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一个混混的血泪史》
第7节

作者: 救命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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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忽然间有了力量,推开围住我的人,跟着小宁迅速的跑上了街道,由于街道上还有不少的行人,那伙人并没有追来,但我们依然已百米冲刺的速度,迅速的跑回了小宁的家。事后我们得知,吴军至少被那伙人砍了几十刀,差点没命。第二天我们在医院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全身扎满了绷带,象一个木乃伊一样躺在床上连动都不能动。从这以后,吴军的脾气温顺了很多。另外几个同伙都不同程度的受了点伤,但都不是很重,缝上几针后照样生龙活虎。那时期,只要你不主动报案,丨警丨察根本不会过问这些打架斗殴的事情,除非出了人命,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到了小宁家,我和小宁才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伤口在开始发痛。小宁身上挨了两刀,头上被铁棒打了个大包。我的头上却被刀划出了几道口子,鲜血和汗珠一齐浸湿了我身上的体恤衫。幸亏那些人并不想要我们的命,出手的时候都没有往死里用力。我们找来了纱布和云南白药,简单的清洗了一下伤口,敷上药,用绷带扎好。然后,我们躺在床上,吸着烟,担忧着吴军他们的下场。当时,以我们的推论来说,吴军他们不死也会残废。我们兔死狐悲的哀怨了一阵,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渐渐睡去。

  在这里我不得不又提提小宁。以往,我总认为小宁是一个很腼腆和柔弱的男孩子,他脾气随和,长相斯文,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和谁打过架吵过嘴。在跟我一起混的这段时间,他不可避免的和我们打过了很多次架。我记得他打第一次架的时候,脸色白的象一张白纸,出手毫无章法,并且还撞伤了自己的手,为了这吴军他们嘲笑了他好一阵子。但随着后来的打架次数增多,他的经验越来越丰富,出手越来越狠,和他斯文的外表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他从不主动惹事。就拿这次来说,我当时腿都吓得软了,可是小宁还能冷静的拉着我冲出重围逃跑,就凭这一点,我就看出了小宁内心的强大。他和我相比,正好相反。我是外强中干,他却是外弱内强。

  从那次后,我们出门的时候,怀内便揣上了短刀和发令枪改装成的短铳。这次的事情给了我们血的教训——没有先进的武器,只有落后挨打的份。我们每天怀揣武器,满腔仇恨的出没于城市里面的各个娱乐场所,到处扬言,要将那伙人找出,然后大卸八块。
  日期:2012-07-06 19:26:18
  第八章 业务
  当时,混混里面用的武器通常是西瓜刀,再先进一点的便是由发令枪改装成的短铳。那是由两根无缝钢管焊接在锯短了发令枪上改制的一种具有杀伤力的武器,钢管内塞满了火药和钢珠,在近距离处开枪,喷出的钢珠具有致人死地的杀伤力,当时有很多的流氓团伙都制作了这种武器。但这种武器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容易走火。那时,我们当中有一个姓梅的同伙,就是因为在裤兜里揣着把这种短铳,在舞厅里跳舞的时候,短铳突然脱落,掉在地上,里面的火药因为震动而走火,钢珠立即如散弹般喷出。幸好他命大,当时钢管里的火药并不是太多,钢珠四散溅开,但却只有三颗打在了他的大腿内侧,入肉不是太深,并无大碍。可是,火药喷出的火焰却烧伤了他撒尿的家伙,虽然经过治疗后,并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但他**的表层却留下了永久的烙印。为此,我们着实笑了他好一阵子,并给他取了个崭新而形象的外号——梅花屌。

