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一个混混的血泪史》
第1节

作者: 救命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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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重获新生
  烈日透过树叶密集的树枝照射在我刚长出青茬子的光头上,晒得头皮有些火灼的感觉,树叶斑驳的阴影映得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使我整个人看起来有些阴郁和颓废。白花花太阳犹如射出万千道金色的利箭刺向我的双目,令我感到一阵晕眩。我眯缝着眼睛,一辆破烂的货车在我面前驶过,掀起了如浓烟般的滚滚黄尘,黄尘遮云蔽日般掩盖了我的视线,眼前除了如浓烟一般的灰尘之外,别无他物。

  汽车颠簸着呼啸而去,黄色的浓烟开始慢慢变淡,渐渐落下,终于尘埃落定。
  我睁开双眼,就看见了小宁。
  小宁站在马路对面的树荫下,身穿白色的短袖衬衫,挥舞着一对瘦弱白皙的胳膊,正朝着我绽开他那羞涩灿烂的笑容。
  我也笑了。
  小宁是我最好的朋友。他长得高高瘦瘦,由于高的原因,背有些微驮,这使他整个人看起来象一根不怎么直的竹竿。他皮肤就象女人一样白皙,面容清秀,十足的一副书生相。
  他的眼睛有些近视,但他从不带眼镜,照他的说法是——带了眼镜我会显得更加文弱了,那样的话,很容易让人欺负。所以,他看起人来总是不自觉的眯缝着那双细长的眼睛。
  此时,他正眯缝着眼睛看着刚出监狱大门的我,脸上荡漾着孩子般羞涩的笑容。
  我走过马路,感动的和他拥抱,非常感动。在我众多的朋友之中,今天,却只有他顶着炎日,不辞疲累的来到这个距我们家乡有五百公里之遥的劳改农场迎接我的新生。
  小宁和我住在同一条街上,那是一条破旧而肮脏的街道,因此住在那里的人们都不富裕,尚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我和小宁家尤其贫穷。
  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除了我之外,他们还有两个儿子,都比我小。在那个年代,他们每月本分的拿着一百余元的工资,然后精打细算无比吝啬抽出大部分用在油盐酱醋上面,想要积蓄买房的钱,无异于天方夜谭。因此,从我出生起,我们一家住的是那条破烂的街上数得上的破烂房子,每到下雨时节,屋顶上长满青苔的瓦片总是挡不住雨水无孔不入的肆虐,任凭酱油般的梁水腐蚀着屋内简陋的家具。通常在那个时候,我们晚上根本不能睡觉,我们要想尽各种方法把家里可以盛水的一切容器拿出来,迎接那如珠帘般漏下的雨水。雨水并不是清澈的从屋顶上漏下,而是经过木梁发生化学效应后,变成一滴滴如酱油般颜色的水从木梁水落下。这种水万一落在被铺上,带来的不止是寒冷和湿漉,而是怎么洗也洗不掉的污渍。

  因此,我从小的梦想就是,住上一所有着水泥屋面不会漏雨的楼房。
  从上小学起,我树立的理想就不是伟大科学家,也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解放军,更不是鞠躬尽瘁的王进喜之类的工人模范。我的理想跟所有的对社会有贡献的职业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我心里执着的坚定着一个庸俗低级的梦想,那就是成为一个富豪,让自己家里不再漏雨,让自己一家五口人不再每餐只吃两碗菜的富豪。
  对于现在这个年代来说,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我这个理想并不可笑,也并不可耻。但对于一个年纪幼小的儿童来说,对于在那个刚刚改革开放的年代来讲,我这个理想无疑是非常可耻,非常令人嘲笑的。如果我勇敢的将我的理想讲出来的话,势必会在课堂上引起全体同学的哄堂大笑,就连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师也必定会勃然大怒,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所以,我从来没有将我的理想对别人说出来,除了小宁。
  小宁全名叫做宁浩,但我从小就喜欢叫他小宁,因为那样子才显得出我是他的大哥。他家的条件甚至比我更加艰苦。他的父母在他上幼儿园的时候便因车祸而双双去世,留下他和比他大三岁的姐姐在家和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在那个年代,被车压死的人,赔偿不会比现在的一条狗多,父母的双亡并没有带给他们家生活的改善。那时,我总是再想,是不是由于人命太不值钱,所以国家才狠抓计划生育。

  小宁比我小两岁,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念书,比我低一年级。因此,他总是向崇拜大哥一样崇拜我,跟随我。直到今天,我还认为,小宁完全是被我一手带坏的。那时,我无论跟小宁说什么,他都会无条件的服从和理解,包括我的理想。
  我虽然矗立了一个庸俗而坚定的理想,但我所做的一切,却离我的理想越来越远。
  读小学时,我便成绩低劣,经常逃学。到了初中时,我对那些书本上古古怪怪的符号如临大敌,面如死灰。上课对我来说,简直比要我的命还痛苦,逃学是我不得不做出的选择。虽然爸妈因此差点打断了我的双腿,但毕竟性命为重。因此,我仍然坚强不屈,机智狡猾的继续我的逃学生涯。那个时期,我甚至非常羡慕小宁父母双亡的自由自在,我无时不盼望着自己快些成人,以便脱离父母和老师的魔爪。

  对我来说,读书成才已成为了一条死路。,因此,为了我的理想,我得另辟蹊径。
  我愚蠢的选择了自己认为的生财之道,那就是偷盗。
  初三下星期的时候,我的父母和老师对我已经完全死心,他们开始对我的活动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我就从那时起,疯狂的开始了我的痞子生涯。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去学校的道路,整天的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待业青年混在了一起,家有时候我也会忘记。
  那时,我和我社会上的那帮朋友有一个共同的理想,那就是,赚钱。
  当时应该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赚钱其实一点也不难,甚至可以说容易的似跟捡钱一样。那个时期,只要是有胆量的人,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肯当个体户,也一定能赚到钱。
  但是,刚刚经历过苦难的中国,人们还在质疑和看扁经商这个行业。大部分的个体户还在象做贼一样偷偷摸摸的经营着自己的生意,他们的名声之不佳有时连他们自己都羞于启齿,虽然他们的收入已普遍高出当时的平人均收入不知道多少倍。不像现在的时期,凡事经商的人都统称为老总,甚是尊敬。

  我们一帮自以为是的混混当然耻于干个体户这个行当,何况我们手头上也没有做生意的资本。当然,做工人更是我们嗤之以鼻的,我们宁可象瘟神一样徜徉在游戏厅,录像厅和桌球室,也不会进入那机器轰鸣,遍地油渍的工厂。我们的父母大多是工厂的工人,他们的收入经常是我们嘲笑而不屑的话柄,我们的口里通常说着这么一句话——工字不出头。而且我们也实在懒惰到了不能工作的地步。

  我们赚钱的欲望就象个魔鬼一样无时不在吞噬我们的脑浆,我们整天红着眼睛从这个街道走到那个街道,幻想着钱象雪花一样从天上飘落。钱,可以让我们疯狂。
  日期:2012-07-05 15:48:00
  第三章 下岗
  可是,现在我已经没有了当时那份丢人的雄心,以后的日子里有着很多这样的食物让我品尝,它已变得不再珍稀。我忽然忆起了这么一句话——当你没有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
  是的,在狱中时,我什么都没有,没有好吃的,也没有前途。但现在,我已经自由了,一切失去的东西又重新的摆在了我的眼前,我要得到的现在忽然不再只是眼前这些喷香的食物,而是我的前途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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