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19到天长地久[BL]》
第6节作者:
清水朝泽 我当时感受的合为一体,只是精神层面的。这样的感受未必需要剧烈的运动来支持,和风细雨式的温存更入骨三分吧。当晚我们所做的一切,并未超过我以往在这里和其他人所做的范畴,比如我和河北弟弟所做的那样。但是就是感受超过以往的任何一次。就因为强度不大吧,两个人小火慢炙,时间倒是持续了很久,直到两人身上都是大汗淋漓,热得受不了,只得把盖住的被子拿开。
这样一个动作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小黑屋里夜夜上演激情大戏,这个舞台不光有主角还有观众的。有时候观众看得性起还会参与。想必我们两个投入的出演了这么长时间的戏,周围怎么也会有几个热心观众。只是这两个主角太过投入,偌大的世界仿佛就完全是二人的世界。何曾顾虑过周边是否有虎狼在眈眈注视呢。被子一拿开,无异于刺激了围观群众的视觉。我们两个可能是当晚最年轻的演员吧,青春的胴体即使不完美,都格外会有那份充满活力的魅力。更何况他那希腊少年雕塑一般的身材呢。他当时是压在我身上,所以一具美少年般的裸体一下子毕露无遗。
我们下一秒就觉察到了情况突变,几只咸猪手从不同方向摸到我们的身体上。两个人奋力将这几只手都打开,可是马上又都回来了。我一直是个外强中干的人,只会来了又拿开,来了又拿开,却讲不出一句话。在那种情况下,好像什么样的话都羞于启齿,所以只能消极自卫。我幸亏是男生,如果是女生,真属于那种被非礼却不敢叫,怕别人知道自己失节,反而纵容了流氓进一步的肆虐。我的个性真的弱于表达,比如驾车吧,我最开始有五年左右的时间从没按过喇叭。无论我多么守交规,前面的车辆违章有多严重。
就在我像打苍蝇一样的忙着应付的时候,上面的他终于出言相助了:“请不要动!”这话一出口,我差点笑出声来。只是因为被他压着笑不出来罢了。这话也讲得太文气十足些。我以前在此也目睹过类似的场景,当两个人正性趣盎然时被打扰,有的主角会破口大骂的,那样的效果最好,周围的人马上就悻悻的散开。对这些无聊的人还用个“请”字,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了。咸猪手变少了,但还是有不识趣的继续上下其手。应该就是被他给“请”来的。这下他愤怒了,声音也提高了。“别动!他是我的!”并随手把被子盖了起来。
这下终于管用了,周围的观众都退了场。我长舒一口气之余,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谁是你的呀?谁同意是你的了?但是同时又有一种被保护的快意从心中徐徐生起,抵消了前面的不快。所以我也就没抗议他的说法。
这个扫兴的插曲打扰了我们的缱绻,索性就到这里告一段落。而且身上好多汗,感觉也不太舒服。
“一起去冲冲吧?”
