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百零一次求婚》
第27节

作者: 35847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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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害人方当然不服,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被告人何洪江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了上诉。
  有趣的是,何洪江的家属在二审中也来到我们所委托律师,由本所主任唐和平亲自担任辩护人。
  本案中收获最大的是孙毛毛,他再次收取了赵杰和黄俊生家属交纳的二审辩护费用,每人一万五千元,数钱数到手抽筋。实习律师做到这份上,也算是才华出众了。
  王雷出差时间真长,你畏罪潜逃了么?
  孙毛毛表现可圈可点,让我想起彭佳慧的那首《回味》:
  你我这样关系
  也算一种默契

  你不想聊的
  我不会提
  我不要给你有压力
  只要你开心
  日期:2014-01-30 20:28:46

  第二十二章 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我办完劳动仲裁案之后顺便到F出交通事故的那座城市作了一番调查。F偷偷的告诉我,他当时向办案的交通警口袋里塞了一千元钱,交警虽然仍然认定了他承担全部责任,但对其表示十分同情,并告诉他所有的损失会由保险公司理赔的。
  “虽然仍然认定了他承担全部责任,但对其表示十分同情”。这儿的人真是孙子,典型的收钱不办事,但这样也使自己免得构成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而根据法理,虽然收受他人财物,未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则不构成犯罪。
  很搞笑是不是,诚实守信的,收钱办事,构成犯罪。不诚信的,收钱不办事,反而可以逍遥法外。
  2005年10月27日,我国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根据这个《公约》,只要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好处的行为是与其职务行为相关的,就构成受贿犯罪。相信不仅的将来,我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不再固守“谋取利益”。
  我从梁都区人民法院复印了司法鉴定后,随即计算了一下,如果按一级伤残的话,F的那点保险根本不够赔。我回到旅馆里,仔细的看了一启遍鉴定书,其中一句话令我十分不解,即被鉴定人“肌力为0”。我虽然是学文的,但心里寻思,人如果活着,有呼吸,有心跳,即使是植物人,他的肌力即使非常微弱,也不至于为“0”,除非这个人已经死亡,这时再检测他的肌力,可能会出见“为0”的情况。

  下午,我还是决定到原告的家中去亲自看望看望他。一来探听一下虚实,二来看能否进行调解,主动一点总是能占上先机不是。
  我花点钱买了一些营养品,又准备一千块钱现金,打辆出租车,按照诉状上的地址找到了原告的村子。刚要打听,就发现村里人谈虎色变,一听我要问的是这个人,先是露出警觉的神情,随即家家关门闭户,如同遇上计划生育工作队。这样的情形让我更觉蹊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村干部的家。我把礼物放到他家的客厅里,又递上一根中华烟,陪他唠了一会,他才支支唔唔的告诉我,受害人一辈子没娶着媳妇,受伤后家里没人照顾他,现在被他姐姐接走了。

  我问清原告姐姐的住址,将信将疑的离开这个村子。指示司机将车子开到原告姐姐所在的村子,该村村民明显正常许多,他们指示着地址让我一路来到一座高墙大院门前。
  我扣了扣门,听到里面传来一阵狼狗的嚎叫声,心中有些紧张。
  原告的姐姐不在家,男主人得知我的来意后,告诉我原告现在城里一个地方疗养,具体地址不便告诉我,他的妻子,就是原告的姐姐正在照顾他。

  我失望的离开了这个村子。
  正当我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忽然接到法院同志的一个电话,说王律师有件事情我们刚刚知道,原告现在已经去世了,现在由其唯一的继承人,也是他的母亲继续参与诉讼。现在原告方再次变更诉讼请求,撤回赔偿护理费的请求,增加赔偿丧葬费的请求。
  我大喜,原先的诉讼请求中,护理费占据的是个大头,如此一来,诉讼标的可以降至二十七万左右。我的当事人为出险车辆购买了交通强制保险和十五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合计二十七万多元,与诉讼标的相当。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当事人没有购买不计免赔率,因为被认定为全责,保险公司将会免赔20%,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至少要出三万元左右。
  先不管这些,这次的调查将诉讼标的从三十六万降至二十七万,已经是不错的成绩,可以说不虚此行了。
  日期:2014-01-30 20:29:08
  我回所的途中再次回了一次家乡,顺便从家乡采购了一些土特产,我的家乡有三宝,桔梗、香椿和樱桃,可惜我回乡的时间不对,这三宝都已经过了上市的季节。我只好买了些一年四季都能出现在市面上的东东——红薯干。

  红薯又名地瓜,红薯干这东西,是由红薯蒸熟后切开晾制而成,口味甜但含糖量极小,益气生津而又耐储藏,被联合国誉为最健康的食品,这也是我从小到大最爱吃的一种零食。
  我高中时的校门前有一家专营红薯干的商店,他家还有两个漂亮的萝莉,当时大的约九岁,小的,是五岁还是七岁来着。
  我在购买红薯干的时候看见店老板无精打采的坐在门口,蔫头蔫脑象霜打的茄子,便问他怎么了,怎么没看见他的女儿,都该长大了吧?
  店老板呆呆的抬起双眼,说你问大的还是小的?
  大的?我已经感觉有些不妙。
  大的中学毕业后就出门打工去了!
  那小的呢?我心算一下,小的应该还未成年呢。
  小的,小的在看守所里!
  怎么?我瞪大了眼睛,这么小的女孩子,怎么会在看守所里?
  店老板欲言又止。我打开挎包,拿出律师执业证,告诉他我现在已经成为一名律师。老板这才客客气气的把我让进店面里,泡了一杯茶,一五一十的把案情娓娓道来。

  原来,我读大学以后,宋小蕾(我现在才知道姐妹俩一个叫宋小红,一个叫宋小蕾)随着年龄的增长,日益出落成了一个美少女,学校周边乃至方圆数里的男孩全都都慕名而来,为了她,男孩们甚至进行了数场斗殴。小蕾看到这么多的男孩唯其马首是瞻,顿时膨胀的不知所以,终于不再学习,每日陶醉在众多帅哥环绕之中,成绩更是一落千丈。今年中考以后,小蕾不出所料的落榜了,她更加自暴自弃,泡吧,跳舞,唱歌,夜不归宿。上个月的一天,小蕾的一名小姐妹因为勾引其她同伴的男友,被小蕾等人暴打一顿后,交给一个叫做阿九的人带走了。

  “阿九把那个女孩子**了。”我知道开头,就已经猜到了结尾。
  “你怎么知道?”店老板吃惊的问。
  “哼!”我冷笑一声,现在的男孩子,追女孩儿讲的就是短平快,特别是这种惊魂未定的女孩子,男孩带走不就是为了那个么,你以为他会带回家供着?

  “后来女孩子报案了!”我又道。
  “对”,老板道,“问题是把阿九抓住后发现,他是一名艾滋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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