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上卿:晋国诸卿家族史(下)》
第33节

作者: 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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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06-20 15:16:47
  (二)大夫之忠
  然而,平公时期的政治,并没有败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其原因,一是六卿之间相互的制约,二是平公本人尚存有一定的清醒意识,第三,就是晋国还有一个相对忠于公室、忠于国君,而又才干优异的大夫阶层。相对于六卿而言,大夫的领地面积和家族势力要弱小很多,他们自然需要一个公室来维护国内秩序,避免本身被大族所兼并。因此,晋国的公室,主要还是靠这个大夫阶层来支撑和保证运转的。六卿已经成为各自家族利益的代言人,这个大夫阶层的存在,对于国君和公室的生存,是尤其重要的。正因为存在这么个忠心而又能干的大夫阶层,晋国政府才得以一种有机组织的形式继续生存,从而延缓了国家走向分裂的步伐。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无疑是叔向。

  前528年,韩起决定国家清理历年积压的案件。当时担任晋国司法长官的士景伯(士弱之子)恰好在楚国出差,由叔向的弟弟叔鱼(羊舌鲋)代理他的职务。叔鱼是个足智多谋的家伙,但是过于贪婪。果然,在处理一件大案的时候出了问题:诉讼双方都是晋国的大夫,并且原来都是楚国人。一个是邢侯,著名的申公巫臣的儿子,一个叫雍子,也是早先投奔晋国,立有大功。两家的封地邢和鄐相邻,发生边界纠纷,互不相让,官司已经拖了好久。这次叔鱼审理此案,本来责任在于雍子,但雍子行贿,把女儿送给了叔鱼。美女的威力导致叔鱼枉法裁判,判决邢侯败诉。邢侯一怒之下,公然在朝堂杀死了叔鱼和雍子。这样以来,事件扩大到朝野震惊的程度。

  韩起咨询叔向的意见,叔向回答:“三人的罪同样严重,应该处死活着的邢侯,并将已经死去的叔鱼和雍子陈尸示众。雍子自知有罪却行贿其买直,叔鱼贪赃枉法,刑侯擅自杀人,三个人都是死罪。罪恶而想掠取美名叫做昏,贪污而败坏职守叫做墨,杀人而毫无忌惮叫做贼。《夏书》里说:‘昏、墨、贼,杀’,这是皋陶确定的刑罚,希望您依此办理。”最终,韩起采纳了叔向的意见。
  与渊博的学识相比,叔向的正直无私尤其令人钦佩。叔向本人与叔鱼、刑侯两人关系都不一般。叔鱼是亲弟弟,刑侯是大舅哥或者岳父(叔向取巫臣家的女儿为妻)。韩起征求叔向的意见,应该也有这方面的考虑。特别是对还活着的刑侯,叔向能够秉公议论,人格上确实是可敬的。
  孔子这样评价此事:叔向,真是上古遗留下来的直人(古之遗直)啊。治理国家判定刑罚,不包庇自己的亲人(不隐于亲),三次指责弟弟叔鱼的罪恶,不为他减轻开拓,合乎大义,可算是正直了。在平丘之会(在前529年)斥责叔鱼受贿,使卫国得以宽免,使晋国避免了施暴;放回鲁国的季孙(前529年),称道叔鱼的奸诈,使鲁国得以宽免,使晋国避免了施虐;邢侯的官司,明言叔鱼的贪婪,以维护刑法的尊严,使晋国执法公正。三次发言而除掉三项罪恶,带来三项利益,处死了自己的亲人而荣誉更加显赫,同样是义啊!”

  ——当时的孔子还年轻,才不到30岁,现在的孔子还对叔向“不隐于亲”赞赏不已。后来,他就在宣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妙论了。
  日期:2007-06-20 15:28:04
  (三)平公趣事
  但平公也不是个彻头彻尾的行乐派,没有糊涂到丧失所有理智的程度,这是一位喜欢养尊处优、有点怯懦、有点聪明、又有点搞笑的人物。以下是关于平公的几件趣事。
  1射鴳
  一天,平公拿起弓箭射向一只鴳雀,没有射死,让小内侍阿襄去捉,又没捉到,平公很生气,把阿襄捆起来准备杀掉。叔向听到消息,连夜来找平公:“您一定要处死这个阿襄!从前我们的先君唐叔在徒林射兕(犀牛),一箭就射杀了。用兕皮做了副大铠甲,因为武艺如此出众,他才被分封到了这里。现在您作为唐叔的后代,居然来年一只鴳雀也射不死,让人捉也没有捉到,多没面子啊!您千万要快点处死他,免得这件事传扬出去!”一番话说得平公羞臊不已,赶紧把阿襄给放了。(事见《国语》)

