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篡汉,群雄并起,将阴谋权术发挥到极致:细作》
第13节

作者: 孙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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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3-08 23:47:24
  萧泽想起了以前黄玉讲的雇佣兵传奇,心中艳羡不已,说道:“这么说,你来西域的目的是想加入雇佣兵队,然后通过做任务来争夺《阿尔泰通缉令》上的排名,使自己的武名为天下人所知了?”巴拉德点头说道:“没错。西域三十六国之间明争暗斗,每个君主都宣称自己的传统和治国理念是最优越的,每个国家也都认为自己发起的战争是最正义的。西域正是英雄用武之地!一个月前,我加入了西海佣兵,在协助戎卢国围剿雪山匪帮的战斗中生擒了匪帮首领,被批准加入了西海佣兵中最精锐的细作部队。现在,我想借这个平台来实现自己的抱负。你呢?难道你就不想好好运用你的武学天赋,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萧泽说道:“虽然我有点动心,但我总觉得自己还有别的道路可走。我想到一个没有人管我的地方,过着和以前不一样的生活。就算不过那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我也一定会过得很好。”巴拉德叹了口气:“可惜!你的底子不错,如果你加入雇佣兵历练一下的话,三四年之后一定会进入《阿尔泰通缉令》里面的前五名。不过这样也好,从此以后就少了一个跟我争第一的人了。”
  萧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突然注意到巴拉德所携带的双刀,便向他要来观看。巴拉德将刀递给他,说道:“这是我使用的双月弯刀,一把叫做‘上弦月’,一把叫做‘下弦月’。”萧泽接过弯刀,只觉得入手沉重,细看之下,发现双刀做工精美,刀鞘上刻着安息传统的花草图案,十分华丽。萧泽抽出弯刀之后,顿觉寒气逼人。巴拉德凭着这一对弯刀,不知葬送了多少刀客的性命,所以才能够在安息成名。巴拉德又和他聊了一会儿,告辞离去。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罗马人正在奋笔疾书,向刚刚上任的大汉朝西域都护孙建传递消息:
  千里马急报
  西海佣兵巴拉德?萨法哈于五日前从乌孙国重装骆驼骑兵手中救获一名十三岁少年,后查明此人乃是乌孙国兰若公主之子,因萧氏家族和伊秩靡家族之间发生冲突而遭追杀。
  乌孙与我大汉乃是兄弟之邦,兰若公主又曾为孝元皇帝之后,伊秩靡对萧泽痛下杀手,乃是对我大汉朝的不敬。卑职请求都护大人在乌孙国边境陈兵示威,向伊秩靡问罪,或派兵将仲平护送回国,加以保护,以维护乌孙国和平稳定之局面。
  察汉城骊靬酒楼老板 朱利
  远在乌垒西域都护府的孙建是前任西域都护段会宗的学生,因他领悟了段会宗用兵管理的精妙之处,故而段会宗在卸任之时向朝廷推荐了孙建。孙建接到了朱利的书信,回复道:

  伊秩靡虽然对萧泽痛下杀手,但此人毕竟亲汉,乃是我大汉朝廷安置在乌孙国的一颗棋子,掌权之后对我大汉朝有益无害。反观萧锋,身为御史大夫却叛逃大汉,在乌孙国得势之后便抛出扩张言论,意欲征服周边小国,使乌孙国重为匈奴人之鹰犬,实在可恨!
  萧锋恶贯满盈,已经无法对他进行教化,而仲平年龄尚小,身上又有皇家血统。西海佣兵可将其收纳帐下,加以重用,兼施教化,一来可使其躲避乌孙国内的宫廷争斗,二来可让他成为大汉朝之国家棋子,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西域都护 孙建
  朱利得到答复之后,对侍立在一边的巴拉德说道:“不愧是都护大人,果然深谋远虑......与其将萧泽送回乌孙国,不如将他培养成亲汉的乌孙贵族,以备将来。怎么样?萧泽愿意留在这里当雇佣兵吗?”巴拉德答道:“他还在考虑之中,因为他觉得自己就算不过那种打打杀杀的生活,也能生活得很好。”
  朱利摸着下巴笑道:“他未免也太天真了。从他被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就注定成为被利用的对象。想办法把他留下来,这个人对乌孙国的未来极其重要,如果哪天乌孙国的政局发生什么异变,他就是新的乌孙国大昆弥!”巴拉德领命而去。

