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一个混混的血泪史》
第10节作者:
救命的鸽子 那是那一年中公历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过了这七天,又是新的一年了。从我十八岁起,我就非常讨厌过年。确切的说,是非常害怕过年。每到一年的末尾,我的心里便充满了无可奈何的悲哀。眼睁睁的看着大好年华毫无作为的逝去,我却依旧一无所有,贫穷如故。在新的一年过后,我的人生并没有改变,仍然浑浑噩噩,毫无飞黄腾达的预兆,前程渺茫,生活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蹉跎着岁月,心里充满了悲哀和负罪感,每过一年,我的心里就象刀割般疼,但我却无能为力,只能黯然神伤。
日期:2012-07-08 20:49:03
第十一章 一见钟情
到现在,随着年纪的增大,我愈来愈讨厌着每一年的岁末,愈来愈恐慌生命的短暂,但是那一年的岁末,对我来说却充满了甜蜜的回忆,让我刻骨铭心。因为,那一年,我遇上了我一生当中最爱的女人,至今如此。
就快到新年了,小宁的奶奶却病倒了,住进了医院。小宁在邮电局打了个电话通知了他远在广东打工的姐姐,他姐姐在电话里哭泣着说,她马上回来。我当时就站在小宁旁边,他姐姐楚楚可怜的哭泣声清晰的从话筒里传了出来,我表情严肃,神色哀伤,心里却想着她站在我家门口,叉着腰对我破口大骂威风凛凛的母夜叉样子,我无从想象,一个哭泣的母夜叉是何等光景。
第二天下午,我和小宁来到了火车站,接就快要到站的他的姐姐。
出站的铁门一打开,人群象决堤的洪水一样涌了出来,那样子就像一大群饥饿的灾民迫不及待的涌向装满了粮食的粮仓。我和小宁站在高处,眼睛死死的盯着出来的人群。
宁燕终于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她吃力的提着个沉重的帆布编织袋,象个逃荒的人一样跌跌撞撞的从通道里走了出来。
小宁和我赶紧迎了上去。
虽然是冬天,宁燕的脸色却累的绯红,脸上还布满了细细的汗珠,她冲着我点点头,羞涩的笑了一下,没有忘记站在我家门口破口大骂的人不只是我。我看见,她的牙齿象非洲人的牙齿那么白。
我和宁燕快五年没有见面了,我没什么变,她却变了。当年扎着两条小辫的黄毛丫头,现在长高了,窈窕了,也漂亮了。特别是她羞涩的笑容,低垂着头的娇弱模样,让我大惊失色。在没见她之前,我对她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母夜叉的阶段,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居然会变成一个文静含羞的少女。我耳边仿佛响起了孟庭苇的歌声:羞答答的玫瑰羞答答的开。
我难以想象,在阔别五年之后再次和她的重逢,居然会让我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不知道是由于出乎意料的原因,还是因为别的。反正,当时我的脸嗖的一下就红了,我心慌意乱,手忙脚乱的从她手里接过编织袋,象蚊子一样说了一句,我来。
宁燕感激的看了我一眼,又垂下头,说了句谢谢。我接过编织袋,她向小宁紧张的问起了奶奶的情况,眼睛里含着泪花。
奶奶住院后,病情已稳定下来,小宁安慰着宁燕,我们三人走出车站广场。路上,小宁对我说道:“今天可真冷,你看你的脸都冻红了。”
出了广场,我伸手唤来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来到我们的跟前,宁燕却坚持不肯上车,她以最歉意的笑容对司机说:“我们先不去了,不好意思。”司机一脸被作弄的神色忿然离去,要不是看在宁燕态度诚恳笑面如花的份上,我想,他早已破口大骂。
接着,宁燕俨然一副长辈的口吻,严肃的教训着我们,你们知不知道赚钱的辛苦,就这么几步路,两个大男人还要坐车去,长着两只腿做什么用的。钱还没学会赚,就先学会花了。
看着他喋喋不休的训诫着我们,我没有感到厌烦,却忽然感到迎面而来的寒风变得如春天的风一样温暖,一直吹进了我的心房。她的节俭,让我心疼。爱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我心里播下了种子。
以前和我玩的女孩,和她想比,简直有着天和地的分别。那些贪慕虚荣从不为他人着想的女孩,就算我租一架直升机送她们回家,她们也一定会欣然笑纳的。
