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的浮云岁月》
第12节

作者: 花门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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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肉少年大怒:“你个小婊子,臭不要脸是吧,我他妈抽死你!”说着撸胳膊挽袖就要往上扑,却被大众脸少年一把拉住了。
  大众脸少年一直盯着迎春,就是拉横肉少年的时候,眼睛还是一瞬不眨,脸上渐渐泛起笑容,说:“我叫王刚,朋友们叫我刚子,我好像认识你!”
  迎春也一直看着大众脸的少年,此时脸一红,也笑了,说:“我叫迎春,我好像也认识你!”
  俩人这彼此一笑,就是一辈子的缘分,其生活的传奇,绝不逊色于《天下无贼》中的那对贼公贼母。
  海燕后来说过,那一天,一看到王刚,再看一眼迎春,她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是龙凤胎,第二个词才是夫妻相。她还补充道,这辈子,她再没看到过比他俩更夫妻相的男女。
  那一天,王刚和那个牛眼珠的大龙,请迎春她们逛了大半天人民公园,光那两只猴子就喂了八遍。

  因此,海燕她们到向阳屯,已经是太阳落山之时了。
  她们便也遗憾地错过了来下战书的花门帘子令人喷血的表演……
  日期:2012-08-07 21:11:33
  七章、战书与情书
  那一年的花门帘子,深深沉浸于对性的幻想中。

  他就像这个季节的蜜蜂,嗡嗡乱转,烦躁地等待满院儿、满大街鲜花绽放,却不是为了采蜜,而是一门心思采花。
  这也怨不得花门帘子,谁让他看了那么多书呢?那时候没有黄书,绝对都是干净的书,确切地说,都是中外文学名著。
  花门帘子想想就得意,自己年方十四岁,就已经不止一遍地读了好几十本厚厚的文学名著,而且多数是西方经典,也太他妈有才了。
  花门帘子上辈子很可能是个书虫,要不然,很难理解他对读书所表现出的超乎寻常的兴趣。而家庭职业又给他开拓了宽广的读书之路,终于造就了这位出身江湖的一代文骚。
  他家是外来户,租住纸厂一户人家的下房,却没能进纸厂,又不像向阳屯人家有地可种,只好捡破烂为生。起初,那真叫一个穷啊。小时候的他,一年四季只有一条大裤衩,而且烂成了条条状,就跟门帘子似的,风一吹,什么也遮不住了,所以才有了这个经典的外号。

  小时候的花门帘子,刮风天气是绝不出门的。
  那时候,台湾歌手费翔还没进军大陆。花门帘子自然没听过他那首《恼人的秋风》。如果听过,他一定感触颇多,而且会对歌词做如下改动:为什么一阵恼人的秋风,它把你的人,我的裤衩,吹得一览无余……
  在厂院儿孩子们面前,向阳屯的孩子就够自卑的了,小时候的花门帘子,比向阳屯所有孩子更自卑。
  穷免不了挨欺负,不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
  花门帘子记忆犹新。
  有一次,二地主拿着一块儿白面油饼,故意在他面前吃,咬了一口,夸张地吧嗒着嘴说:“老香了,想不想吃?”

  花门帘子摇头想走,他实在受不了诱人的香味了。
  可是二地主一伙人不让他走。
  二地主在他鼻子前晃着油饼说:“只要你流哈喇子,我就给你吃。”
  为了不流哈喇子,花门帘子拼命咽口水,喉结动得飞快。他忘了流哈喇子和咽口水都是馋了的表现。
  “看这个馋逼痨!”二地主指着他的喉结大笑,一伙人都跟着笑。

  “星期天的早晨白茫茫,捡破烂的老头排成行,队长一指挥,冲向垃圾堆儿,破鞋烂袜捡了一大堆……”他们把花门帘子围在中间,二地主带头,又一起念这段顺口溜。
  “叫我声爹,整块儿都给你!”笑闹够了,二地主又说。
  话音未落,花门帘子就出手了,一拳打倒了二地主,然后把几乎整块儿油饼都塞进他的嘴里。
  二地主很快叫来了哥哥大地主。
  大地主和花门帘子没说两句话,就厮打在一起,打得那个惨烈。大地主的左眼青了,花门帘子的右眼青了,俩人的鼻孔都窜血了,还各掉了一颗牙。
  最后,还是花门帘子先跑了。

