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一个混混的血泪史》
第4节

作者: 救命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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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宁却静静的坐在沙发上,脸上始终保持着羞涩的微笑,整个人看起来和这个氛围格格不入。他本来就是个不爱说话,喜欢害羞的男孩。他的这种特立独行的姿态引起了几个女孩子的注意,她们特意的跟他开着各种出格的玩笑,放肆的碰触着他的身体。我清楚的看到,他脸红耳赤神色尴尬,但眼睛里却透露出欢愉和新奇。我知道,他也喜欢这种生活了。在那个年代的我们,没有一个少年能抗拒声色犬马的诱惑。

  玩到12点以后,我们又在桥头分手,吴军真挚的邀请我们明天晚上再一起去玩时,我丝毫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此时,那种创业的激情已经所剩无几了。
  看着吴军和女孩子慢慢消失的背影,我和小宁兀自恋恋不舍。从河面吹来的凉风轻轻的拂在我们的脸颊上,鼻孔里闻到了一丝新鲜的水藻味道,让我们感到舒适。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夜晚啊。
  第四天早上,小宁来找我时,我还在酣然大睡。小宁将我弄醒,我迷迷糊糊的嘟囔了一句让我再睡一会儿吧,接着我又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小宁也躺在我那张堆满了衣物的小沙发上酣然睡去。昨晚一夜的放纵,有些让我们疲惫不堪。
  在我家吃过午饭后,我们才一起出门了。顺便说一句,我父母对我的任何狐朋狗友都相当的厌恶,但是对小宁他们却网开一面,小宁不仅可以自由出入我的家,而且可以随便的在我家吃饭和留宿,这些待遇,是我任何一个朋友也享受不到的。这一切不仅是因为小宁的身世悲惨,主要的是我父母一向认为他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我能准确的猜测到他们的心思,他们心里有一个很天真的想法——那就是希望小宁能带着他们那个不省心的儿子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可是,他们并没有想到,要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带好那是非常难做到的事,但是要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带坏却是件轻而易举便能做到的事情。我就是把小宁带坏的那个人。

  我们无精打采的在街头上逛了两圈,没有任何收获。正午的太阳不再是金黄色,而是亮的耀眼的白色,
  马路上空荡荡的,在白色日光的范围内,几乎看不到任何有生命的物体。我和小宁最后决定,还是躲进录像厅。
  当我们在那一排长木椅子坐下之后,我们心里那种压抑在心头的事业心暂时卸了下来,令我们感到全身一轻,虽然有些淡淡的内疚感升了上来。但随着电视画面里那些帅气的古惑仔的刀光剑影,这一点内疚感很快便被热血沸腾所替代。
  我万分羡慕画面里以陈浩南为首的一伙古惑仔,他们除了打架之外便整天无所事事,横行无忌,但口袋里总有花不完的钱,身边总是美女云集。这一切,正是我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是街面上所有混混的最高理想。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在那一年,香港电影《古惑仔》系列的播出,让我市的混混起码多了三倍,各种斗殴事件的发案率空前的高涨,为建国以来的最高峰。街上到处是三五成群,留着长发的小青年呼啸着穿过大街小巷,手里还玩着打火机。当时,我们这群天真幼稚的孩子,是受港台录像荼毒最深的一代。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黑,我们胡乱吃过一些东西后,便迫不及待的去了和吴军约好的地点。我今天特意穿了一条崭新的T恤,还特地买了一块一元钱的假玉,用红绳子穿上,坠在脖子上,这样让我整个人看起来显的痞气,在那个年代,肤浅的女孩都喜欢痞气的男人。我看得出,小宁也精心打扮过,上身是一条花格子衬衫,下身是一条前后都是折褶的裤子。提到这种前后都是折褶的裤子,我又不得不啰嗦几句。当时,这种裤子在年轻人里面相当的流行,它除了前后都有折褶之外,裤管还出奇的肥大,裤脚口却出奇的小,风一吹来,裤管便鼓胀胀的象个灯笼,人就像提灯笼的那根竹竿般滑稽。这种裤子在商店里还没有卖,非得自己找裁缝订制才行。那一年,我市的裁缝生意出奇的好,大街小巷里到处可以看到穿这种裤子的小青年。如果是秋天的话,街上随时可以看到一些上身穿着笔挺的西装,下身却着着一条肥大且皱巴巴灯笼裤子的青年,风情万种的走在马路上。那时,我对我们那个年代的审美观点感到深深的悲哀。

