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老板,容你宁死疯狂》
第35节作者:
疯子XXX
看到这些,阿诚和曾氏兄弟浑身不自在,安冬却看的很陶醉,他很用力地拍着大腿,发出哈哈的狂笑。
电视中,老鼠被花猫一点点肢解殆尽,安冬意犹未尽关了电视,客厅恢复死寂。
曾文有意打破这份沉闷,找话题说:“冬哥,你和诚哥关系这么好,是怎么认识的?”
“号房里面认识的。”问安冬,阿诚代为回答。
“号房?怎么会在那种地方?”曾文有点大惊小怪,没想到安冬和阿诚竟然入过狱。
“这有什么稀奇的。”阿诚见怪不怪,“在一个部队当兵的叫战友,在一个号房生活的,我们也叫战友,部队那种战友友情坚定是因为同甘共苦,我们号房战友的友情比他们还要坚定,因为我们没有同甘,只有共苦。”
“是这么回事儿,是这么回事儿。”曾文迎合地笑了笑,又问道:“那你们是因为什么进去的?”
“因为年少无知呗。”阿诚很怅然地笑道:“我当年傻不拉唧,就因为几十块钱蹲了六年号房。”
“傻人有傻福的。”曾旭是在说,如果阿诚没有入狱,没有遇到安冬,不会有现在的生活。
……
日期:2013-12-13 15:30:53
曾文转向安冬,问道:“冬哥,你是因为什么事儿进去的?”
“和阿诚一样,因为傻,傻得不小心杀了个人。”安冬的回答轻浮的让人乍舌。
杀人当然值得乍舌,面前的杀人犯更值得让人乍舌,曾氏兄弟两个一下就傻了,傻到嘴角的黑痣忘了怎么动。
看到两人反应,安冬淡笑不语,阿诚跟着笑,越笑越欢,说:“两个胆小鬼,杀人犯有那么可怕吗?”
日期:2013-12-14 15:59:12
那些往事(2)
杀人犯可怕吗?杀人犯当然可怕,在不知道安冬是杀人犯的前提下,曾氏兄弟就已经见识到了安冬的可怕之处,更何况现在知道可怕的安冬同时是一个杀人犯。
曾氏兄弟处于愕然,阿诚却笑得前仰后合,半天才收住笑声,说:“好了,好了,不吓你们了,别一会儿还得回家去换裤子。”
“这么说冬哥没有杀过人?”曾文嘴角黑痣重新运动,想起刚刚的窘态,羞愧地直搓手。
“开车撞死人算杀人吗?”安冬反问,神情黯淡,因为他的鲁莽而陨落的年轻生命是他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情,他曾为此付出六年光阴的代价,可是那条生命呢?连揣测光阴的机会都被剥夺了。
“有意外总是难免的。”曾文安慰安冬,憋着的那口气吐了出来,现在安冬没那么可怕了。
撞死人是属于杀人,开车撞死人的安冬是属于杀人犯,不过,在常人看来能够原谅,可见,杀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杀人动机。
安冬发出一声很长的叹息,惋惜无用,唯有用后半生来为自己的过错赎罪了。
这时,房门咚咚咚被人叩响,阿诚去开门,房门打开,两条胳膊当货架使的哑叔出现在了门前,老头气喘吁吁,身上杂七杂八的货物折磨地他够呛。
阿诚赶忙伸手帮忙,说:“老头儿,过年还早呢,你这就开始准备年货了吗?”
“当然得趁早,别回头你身首异处了,连个帮忙开门的人都找不到。”哑叔腾不出手去打阿诚,只好嘴皮子放狠话。
“这话说的,再怎么着你这个老头也会走在我的前面呀。”话说完,阿诚回身向屋内跑,也不帮哑叔搭手了。
“臭小子,你就缺德吧。”哑叔说着进了屋,他将货物一一从身上卸下,对安冬说:“冬,你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轻松表情不在,是因为安冬让他置办的这些东西作梗。
东西装在购物袋里,看不到,可确有一种制造压抑的本事。安冬目视这些东西,机械地点了点头,良久,抬头对阿诚说:“明天早上八点,我们去爬山。”
“爬山?”阿诚和曾氏兄弟异口同声而出,搞不清状况,安冬的每次安排都有些不着边际。
“对,爬山。”安冬伸个懒腰站起来,踱步到了窗前,说:“这么好的天气,干嘛窝在家里,出去走走多好。”可是字里行间感觉不到丝毫对这次出行的憧憬。
高都人民医院门口,白花花的日光垂直射在门前的大理石台阶上,明晃晃的,看着烫脚。
大厅玻璃扇门推开,光线打了个折,晃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走出来的是林默,一路打着哈欠。昨天的夜班坚持到现在真得很累,累得忘了白大褂还穿在身上,但是得承认,穿白大褂的林默整个人看上去更清纯,清纯的如阳光下铺平的白纸,不忍让任何污垢亵渎。
有人说,判断一个女人美不美只需要让她套上一件白大褂,真正的美女穿出的感觉是高贵端庄,水货美女穿出的感觉是厨房伙夫。而穿白大褂的林默,两者都不属于,因为她穿出的是天使的感觉,不仅高贵,而且纯洁。
拖着疲惫的身子,林默走到了车前,polo车大盖上,一大束玫瑰花占据了空间的三分之二,一丝意外表情都没有,毫不怀疑是夏志健的追求伎俩,这位公子哥对她的穷追猛舍有一段时间了,只是在林默看来,爱情需要的是感觉,如果连第一眼的好感都不存在,那就没有相处的必要了,就好比买衣服,一件不中意的衣服就算穿的再舒服也很少有人去买,因为衣服的价值不只在于穿着舒服,更在于心里舒服。
没故事的女人需要的是有故事的男人,而夏志健是没有故事的男孩,不是林默在苦苦等候的那个他。
林默拉开车门,玫瑰花扔在副驾座上,钻进了车厢,正欲关门,一只白白净净的大手却抵在了门盖上,紧接着,夏志健稚嫩的脸蛋闪在了眼前,同时闪出的还有四五个和夏志健年龄相仿的小青年,队形来看,是夏志健养活的一帮小兄弟。
夏志健在这群人面前很有气场,他回头一放眼色,下巴点着林默,命令道:“叫人。”
“嫂子。”小青年们参差不齐鞠躬,挤眉弄眼喊了一嗓子。
夏志健满意地笑着,问林默,“姐姐,怎么样?”大概是在询问林默是否享受这种大姐大才有的待遇。
“不怎么样。”林默面无表情,小女生可能会享受众星拱月的臣服,而她,需要的是被臣服。话说完,林默甩上车门,点火开车,将夏志健一行人甩在了身后。
夏志健脸上挂不住,林默在这帮奉他为老大的喽啰们面前给他难堪,他怎么可能会乐意。夏志健怒火中烧,手一挥,带领喽啰们钻进了身旁的别克商务车,夏志健真得气得不浅,他猛跺油门,向林默的polo追去。
polo车厢内,林默面部像盖了一层霜,她发现她不仅不喜欢夏志健,而且讨厌夏志健。想着,放下了车窗,提起身旁的玫瑰就扔出了窗外,可是反光镜中看到,玫瑰的落地点不是地上,而是身后尾行的别克车挡风玻璃,正是夏志健驾驶的那辆。
如此受辱,夏志健哪还按捺得住,他油门见底,跃过polo,猛然踩下了刹车,轮胎生生拖出去好几米。
polo车内,林默毫无防备,慌乱跺下刹车,好在车速不快,车身轻易被拽住,可林默没被拽住,一头扎在了方向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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