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的血泪史- 最颠覆的西游,舍得错过吗?》
第15节

作者: 京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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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别怪我没提醒你!小心猴子扁你啊!”猪,低声对连毛胡子说。
  连毛胡子一惊,收起了笑,紧张的看了一眼猴子。猴子,正盘起坐在那里,口中默默有词,脸上的肌肉却还在时不时的抽搐,眼中的泪水也在向外冒,一看情绪就还没有恢复。连毛胡子不敢怠慢,赶忙开口了:“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走秀的男模”
  “男模?!?”猪,恶心的差点反胃,吐出来:“麻烦你照照镜子好不好!有你这个长相的男模吗!”
  “喂!猪!我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耶!”连毛胡子忽然不再扭捏了,他挺直了身子,目光深邃,表情郑重,那眼神似乎穿透了时空,看到了自己的过往。
  此刻,只见他,潇洒的甩了一下乱蓬蓬的披肩长发,颇具文艺范儿的说道:“我曾经是个从县城赶往长安的北漂儿屌丝,也是个苦B的文艺青年,我酷爱艺术,喜欢表演。我精通音律,文采飞扬。我喜欢吟诗答对,也喜欢歌舞升平。要说,我最喜欢的,那就是站在万众瞩目的T台上面,走猫步了!我常常幻想自己可以在长安当个歌星,影帝什么的,更想做一个男模,穿着自己设计的服装,在光彩夺目的烛光下,走着猫步!”

  连毛胡子顿了顿,眼里含着泪光,目光凝视远方,缓缓的陈述着:“那时候,我家里没钱,也没势。父母四十几岁,生下了我。我是家里的未来和希望。小时候,爹上山砍柴,供我和有钱的公子们一起学戏剧。娘为人洗衣,供我和城里的贵族的子弟一起学弹琴。我很聪明也很好学,人很帅!七岁可以吟诗,八岁可以谱曲,九岁可独立写剧本,十岁可以登台表演戏剧,十六岁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偶像派明星。我,能歌善舞,诗词音律,风雅脱俗。我决定出去闯荡,闯出自己的人生,闯出一片天空,闯出美好的未来。”

  “好有志向耶!”猪,听的着了迷,拍手赞叹。
  日期:2014-11-01 12:06:12
  连毛胡子冲猪点头笑了笑,继续说道:“我背起行囊,一路向北,奔着那个梦升起的地方前行。为了心中的太阳,我日夜兼程,几个月后,我到了大唐的首都,长安!”

  “长安?秃子说他也是长安来的。喂!你们是不是老乡呀?”猴子的情绪现在稳定了,他插口问连毛胡子。
  连毛胡子冲猴子笑了笑,没有回答,而是继续回忆着说道:“大城市,不像是我的家乡。长安:人才济济,工作难找。求职难,求工作难,作为一个苦B的文艺青年找份差事,混口饭吃更是难上难!”
  连毛胡子长叹一声,凄凉的说道:“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就这样,我不惜改变自己的模样。我在皇城上下沉浮,我在迷城里摸索,我们在陌生中熟悉。就这样,我放下了理想,放掉了架子。我不在把自己当做一个偶像派明星,只把自己看做一个北漂屌丝。我,在街边卖艺。我,给有钱人家弹琴。我,当过富家子的舞蹈老师。我,也给瓦舍那样的演出棚当过配角。混口饭吃吗!何必一定要到皇宫里去舞剑给皇帝娘娘看呢?那个时候,日子过得倒也开怀,而且心中希望之灯不灭,每晚,忙碌回家吃饭,都是感觉香喷喷!”

  “说的好:心中希望之灯不灭。”猪的眼神中闪现出希望的光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的希望又在哪里呢?西天真的有紫色的霞吗?我又为什么要找紫霞呢?”猴子的眼中闪现着不解的困惑和对未来无边的惆怅。
  日期:2014-11-01 12:06:32
  “就这样,我在长安奋斗,在天子脚下打拼。”连毛胡子继续回忆着:“最后,我,终于感动了天上的金星。”
  “你见过天上的太白金星!你好拽耶!”猪,激动的叫着:“他可是仙中知名度最高的神呐!”
  连毛胡子没有理会猪,继续说道:“金星把我引荐给了玉帝,玉帝赐予我卷帘大将的职位。”
  “玉帝你都见过!喂!你到底是不是地球人耶?你知不知道,自己口气很大呢?还卷帘大将,我还天蓬元帅呢!”猪,听了,心里有些伤感,自己的梦想还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人家却已经当上天庭的大将了!
  “不过是给玉帝王母,卷帘子的罢了。”猴子不以为然的在一旁蹲着低声说着。

  猴子的声音虽小,却被连毛胡子听见了,他冲猴子哼了一声说道:“哼!何止卷帘子。卷帘大将还负责天庭的歌舞排练,以及所有的大型综艺活动的彩排呢!”
  “这么厉害......”猪,被连毛胡子的话,惊住了,坐在地上张口结舌,连他看连毛胡子的目光都变了!猪的目光变得叫人捉摸不透,眼神里面流露出了一分羡慕、一分敬重、三分嫉妒和五分愤恨!
  娘的,我也是个心中充满理想的有志青年!不,有志青猪!我,怎么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看,有人引荐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日期:2014-11-01 12:06:55
  连毛胡子不理会,猪,看自己的复杂眼神,依旧陈述着自己的过往:“我得了肉身后,离开了地府,准备去天庭报道,谁知一只猴子偷吃了蟠桃,天庭正在忙着捉拿妖猴,没有机会理我。无奈的我只好又返回了地府,希望投胎从新做人。但地府却说,我已经得回了自己的肉身,不算是鬼了,也不归他们管了。这也无妨,做人不是更好吗?我回到了人世,没想到自己白天却还是和鬼魂一样,怕光怕的厉害。被阳光一照,身上就会灼伤。就这样,我成了一个有肉身的孤魂野鬼。我倒是想得开,孤魂野鬼也无妨。当初,我从一个才子落魄到了长安的北漂,还不是沦落成了个混口饭吃的屌丝!如今做孤魂野鬼,想必和在长安做北漂的屌丝也没有什么区别。我想的是好,谁知,有了人的肉身后,其他的孤魂野鬼却都是想要吞吃了我,好从新去投胎或是做人。我和他们讲没有用的啦!吃了我,也不能重新做人啊!不然的话,我自己早就回长安去做人了!可他们就是不信,一群鬼围着我,要吃我。我就跑,我没日没夜的跑,最后跑到了流沙河,那里没有鬼,没有人,也没有神。是个三界都不管的地方。”

  连毛胡子,眼里闪出了泪,他哽咽着说道:“流沙河,荒芜人烟,为了活下来,为了生存,我四处寻找食物。最后,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我只能,只能吃过路的路人......”说道了这里,连毛胡子已经是泣不成声。
  “哎!你也不必难过了!”猴子安慰着说道:“吃几个人,算不得什么的。想想俺,这一路上杀人如麻,打死的妖精,估计都比你吃的人多了呢!”
  “吃人后,我的皮肤开始逐渐变蓝,后来又变黑,再后来又变青。头发开始发红,眼睛也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连毛胡子,情不自禁的从怀里掏出了一面圆圆的小镜子,照了照自己。他看着镜子里面人不人,鬼不鬼,妖不妖的自己,心痛的放声大哭:“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我现在是个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不公平!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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