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逸闻趣事》
第40节

作者: 75年的对酒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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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11-23 22:08:23
  三国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聪明贤惠,美貌动人,原先是袁熙的妻子,备受宠爱。当年曹操攻陷邺城,屠杀百姓之时,下令立即传见甄氏,左右禀告说:“你动手晚了,五官中郎(曹丕曾任此职)已经把她带走了。”曹操一拍桌子,骂道:“这个混蛋,大家拼死拼活的攻陷邺城,敢情是给他一个人忙活的。”
  日期:2014-11-23 22:30:24
  贾充的后妻郭氏嫉妒心超强,她生了个儿子叫黎民,在孩子刚满一周岁的时候,贾充从外面回来,正好看见奶妈抱着孩子在院子里玩,贾充就过去亲了一下在奶妈手里的孩子。郭氏远远的看到了,以为贾充和奶妈勾搭上了,立即就把奶妈杀了。可怜的孩子不吃别人的奶,想念奶妈,不停地啼哭,最终被活活饿死了。这个狠毒的败家娘们后来再也没有生过儿子。
  日期:2014-11-24 08:19:52
  满清乾隆六年(1741年),扬州有一考生张某,他的妻子王氏识文断字,颇有才华。有一年王氏女扮男装,代替张某进入考场参加这一年的科举考证。不料此事居然被张某的亲弟弟举发,本来此事依照法律应当杀头,皇上特降恩旨准予咸刑,后张某被判终生不得参加科举,和王氏一起被发配到边疆服役。

  日期:2014-11-24 11:58:02
  宋大中祥符年间,有个人在客栈中题了一首诗:“三班奉旨实堪悲,卑贱孤寒即可知。七百料钱何日富,半斤羊肉几时肥。”诗中反映的是当时最低级别小吏的生存现状,那时候在衙门听差的,月薪只有七百文钱,此外再配发半斤肉而已。这首诗后来传到朝廷,皇上说:“如此下去,怎么去要求下面人的品行呢?”于是下令大臣们尽快拿出个方案,从下层小吏开始涨工资。
  日期:2014-11-24 14:40:14
  唐朝末年中令王铎,非常怕老婆。有一年,农民起义军领袖黄巢率兵进攻京城长安,王铎被任命为都统镇守江陵。当时禁止女眷跟随丈夫赴任,因此夫人并没有同行,王铎过了几天难得的舒心日子。忽然有一天,部下急冲冲地来报告说:“大事不好!夫人已经离京起程,目标直指江陵。”王铎惊骇不已,忧心忡忡地对下属说:“黄巢贼兵从南边渐渐逼近,夫人又怒冲冲从北面杀来,这可叫我如何是好?”有个幕僚应声答道:“依末将愚见,不如降贼”王铎大笑。

  日期:2014-11-24 21:37:04
  晋司空顾和有一次和当时贤达坐一起清谈,他的外孙张玄之和孙子顾敷在床边玩耍,当时这两个孩子都只有七岁。大人们在一旁谈论,两个孩子的神情好像漠不关心,只顾着玩耍,过了一会儿,这两个孩子在灯下闭着眼睛,一起复述主客双方的对话,不仅一句话也没有漏掉,而且还有自己的见解。客人们大惊,赞叹不己,顾和喜出望外,如获至宝,离开坐位,拉着两个孩子的耳朵欣慰地说:“想不到我们家族又生下这样两个宝贝儿!”后张玄之曾任吏部尚书、冠军将军、吴兴太守,顾敷官至著作郎。

  日期:2014-11-24 22:53:09
  北宋名臣范仲淹的长子,自幼聪颖过人。每当范仲淹考虑事情,他都能抢先设想周全,凡有边警敌情,他又能未卜先知,所以范仲淹往往能料敌如神,克敌制胜,大多都是他的功劳。可惜的是,天妒英才,他过早的夭折了,让范仲淹伤痛不己。
  日期:2014-11-24 23:17:40
  契丹有条法律挺有意思,规定凡是平民做了盗贼的,都要在身上刺字,初犯在其手腕上刺一“贼”字,再犯刺在臂上,三犯刺在肘上,四犯刺在肩上,五犯就斩首。按这个方法,抓获盗贼不用查案底,只要把他上身脱光就一目了然了。当时司马光也认为如果不考虑药水能否去除字迹,这方法倒是简要可行。
  日期:2014-11-25 08:10:12
  西晋咸宁年间,大司徒雍公泰奉旨巡检两淮盐政。他看到承担盐役的壮丁穷苦异常,娶不上媳妇的就约有两千人,大司徒为此忧心忡忡。后来经过了两年的努力,雍终于设法为这些穷苦的壮丁们都成了亲。在他离任回京之时,前来送别的人不计其数,为感念他的功德,两淮百姓颂歌道:了却四千儿女愿,春风解缆去朝天。
  日期:2014-11-25 13:45:40
  满清嘉庆、道光年间,有一太守名叫周焘。周焘曾经管辖通州,他惩治盗贼异常严厉,每次捕获贼人,就下令将其胫骨砍断。有一次一个贼被捕获,特要行刑之时,心里不服气,狡辨道:“小人虽久为盗贼,但也知哓《大清律例》,敢问大人,砍断人犯胫骨属于哪一条?”周焘笑道:“你说的很对,《大清律例》的确无此一条。不过我也来问问你,人间三百六十行,行行吃饭穿衣裳,你干的这是哪一行?”这贼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日期:2014-11-25 13:47:23
  满清嘉庆、道光年间,有一太守名叫周焘。周焘曾经管辖通州,他惩治盗贼异常严厉,每次捕获贼人,就下令将其胫骨砍断。有一次又有一个贼被捕获,特要行刑之时,这厮心里不服气,狡辨道:“小人虽久为盗贼,但也知哓《大清律例》,敢问大人,砍断人犯胫骨属于哪一条?”周焘笑道:“你说的很对,《大清律例》的确无此一条。不过我也来问问你,人间三百六十行,行行吃饭穿衣裳,你干的这是哪一行?”这贼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只好乖乖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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