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鉴红楼——刘心武秦学发现铁证》
第14节作者:
东安西安
作者和谐了,读者们可就伤脑筋了,贾宝玉是不是在天上人间里有了人生第一次,至今仍然有人转不过弯来。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就很清楚了。
秦可卿有没有作案动机?有木有?有!贾珍、贾蔷这样身份的人都能上手,贾宝玉又怎可例外?有些女人的征服欲比男人更强!
作案时间,有木有?有!贾宝玉吃完中饭睡午觉时,可卿就吩咐小丫鬟们,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猫儿狗儿打架,有人说这是发情,喻示有好事发生);贾宝玉睡醒来已到吃晚饭时间,这可卿仍然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怎么算这一场春梦足足做了至少两三个小时。这几个小时时间可卿一直不离贾宝玉左右,她有足够的时间来作案!秦可卿搞了一个赏梅花宴,热闹热闹,可怜贾母王夫人等巴巴的跑来给她捧场,可卿倒好,扔下她们让尤氏一个人去侍候,自己却跑回家来做好事!她们自己当然觉得很正常,只是那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看到这种情形,难免会认为可卿不懂礼数,对长辈太不恭敬,他们就算当面不敢说,下来也就得闲话了。
案发地点,在可卿极其香艳的天上人间房里,在其极具诱惑力的床上。作案环境也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在合适的场合,犯罪分子有更强烈的作案欲望,本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目击证人,有木有?这是个问题。在事发房间里,除了当事人秦可卿和贾宝玉之外,当时还有奶娘丫鬟婆子等不下十几人,贾宝玉上床之后,仍留下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其他人也在房间外四周。按理说,如果两个当事人之间有任何事情发生,应当瞒不过她们的眼睛和耳朵,但事后书中并没有写到有任何人为此报了案。
正是基于这一点,大多数对可卿和贾宝玉的关系持保留意见的同学,他们共同的一个认知就是:当此情形下,两个当事人没有单独的相处的机会,也就不可能有犯罪事实产生。
这个结论下得太武断,究其原因,还是不知道秦可卿的真实身份,以己之心度人,低估了她的能量。《红楼梦》所写的是个等级社会,主子奴才是两条不相交的线。主子办正事,根本就视奴才为无物;奴才们就算看见听见,也知道该适时闭眼闭嘴。这方面的证据一抓一大把,第四十四回贾琏私会鲍二老婆,竟动用凤姐房里的丫头来望风,丫头会报信?告密?贾琏可没觉得有何不妥,而这丫头在凤姐杀到之时竟也帮他百般抵赖;第六十五回贾珍和尤三姐挨肩擦脸,百般轻薄,也是当着小丫头们的面,最后小丫头们看不过,识趣躲开。当然,可能是因为贾琏贾珍是男人,读者们没太在意;其实他们尚有人能管教,可卿在贾府可就逆天了。以她的强势地位,完全可以无视丫头们的存在,直当她们是透明人即可;识趣者多半会自动离开,又或者可以借故将她们支开,更可以为所欲为了。读者看书时就可发现,每次可卿出场,无不前呼后拥,她做任何事情,都逃不过旁人之眼,若在意这些下人的话,她就不可能红杏出墙了。
其实丫头们看见听见,就算不能完全保守秘密,最多也就会在事后私下里传言几句,这个对可卿不足为虑,到时自然会有贾母贾珍等出来灭火,一旦有不利于可卿的敏感话题出现,一定会被封杀在萌芽之中!此案不见目击证人出现,除了可能是被作者和谐以外,更有可能的是被贾府上层给屏蔽了。事实上这样的流言早已存在,可卿扒灰养小叔子,宁府尽人皆知,但有贾珍等高层强力和谐,众人都三缄其口,敢当众说出来也只有焦大这个不识时务之人。看看焦大的下场,就知道在贾府是应该如何做下人的了。
最给力的一点,就是犯罪实物证据。事后据贾宝玉大丫头袭人证实,贾宝玉的贴身衣裤内有刚刚发生过性行为的痕迹!有文字记录,无可抵赖!这是铁证,其它的神马都是浮云。这时就别再说什么曹雪芹见过弗洛伊德之类的笑话了,根本就很难使人相信。虽然当时没有及时将样品送去法医那里做基因检验,但专家推理,确定与可卿条件吻合无疑。因为事发后贾宝玉叫出了秦可卿的小名,而这小名贾府之中无人知道,排除了得自他人的可能性,这证明两个当事人肯定有过亲密接触,可作为补充证据。