  我们居心叵测的来到了约会地点。
  日期:2012-07-05 15: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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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失落的青春
  我和小宁刚走上熙熙攘攘的桥头时,便碰上了我以前的朋友吴军。

  我出狱后,我以前的那班朋友——也就是我的同案。都相继释放回到了家,吴军便是当年在众多朋友之中和我走的最近的一个。
  吴军带着四五个女孩子,笑闹着穿过人群,他眼尖,一眼就看见了我。
  他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声音里充满了久后重逢的激动。他挤到了我的面前,用力的捶打着我的肩旁,夸张的大叫着,引来周围人们的侧目。
  我脸上的笑容却没有他那么自然,在我出狱的那天起,我在心里已经暗暗发誓,再也不和以前那帮狐朋狗友来往了,包括吴军。四年的狱中生涯,确实犹如一场噩梦般压在我的心头,让我每每从睡梦中惊醒,我只想重新做人,断绝一切可以给我带来麻烦的朋友关系。
  可是看着眼前的吴军笑的如此爽朗热情,真情毕露,丝毫没有发现我心怀鬼胎,我实在没有任何的理由回避他。我笑着,也拍打着他的胸膛,豪情万丈的叙说着久别后对他的思念。

  我们粗话连篇,旁若无人的样子不仅引起了旁人的的厌恶,就连吴军带来的几个小妞也露出了一脸的不耐烦。
  吴军终于留意到了这一点,将手揽着我的脖子,大笑着说道:“走,一起去玩下子。”
  、我本来想拒绝他的邀请,对我以前的朋友,我还是想跟他们保持一点距离,何况我心里还没有忘记今晚来夜市的目的。可是,当我的眼睛看到了吴军身后几个女孩子搔首弄姿的模样后,我忽然改变了主意。
  在我二十二年的人生当中,我还没有真正的和任何一个女孩有着最亲密的关系,我是指那种肉体上的关系。四年的狱中生活,我听过了无数的黄色段子,那些足以激起我对异性的无限向往和渴求,只是那时只能望梅止渴。回到家之后,这种对异性的强烈欲望经常使我不能自已,欲火焚身。我对异性的渴求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我对事业的渴求。无论黑夜和白天,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孩甚至包括女人,都可以引起我无限遐想,让我垂涎三尺。

  我承认,我是一个经不起一点诱惑的人。即使是吴军身后这几个毫无姿色可言的女孩,也对我充满了邪异的吸引力。
  和吴军勾肩搭背的走在前头时,我脑子里还想着身后那个穿黑色短裙女孩白晃晃的大腿。
  如果说刚才走在路上的时候,我心里还有些玩物丧志的内疚感的话,那么现在在这个卡拉OK包厢里和几个女孩疯狂的调笑一番之后,我那些所谓的内疚感便烟消云散,我心里只有一种堕落时的刺激感觉。那时,我才二十二岁,正是寻求刺激和快乐的年纪。
  我们尖叫着,喧嚣着,五音不全的唱着所有会唱的歌曲,极致的将自己的精力发挥出来,宣泄我们内心的痛苦和无奈。
  小宁却静静的坐在沙发上,脸上始终保持着羞涩的微笑,整个人看起来和这个氛围格格不入。他本来就是个不爱说话,喜欢害羞的男孩。他的这种特立独行的姿态引起了几个女孩子的注意,她们特意的跟他开着各种出格的玩笑,放肆的碰触着他的身体。我清楚的看到,他脸红耳赤神色尴尬,但眼睛里却透露出欢愉和新奇。我知道,他也喜欢这种生活了。在那个年代的我们,没有一个少年能抗拒声色犬马的诱惑。

  玩到12点以后,我们又在桥头分手,吴军真挚的邀请我们明天晚上再一起去玩时,我丝毫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此时,那种创业的激情已经所剩无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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