寒风如刀,吹乱了宁燕微微卷曲的头发,她用手拂了拂,似乎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语气太重,便立即停住了嘴,低下头,象个孩子般笑了。我看着她,她笑起来的模样很可爱,先是鼻子皱起,眼睛眯着,笑容便从鼻翼的两边轻轻的荡漾开来,直至眼角。就像平静的湖面,被春风吹起了阵阵涟漪。冷风中,她犹如一朵摇曳在风中的百合花,纯洁美丽,让我心动不已。
爱情,就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东西,到来的时候简直不可理喻匪夷所思。它虽然虚无缥缈,无形无色,在电光火石间便降临到了你的身上,但你却能真真实实的感觉到它的份量。那天,我就感觉到了心头多了份沉甸甸的牵挂。
去医院看过奶奶之后,我坚持要去一家在城里算比较好的饭店为宁燕接风洗尘,但遭到了她更为坚决的拒绝,她的理由仍旧是不允许我乱花钱。我当时感动的差点落下了眼泪,以前跟我玩的女孩子,每个都恨不得我为了她们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宁燕是那样的不同,是那样的善解人意,简直比我妈妈还替我着想,我心神皆醉的看着她呵诉着我,宛如看见一个最贤惠的妻子正在埋怨丈夫的大手大脚的花钱。幸福感象医院的消毒水味道一样,浓得让我窒息。
最后,还是小宁做出了决定,由我买菜,到他家去,宁燕做给我们吃。我当然没有异议,能吃到宁燕亲手做出的菜,就算她炒的是一盘毒药,我也会有滋有味的将它吃下去。
小宁提着编织袋和宁燕先回家去了,我象个孩子般激动的跑到了菜市场,象个非常会持家的丈夫一样,仔细挑选着每一种菜,吝啬的和老板讨价还价,以便买到更多的菜,因为我口袋里只有三十二块八毛钱了。我将我身上的三十二块八毛钱全部买成了鸡鸭鱼肉,新鲜的蔬菜,连一包烟钱也没有留下。我提着满满一塑料袋菜走在路上的时候,突然想到,如果宁燕答应了我去饭店为她接风洗尘,我这只够买这一袋子菜的钱是否够了买单,如果不够的话。我不敢想下去,惊起了一身冷汗。爱情感情已经冲昏了我的头脑。
日期:2012-07-09 19:01:37
第十二章 爱情
那一晚,我吃的特别多,也特别香,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如果盛菜的碟子是塑料做的,我恐怕连碟子都会吃下去。我感觉城里任何一家饭店炒出来的菜和宁燕炒的相比,都象蜡烛一样寡淡无味。我那晚话特别的少,我像个诚惶诚恐的大臣正在赴女王的宴会,不敢说话,不敢妄动,唯恐招来女王的反感。我以前的口若悬河,诙谐幽默已象盘子里盛着的菜肴,被我一扫而光了。
吃过晚饭后,我摆出一副做惯了家务事的样子抢着将碗洗了,洗到宁燕吃过的饭碗时,我起码用手摩挲了十分钟以上,我似乎还闻到了她那柔软的嘴唇发出的芳香味道。我沉浸在幻想之中,心里甜甜的。仿佛听见了爱情的种子在我心里破土发芽的声音。
在从医院看望奶奶后,我没有住在小宁家里,我象个恋家的乖宝宝一样坚持要回去,我不愿被她看成我是一个经常在外留宿的人,我的一切缺点都不想让她看见。
回家的路上,我觉得自己的步伐轻快的象只发情的公猫。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了,事实上昨天一晚上我根本没有怎么睡好,老是想着宁燕。
天刚蒙蒙亮,街上的空气清凉而新鲜,洒水车响着音乐缓缓驶过,晨练的老人们朝气蓬勃的从我身边跑过,一切和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今天,在我眼里,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连空气中都带着一丝甜甜的气息。
我七绕八弯的穿过了几条街来到了侯勇的家,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们这个圈子里家境唯一比较宽裕的,他的父母都在经营着服装生意,赚了不少的钱,自从吴军和老八被砍后,侯勇也慢慢的退出了我们的圈子,跟着父母正在经营着一家服装店。以前,我很有些看不起他,总认为他太过胆小,每次打架的时候总是躲着不见人影,我认为他根本不适应做一个合格的混子,虽然他自己不那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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