我问他
他冲我点点头。
我起身拉着他的手一起走,一直走到小黑屋的出入口才松开。因为没有人在休息大厅里这样牵手的。我在前,他在后。我走的很快,他倒是一直跟着我的步伐,不差半拍。
到了楼下的浴室,我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他了。前面在小黑屋只能大概看到他眉眼的轮廓,无法看清楚。他年纪和我相仿,但个头比我矮。五官清秀端正,不是那种英俊逼人的帅气,但还算耐看,不俗气。尤其一双眼睛很有神,黑黑亮亮的,透出一股灵动。看我盯着他看,他有些害羞的冲我一笑,露出上下两排洁白的牙齿。他的身体真的很好看,如果不是个子不够高的话,真可以去做模特。不过也就是因为个子不够高吧,反而会让人有眼前所见的就是少年身体的想法。以至于后来,每当我在博物馆看到白色大理石的青年或少年像时,第一联想就是他的身体,然后很快就会起生理反应,飞快的逃离石像现场这庄严的艺术殿堂。
午夜的浴室没有其他人,成了我们两个的专场。趁着他在头上涂洗发液之际,我双手在他身体上东摸一把,西碰一下。他只能躲躲闪闪和口头抗议,却无奈我何。这个小小的胜利让我充满了成就感与乐趣。
又是一前一后,他真是模范小跟班,一直等距的跟着我又回到小黑屋。我们找了个床铺,这下不折腾了,刚才确实折腾的筋疲力尽,再折腾就该精尽人亡了。两个人目前迫切需要好好搂着一起睡觉。抚摸着怀中人光滑的身体真是皇帝的享受。他的体型比例恰当,该宽的地方宽,该窄的地方窄。在有肌肉的地方则线条格外的清晰。肌肉一点也不硬,不像河北弟弟那样的精瘦与结实,但是所有该凹凹凸凸的地方都恰如其分。我喜欢这样的身体,并且很向往这样的体型。我自己的虽然也匀称,但是线条太过柔和。我的手顺着他的身体滑动,慢慢往下停在他的膝头。这是我攻陷这个尤物的第一个滩头阵地,对此我深有感情。我还如刚开始那样轻轻的抚摸,慢慢困意上来,就这样睡去了。
有尤物在怀中,按理说应该睡得格外香甜才是。我却截然相反。上一次大意丢失河北弟弟的惨痛经历,让我无论如何不能再掉以轻心。夜里醒来数次,每次睁开眼确定怀中人尚在之后,还要亲手摸摸,直到真人的感觉确确实实从指尖传到心里之后才昏昏睡去。前面找河北弟弟找的那么的辛苦,这个尤物可不能再轻易失去了。
日期:2013-01-19 03:39:06
早上起来后我继续忠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无论洗漱还是穿衣服,我都对他保持目光可及的范围,同志雷达运转得高度警惕。我想和他继续交往下去,在要到他联系方式之前,万万不可把尤物给看丢了。
终于二人一起平安的走出翰林春的大门,我的心才放下来。在清冷的晨光中,我装作不经意的端详起穿上衣服的尤物。半长的头发没有梳理得很整齐,亦或是本身长的就不整齐,稍显凌乱但又乱得不难看。湿湿的刘海搭在额头,一副乖弟弟的模样。上身是黑色紧身款的小羽绒服,下面一条仔裤包裹着他细细的腿,一双黑色的看起来像李宁款的运动鞋。很简单,但是有着和这清晨很搭配的清新感觉。右肩挎着一个很大的黑色背包,里面鼓鼓的,把方包都快撑圆了,一看就很重。包就是一般会议纪念发的那种,上面有会议的Log,并且看起来还挺破挺旧。他的这个样子有点像京城里打工散发小广告的外地年轻人。我有点好奇他包里到底装了什么这么鼓鼓囊囊的,要真是广告的话那肯定要坚持发一阵子的。
两个人一丝不挂的时候是那样的和谐。但一旦穿起衣服,走在大街上反而那份和谐不见了。衣饰是区分社会定位的一个自然分界线吧。我虽不是那种会花很多时间刻意修饰自己的人,但至少保持相当的整洁。这和我拘谨的个性有关,所以我的日常形象是365天都一个傻样。一丝不苟的头发,整齐但非名牌的衣着,锃亮的黑色皮鞋。被周围人士贬为一天到晚跟五四青年似的。按老妈的通俗说法就是驴粪蛋表面光。光亮的皮鞋一直是我的招牌,在北京这么个尘土飞扬的城市能天天保持光亮也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在大学时代就是如此,临毕业前夕,同班女生终于忍不住了,深情告白:“薛君的皮鞋也擦得太亮了?害得每次上公共课之前,我们宿舍都集体擦皮鞋。免得不幸做到薛君旁边对比太强烈......”
我当天的样子是呢子短大衣,西裤,黑皮鞋,手中是皮质公文包。和他的形象差别略显大了些。套用个动画片的名字,叫《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我在和友人讲话的时候,很喜欢把这个名字搬出来。因为我一贯落伍,每被耻笑,便都以乡下老鼠自居,来为自己开脱。这还是破天荒头一次我做了城里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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