  我们搜寻了他们差不多有一个月的时间,却一无所获。虽然这个城市小的可怜,但当你目标明确的要去找一些人的话,却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世界上岂非大多数事情都如此。终于,我们放弃了寻仇的想法,继续过着混日子的生活。那一年的盛夏也悄然过去。
  从这次事件过后,吴军心有余悸,心灰意冷,逐渐淡出江湖,后来终于脱离了我们,改行做了一名出租车司机。到现在,他已是拥有两辆出租车的老板了,并且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和一个幸福的家庭。十几年后,我有一次在步行街上碰见他时聊了起来,他还对这次发生的事情记忆犹新。他对我说,他甚至有些感谢那次发生的事情,要不然他也没有今天的生活,说不定也和老八一样,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另外一件事情便是关于老八的。老八在我们圈子里算是混社会混的最久的,他十三岁辍学,便开始混迹于社会当中,进局子的次数比我们上外婆家的次数还多。曾经少教过两次,共三年,那次又和我同时落网,也判了四年。在他十三岁到现在二十三岁的这十年间,他有七年是在农场里度过的,按照他的话来说,他注定是个吃牢饭的命。也许是入狱的次数太多,他已经习以为常,出来很并没有半丝悔意,所有我们不敢染指的犯法事,他都敢去做,前提是要有钱。多年的江湖历练,也让他变的狡诈而贪婪,所以我们始终跟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我们毕竟是哥们,他有事情的时候,我们也会随叫随到。

  那次老八接了一个业务,业务是我们的行话,意思就是赚钱的活儿。有人出五百元,让老八修理一个人。老八怕一个人干不来,便叫上了我们,却绝口不提钱的事情,只是请我和小宁在一个小饭馆里搓了一顿,然后告诉我们帮他整个人。我们没有多想,便一口应承了下来。
  我们按照雇主的指点,成功的在公园门口堵住了那个人。将他狠狠的修理了一顿之后,我们便扬长而去。走了很远的时候,我还看见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本来,我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打架事件,根本没有预料到后果的严重性。
  晚上的时候,老八请我们到河边吃夜宵,我们欣然前往。
  到了河边,老八已经和几个女孩子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调笑了几句,找了一个摊位坐下,点上菜,开始喝着啤酒。
  虽然已经过了十一点,但河边依然热闹非凡,形形色色的男女青年在大街上尖叫,远处的卡拉OK传来跑调的黄家驹的歌声,夜宵摊上的炉火升起浓浓的油烟味,喝醉酒的混混在摔打着酒瓶,酒瓶破碎的声音划破漆黑的苍穹,但是没人在意,这个地方每天都在重演这样的事情,这里本就是市里面最鱼龙混杂的地方,只有文化宫才可以与之相比。

  老八选择这个地方请我们吃夜宵,无疑是非常不明智的。据我所知,白天我们干的那个人,是城北一个流氓团伙中的一员。那个团伙的成员年纪普遍没有超过二十,刚刚成立没有多久,正是最嚣张跋扈目空一切的时候,到处想扬名立万。象这种人,他们圈子里的兄弟吃了亏,一般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而当时,在我市,混混们出现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这里和文化宫。我们出现在这里,无疑是自动将目标暴露在敌人的炮火之下。

  老八带来的几个女孩子,其中有一个身材娇小,胸脯扁平尚有两分姿色的女孩,看样子还未满十六岁,一脸的幼稚相。老八却非常的喜欢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企图想将她弄上床。可是,凭老八那不足一米六五的身高,潘长江似的尊颜,女孩却对他敬而远之。此时,老八正貌似痛苦的喝下两瓶啤酒,然后嘀哩咕噜的和那个女孩子说些什么。那个女孩子站了起来,一脸的不悦,气冲冲的走向了大街。老八见状,就像一条发情的公狗般追了上去。我们看着他们,哈哈大笑。我们没有料到,老八这一追,差点追进了鬼门关。

  我们看见老八追上了那个女孩子,俩人正站在一个卖烟酒的小店门口说些什么,小店门口灯火通明,如同白昼,老八就像一个站在探照灯下的靶子。我们没有理会,继续和另外两个女孩调笑喝酒,丝毫没有觉察危险正在迫近。
  就在我正准备借敬酒的机会将手搭在其中一个女孩子的肩上时,远处传来了女孩子的尖叫声,我立刻听出声音是由刚才和老八一起的那个女孩发出的。
  日期:2012-07-06 19:31:56
  第八章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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