的画室,但那看门的阿姨对我很好,只要我去找她,她准能把我领到一间没人用的大画室供我使用。
  那是去年的秋天,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又到会同村的艺术基地画画。中午去的,一画就是一个下午,出来的时候,红红的太阳已经西斜了。
  走出基地的大门,跟看门的阿姨说了再见,便穿过会同村最大的那条道路由北向南,再转向东北(或东南?我方向感不太好,不好意思),准备返校去。
  肚子有点饿。我加紧了脚步。

  但走着走着,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跟前我。一回头,看到的是一条大白狗。只见贴它着尾巴,脑袋也低垂着,像个贼一样,紧紧地跟在我后面。
  我走慢些,它便也慢些;我走快些,它便也快些;我停下,它居然也停下。
  我心里开始发毛。虽然它离我大概有二三十米远,但只要它一个猛扑过来,我便完了。
  关键是,它极可能是一条疯狗。小时爸爸告诉过我,贴着尾巴走的,多数是疯狗;而扬着尾巴走路的,决不是疯狗。一直低着头走路的,且目光呆滞的,更极有可能是疯狗!
  爸爸的话总是对的,我印象中是这样。

  爸爸呢?你现在在哪?你真的在天堂么?你马上下来赶走这条疯狗好么?女儿好怕!
  我真的好怕。我想跑,但不敢。因为爸爸告诉过我,碰到狗的时候,不管是不是疯的,都决不能跑,你一跑,它肯定会狂追过来,而且追上就咬;你不跑,装着没事一样不紧不慢地走,过一会它就不再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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