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暗面 第十七部 历史谜案真相之屠夫开膛手杰克》
第3节作者:
零点九和一 后面有人向刘廷吐痰。
离开小路,
向第一个案发现场走去,
“你是调查开膛手杰克的警察吧?”
“对。”
“你们来过人查我们,我有一个姐妹,黄真梨(第四死者),就死在后面广场。”
“那你们现在还半夜出来接客?”
“不接客就饿死……我孤身一人,死了就解脱了……我和黄真梨经常在一起喝酒……她有两个女儿。
听说她死的很惨,扔在那里两腿弓形,肚子和大腿都被割开,看起来象被解剖后的青蛙,”
“……差不多……孩子呢?”
“都让她父亲带走了……不过恐怕很快也会被卖到妓院,那个男的除了喝酒什么都不会做……不过也好,当**不会被饿死。”
眼神中流露出悲伤。
“黄真梨死亡那天,你看到过什么人把她带走的么?”
“她根本没有在那条街拉客,我以为是有熟客带走了,也可能是身体不舒服……谁也没有在意。”
“那你在街边时,有什么奇怪的人像我这样过来对你感兴趣么?”
“没有……有的话我会记得……除了实在是穷,或者有特殊嗜好的,没有人还想上我。”
案发现场到了,
半夜只有前面街角的灯光反射过来一点点,
接近全黑,
四面都是工厂或者办公楼,
此时空荡荡静得可怕。
“这是第三个思哲被杀的地方。”
女人浑身哆嗦一下:“我知道。”
“你来过这里?”
“有些嫖客没有地方做事……会让我们找……如果房子已经被人占了,或者我想省钱,
以前就会引他们到这来,地上铺块布解决。”
“这样的地点多么?”
“白教堂这附近有几个点,
已经被杀的四个人,
除了广场那个地点(第四死者)有人巡逻外,
另外三个地点,都是这类场所。”
刘廷皱眉。
犯罪地点具有随机性,
开膛手杰克在完全陌生环境就敢下手,
疯狂程度比以前更甚。
而偶发犯罪,
第一个死者,可能只是他临时起意杀人,
之后形成某种刺激,
然后杀了一个又一个,
直到必须一夜杀掉两个才能满足。
“我听说这里死的这个(第三死者)只是被割断了喉管是么?”
“对……我们现在模拟一下。”
刘廷从怀里,
拿出了一把匕首。
女人突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脸色立即变了。
日期:2013-07-06 14:30:00
刘廷拿出怀表,开始计时。
因为两地不可能直线到达,
最快路径到达第二个分尸现场要大约2两公里,
快走耗时20分钟,
而实际上凶手还要重新寻找**,
耗时可能更长……
或者还有个凶残的可能性,
既然第二个死者死于开放的巡逻广场,
则凶手和她可能只是碰巧在这里偶遇!
简单上去搭话,
突然杀人!
动机呢?
第三死者没有杀尽兴?
或者有其他原因?
比如认识对方……
凶手是否知道此地有巡逻警经常经过?
在时间的压力下会否更刺激?
好像在容易暴露的野外偷情更易**?
“你会在这接客么?”
“不会……这里过于明亮……没有那种气氛。”
“如果你路过时,我上来搭话呢?”
“那不会有问题,”
“然后我突然卡住你的脖子,在背后掐住,”
“和刚才一样?……我会慌乱。”
刘廷拿出匕首,突然在背后比划一下,
和那个人在这个死者身上留下的刀刃,完全一样。
背后攻击的话,
就是右手?!
现在就是午夜1点半左右,
喷水池停止工作,
四面五条放射性通路都在黑暗中看不清细节,
只有眼前这一块地方有光。
“你躺下!”
女人犹豫一下,还是照办。
“你现在已经被我割开喉咙,
血流出来。
脑海中浮现出玻璃容器中被迫立起来的肥重的尸体。
刘廷猛地举起匕首,
向下捅去,
几乎碰到衣服停下,
全力攻击时,
人会有本能的嗜血快感,
就好像开玩笑一样掐住某个人脖子,
再正常的人都会突然有一种想全力掐死对方的诱惑冲动,
会让人兴奋和恐惧,
同样的冲动正在刘廷的体内流动,
尸体被捅了多少刀?
边割边捅,
根本无法停止!
“你伤到我了!求求你停下来!”
刘廷猛然清醒过来!
自己感到满身杀气,
女人在痛苦的哀嚎,
好像开膛手杰克附身在自己……
那种快感,
让自己几乎陷进去。
突然身后有人吹哨,
跑过来一个巡警,
却不敢靠近刘廷:“你在干什么?!快起来!来人!来人!”
“别叫了!我是重案组刘廷,在做那个凶案现场模拟。”
掏出警官证。
“她没受伤。”
刘廷站起来,
突然看到女人满脸是泪,
却一动不敢动,轻微抽搐,
“你刚才是不是真想杀了我?。”
“怎么可能,只是模拟一下心情,不可能真下手。”
刘廷撒了谎。
刚才的状态让自己感到恐惧……
“把钱拿好,滚吧。”
女人手剧烈颤抖,拿着钞票抹眼泪疯了一样跑开,
四周乌云密布,
刘廷心里感到极度的阴暗……
这种刺激的屠戮感,
不靠外力,
凶手绝对不可能停手,
为什么杀到第五个人突然消失不见?
章瑞英如果是凶手的话,
是否已经逃亡离开香港所以没有新的受害者?
打发了巡逻警后,
第三死者的死亡时间只能笼统确定是在一点之前,
第四死者则非常确定在一点半至一点四十五之间,
然后凶手还要行走大约300米丢弃沾满血迹的裙摆,
然后再行走200米到达旅馆,
300米距离大约用时4分半钟,
丢弃后,凶手在墙壁上留下挑衅字体:“清朝汉人不是二等人不应该受英国人统治”。
第一个发现字迹的巡警仔细按照比划描摹下来一个样张,
但要照相时当时的负责警员说木盒密室的笨重相机只能在白天工作,
不能让附近的居民看到,
否则凶杀案可能变成小范围暴乱,
凶手是在挑唆?
样张字迹再标准,也不能真地用来核对凶手,
妈的!
章瑞英留学过美国,
他对西方世界和封闭的清朝是什么看法?
再向旅馆前进,
到达时用时3分钟,
可以在2点前完成整个晚上行程,
从客观条件上,
章瑞英具备杀人可能!
空无一人的街道,
刘廷恍惚中总看到自己手起刀落,
不停的捅向刚才那个肥胖的恶心女人,
脂肪从伤口涌出来,
白色的泥状物,
让人兴奋,又想呕吐。
警局,
助手:“头……章瑞英我们已经调查过所有附近地区,
最后看到他的人就是旅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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