  他跑可不是因为打不过,落败而逃,而是因为,他门帘子一样的大裤衩彻底被大地主撕烂了,身上再没有一块儿遮羞布,而观战的女孩儿又偏多。
  这是花门帘子第一次出手,也是他第一次跟大地主交手。如今已经成为温情的回忆。尤其是他光屁股跑的经典一幕,深深定格在很多人的记忆中,不时翻出来笑上一阵儿。
  大白梨也是那天的观战者,没少拿那一幕笑话花门帘子。
  就是从这一役开始,花门帘子不再忍气吞声,而是用拳头说话,渐渐打出了威风,也赢得了尊重。
  花门帘子认为,中国过去虽然穷,但在国际上很受到尊重,这是因为显示出了武力。不管你是谁,也不尿什么世界老大,惹我就跟你干。别说惹我了,就是惹到我的邻居,老子也一样干你。毛主席他老人家就是这么干的。现今的中国,虽然富了,却日渐失去了国际尊重,就连周边的小国也时不时的跟咱起屁,应该值得深思了。
  好在终于上学了。这时候,花门帘子家已经不捡破烂了,而是改为收破烂了,生活条件也好多了,自然不会再让他披个门帘子了。
  念书这几年,他成绩平平,却读了好多文学名著。这要归功于他的父母,走街窜巷,论斤收来的破烂书,居然成为儿子的精神食粮,以至于最终改变了他的人生。这就是机缘吧。

  花门帘子尤其喜欢读外国文学,因为里面会有大量的爱情描写,甚至还有隐晦的性描写,这让他在浮想联翩和心猿意马之余,迅速地早熟了。再看到同龄的男孩子扇烟盒、弹玻璃球,他就会嗤之以鼻了。
  花门帘子终于摆脱了自卑,却又开始自负了。
  这个注定会成为故事的一天,自负的花门帘子自负地认为,只要一封情书,就能把那个叫冬梅的女孩儿搞到手。
  花门帘子就这么有才,战书和情书一块儿送。
  他的思维方式绝对和常人不同,用大地主的话说就是有病。

  那年代,给女孩儿写情书就够出格的了,他还要把情书当面念给冬梅,而且是当着大强、冯三儿一伙儿仇家的面。你说他有没有病?
  但花门帘子却有他的想法,他认为只有这样才最能表达自己的诚意。
  花门帘子同志完全有资格披上金灿灿的黄金圣衣,光芒四射地站在云端之上,对脚下的众生高喊:“俺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圣斗士!”
  日期:2012-08-09 09:17:07
  我们先放下这位爱情圣斗士,说说就要中彩的冬梅吧。

  冬梅最近有点儿烦。
  她烦是因为三个方面。一是为家里的茶馆,过去来的都是怀旧的老人,就像老电影演的,三五老友,清茶一杯,古今多少事,都在笑谈中。而如今,彻底成混子们的会馆了。大强哥一伙儿是每天客,十六中的几拨学生也常来,还有不少社会上的赖子,大地主一伙也没少光顾。反正一句话,没一个省油的灯,派出所都来好几回了。
  二是为卫红和海燕。这俩小奶奶,也忒疯了,一个跟大骚瓜玩上了,一个贴上了大强哥,而她哪个都不赞成。冬梅别看长得媚,骨子里却很传统。她认为一个女孩子,除了上学,就该老老实实呆家里,等大了,挑个稳当人一嫁,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三是为自己。来茶馆的这些男孩儿,总用异样的眼神看她,让她浑身不自在。她已经明白这种眼神的含义,端茶送水的时候,仿佛被剥光了衣服,心里发冷,脸上发烫,身上直起鸡皮疙瘩。
  尤其是第三点烦恼,那是成长的烦恼,无可逃避,只能默默地受着,哪个女孩儿不经历这样的烦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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