此案嫌疑人犯罪动机明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经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
《红楼梦》是已经被和谐过的作品,阅读时要注意分清梦与非梦的界限。贾宝玉初试云雨情,是与可卿还是与袭人,多少年来争论不休。其实在作者笔下,先后次序是明白无误的:与可卿是初试,与袭人是再试。只不过作者将与可卿云雨之情设置在梦中,但似梦非梦,瞒过了多少痴男怨女。其实这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若按实写来,则显得可卿锋芒太盛,其后真实身份被和谐,这不通之处将如何去圆?托言于梦,虚虚实实之间将真相圆润托出,省却多少笔墨官司。作者虽然是托梦,读者却万不可将之当梦看,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方不失其本旨。
据有关资料推算,事发当时两个当事人均未成年,秦可卿十五岁,贾宝玉仅有十岁而已(红楼人物年龄普遍偏低且多有矛盾之处,请勿以现代眼光来理解)。这是御姐与正太之间的危险游戏,可卿打开了贾宝玉的情欲之门,她的成就列表上又多了一个名字;贾宝玉从可卿身上领略到了人生的另一种乐趣,虽然他是被诱失身了,但貌似从未有过怨恨之意,还为她流泪甚至于吐血(秦可卿死时除了托梦于凤姐外,还给贾宝玉也托了个梦,梦醒后宝玉吐血。此梦因故被和谐)。正是:
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
贾宝玉与秦可卿初试云雨情,与袭人则是再试。
《风月宝鉴》中的风月,以秦可卿为主,她的情路历程也算是丰富多彩了。另外贾瑞正照风月鉴,可认为是旁枝。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风月教主秦可卿身为红楼第一美人,自是绝色,但罔顾人伦,纵情声色,游戏人间。这么出格的行为注定会让旁人侧目,而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仅如此,她也给宁国府带来了灭顶之灾,贾珍所说“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的谶语,证实了宁国府最后结局是断子绝孙,这正符合秦可卿判词所说“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绝色加上灭门,她真可谓是“绝代佳人”啊。
日期:2012-09-08 1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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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逃学威龙
第一节学前班轶事
在《红楼梦》第八回,有一段描写贾府子弟上学的故事,之后直至八十回结束,就再也没有了有关学校的情节出现。红楼描写女儿的篇幅较多,而关注同龄男孩则欠缺,这段宝贵的校园时光,使读者得以见到包括贾宝玉在内的贾府少年们的一个生活侧面。
但若问曹雪芹写这段校园生活的意义何在,恐怕就没有人能说清楚的了。因为没看出来与后文有什么关联,多数观点都认为这只是加点配料调剂一下而已,并无深义,学校里的青春叛逆与大观园里的风花雪月之间距离似乎有点远。于是有些电视版本,干脆将之直接删除,反正导演也没弄明白,拍出来总觉得不满意。这也难怪,他们不知道现在能看到的这段校园生活的描写其实已经被删去了一多半,而且他们的观察角度也有问题,因此出现误读也在情理之中了。要想正确解读,先要牢记一点:这是《风月宝鉴》的故事,秦可卿才是主角。回到校园故事这一段,就是要注意:可卿之弟秦钟才是主角,贾宝玉只是个跑龙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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