  日期:2014-03-08 23:51:49
  萧泽伤好之后,闲来无事,在二楼凭栏而立。骊靬酒楼生意兴旺,来往的客商络绎不绝,带兵器的人很多,有官兵也有旅者,甚至还有西部的大月氏人和粟特人。不过他们似乎不关心酒菜和舞女,每个人都压在低声音在谈论着什么,有人提着沉重的箱子上了二楼,下来时却两手空空,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巴拉德和一个满脸刀疤的壮汉正在拼酒,见萧泽正在二楼观看,便招呼道:“仲平,下来!”萧泽走下楼梯,来到二人身边坐下。巴拉德说道:“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佣兵队长曹坤,外号‘枭龙’,善使一杆胡叶榔头,力能举鼎。他身为佣兵队长,长期在外面带兵,很少在酒楼里呆着,所以刚来酒楼的人一般都不认识他。”萧泽按照汉人的习俗,向他拱了拱手,说道:“久仰,久仰。”
  曹坤是个地道的武夫,平生只佩服豪勇之人,根本不把那些懦弱的王族贵胄放在眼里。他见萧泽的相貌文弱,颇有女儿之态,便说道:“你就是那个乌孙国的王子?我听说过你。”随后为他斟了满满的一大碗酒,放到萧泽跟前:“我听说乌孙国的勇士天生海量,千杯不醉,就是不知道真假。今日有缘相见,话都在酒里了,先干了这一碗吧!”
  萧泽推辞道:“我以前没喝过酒。”曹坤皱了皱眉:“不喝就是不给面子!”巴拉德知道曹坤的脾气,怕他发怒,也一个劲儿地鼓动萧泽喝了这碗。萧泽执拗不过,只好从命,将这一大碗酒干了。也许是因为他身上流着乌孙国勇士的血,这一碗酒喝下之后,既不咳嗽也不上脸,只觉得入口甘甜,犹如清泉,酒香清洌,回味无穷。
  曹坤见他这么给面子,拍了一下大腿,竖起大拇指说道:“果然是个爷们儿!”随后又将萧泽的酒碗斟满,又举起自己的酒碗,先干为敬。萧泽推辞道:“我不能再喝了,再喝就醉了。”曹坤不悦,坚持让萧泽喝,巴拉德也来凑热闹:“酒可是个好东西,不会喝酒的男人会遗憾终生的。”萧泽无奈,只好陪曹坤痛饮。
  一个时辰后,曹坤趴在酒桌上打鼾,而萧泽却像喝水似的将最后一碗酒饮下,然后对看得目瞪口呆的巴拉德说道:“酒的确是个好东西,不会喝酒的男人会遗憾终生的!”
  巴拉德半天才回过神来,问道:“你真的是第一次喝酒吗?”萧泽答道:“以前在乌孙国时我见大人们喝酒,也想尝试一下,但是母亲不让我喝。”巴拉德抿了口酒:“那......你以后还打算回乌孙国吗?”萧泽想起以前在乌孙国经历的种种,低下头沉默不语。
  巴拉德认为他现在不想回乌孙国,必有一些难言之隐,所以便以言辞相激:“我觉得你应该返回乌孙国,毕竟,那里才是你的家乡。”萧泽苦笑道:“所谓的‘家乡’是心灵归属之地,如果你在一个充满阴谋和暴力的地方呆的时间长了,就算那里是你的家乡,你也会选择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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