  2造弓
  平公命令一位优秀工弓为自己制弓,三年才造成,平公用它射箭,连一层靶子都没射穿,大怒,命令将工弓处死。工弓的妻子求见并说明原委:“我丈夫为制造这把弓下了极大的功夫。弓身,是用生长在泰山脚下的一棵树干做的,这棵树,一天要经历三次阴暗,三次阳光;然后再用燕国牛的角附着它,用楚国麋鹿的筋缠绕它,用黄河的鱼的胶粘牢它。这四件东西,都是天下最好的材料了,现在国君您用他居然射不穿一层靶子,一定是因为您不会用它,却反过头要杀死我丈夫,岂不太荒谬了吗?使用这弓的方法是:左手要形如方矩,右手如同攀折树枝,右手发射,左手不动。”平公如法再射,一箭射穿七层靶子。赶紧放了弓工,并赐予其重赏。(事见《列女传》)

  3上菜
  平公设宴请客,少庶子端上一道烤肉,平公发现肉上居然缠着根头发,平公立即下令将厨师处死。厨师仰天高呼:“哎呀!臣有三条死罪,自己还不知道呢!”平公问:“什么意思?”厨师说:“臣的刀,锋利得砍断骨头轻松无比,却砍不断一根头发,这是臣的第一条死罪;臣烤肉烧的是桑木炭,把肉烤得烂熟却烤不焦一根头发,这是臣的第二条死罪;肉烤熟后,臣还睁大两眼认真检查了一遍,居然没有看见上面有这么长一根头发,这是臣的第三条死罪。我想,是不是堂下有恨臣的人,借机用这样的方式谋害臣呢?”平公认真查访,果然纠出了真凶。

  4自诬

  一次,平公出门打猎,一只小老虎看见车子来了,爬在地上不敢动弹。平公得意地告诉师旷:“人家都说,能成就王霸之业的国君出门,猛兽都爬着不敢起来。现在这只小老虎也勉强算是猛兽了吧?呵呵。”师旷回答:“蛟是专门吃老虎的动物,样子很象蛟马,今天您一定是用蛟马驾车出来的吧?那老虎是因为害怕蛟马才不敢动的,根本不是因为您有德义啊。我听说,一个人自诬一次就会窘迫,自诬两次就会受辱,自诬三次就会死掉,您何必这么自诬一回呢?”

  第二次,平公出朝,一群鸟环绕着平公飞舞而不散。平公又问师旷:“人家都说,能成就王霸之业的国君出门,就有凤鸟在头顶飞舞。现在这只鸟也勉强算是凤鸟了吧?”师旷回答:“东方有一种叫谏珂的鸟,这种鸟满身花纹,爪子是红色的,它讨厌乌鸦而喜欢狐狸。您今天肯定是穿着狐裘出来的吧?鸟绕着您飞是喜欢您身上的狐裘,根本不是因为您有德义啊,您为什么要再次自诬呢”。
  平公很恼火,就想办法报复师旷。一天,在虒祁台(宫)摆酒,命郎中马章在台阶撒上蒺藜,随后命人请师旷来赴宴。师旷来到台阶前就要上,平公赶紧制止:哪里有臣子着履上国君殿堂的规矩?师旷只好脱履走上,果然一脚踩在蒺藜上,顿时摔倒,又被蒺藜刺伤了膝盖。师旷不禁仰天悲叹。平公赶紧将他搀起:“今天我是想跟您开个玩笑,您何必这么委屈呢?”师旷答:“我愁的是肉自己生虫,最终自己吃掉了自己;木自己生蠹,最终把自己蛀坏了自己;人自己生出妖孽,最终把自己害死了自己。国君的超堂上,是不该发现蒺藜的啊!”平公问:“发现蒺藜会怎么样呢?”师旷:“妖孽已在眼前,无法可想了。下个月八日之前,一定要整百官、立太子,您将在那一天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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