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30 17:59:25
我仰头打量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和两个儒雅的酒窝,我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人?声音倒是有点耳熟,那舌音……“哦,潘大叔!”这话脱口而出时,尽管我已经闪电般用手捂着嘴巴,可还是慢了一步。
“潘大叔?”
当我羞红着脸向他解释那天他在窗台掉落铁条,就像是潘金莲偶遇西门庆一样,他无可奈何地开怀大笑。
可是就这两个月光景,他也变化太大了吧!那个满脸胡须的凸肚“二锅头”,转身华丽丽地变成了我眼前这优雅的“干邑白兰地”?
算了,胖妹也能摇身一变一飞冲天,我今天就算长见识了,要用“光速”发展的眼光看人。
“没错,我就是那大叔。”
我再一次有咬断自己舌头的冲动。“不是不是,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像大叔。”
“哈哈,谢谢,可你还是没真正认出我来。”
啊?这我可就犯糊涂了,不顾矜持凑近他的脸细细看。
“难不成你是洋葱,得一层一层揭开?”
“你啊,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口齿伶俐。”他举起手挡在脸前,伸出食指指着我说。
这一下,那个肉肉的拳头,还有那句“这个黄金位置是我的!”突然在脑中乍现。
“天啊!肉肉哥!”我惊呼!同时感觉左手腕的疤痕隐隐作痛。
他又一次无可奈何地笑了,“没错,是我。”
胖妹听到叫声走过来,看我们俩笑眼对傻眼,一脸疑惑。
第二天晚上,我坐在一家高档的西餐厅里,在我的位置,能看到落地玻璃门后是一个恒温酒库,光线昏暗,但是藏品尽数眼底。坐我对面的,正是“肉肉哥”,大名黎安生,洋名Anson。
穿着白衬衫黑夹克的侍应小心翼翼地将一个铁桶捧了出来,里面是一瓶冰镇的酒,夸张的是,冰里还插着根温度计。看到温度计,我闪了一下神,本能地恐惧,瞬间想起了苏致远。
侍应毕恭毕敬地瞄了眼黎安生,看他微微点了点头,于是利索地“啵”一声把酒打开,往高脚细长的杯子里注入粉红色的液体,杯里的气泡立即翻腾上升。
他极其郑重地把两杯酒分别放在我们面前,不偏不倚。
“好了,忙去吧。”
侍应点头半鞠躬,又看看我礼貌地说:“请慢用”,然后就退到厨房去了。
我分明看到那侍应解脱般舒了一口气,不为别的,就为黎安生就是这儿的老板。
“这是什么酒?粉红色的,真好看?”
“这是粉红香槟。”侍应一走,他的酒窝就呈现了。
“咦?还有粉红色的香槟,真稀奇。”
“来,为我们的重逢干杯”。
我举起酒杯,和他的轻轻一碰,“叮”一声好不清脆。我小小地啜一口,粉红的颜色在杯子里透出晶莹剔透的瑰丽。
“怎么样?”
我含着一口酒看着他猛点头,“有气泡,真刺激。”
他欢快地笑了,两个酒窝若隐若现。
“你是不是在你们家员工前都特严肃,刚才那个好像很怕你。”
他稍稍伸长脖子压低声音对我说:“不是严肃,是变态。每一种酒的温度、摆放的位置、倾斜度都得给我记得死死的、准准的。”
“是不是像这样?”我在他面前握起拳头,“这个黄金餐厅是我的!”然后两个人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
“小时候你不是移民国外了吗?怎么会回来开餐厅?”
“开餐厅只是我的副业。”
“天啊,这么威风的副业。那你的正职得多棒?”
“没多棒,就是到处喝喝酒。”
“哦——品酒师!”
他点点头,眼角带笑。
怪不得他对酒有着病态一般的挑剔。
“天天有美酒喝,这算不算绝世好工作?”
“也不是天天都喝,私人的时间也不为了应酬而品酒,而且,好多时候酒只含在嘴里感受一下就吐掉了。”
“为什么?”
“浅尝辄止才留有回味的余地。”
“太浪费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你的生活都是令人羡慕的,那么多姿多彩!你不就比我大十岁吗?”
“年轻才是最令人羡慕,你看你,都管我叫大叔了。”
“哪有,不就是……”我没说完,捂着嘴偷笑。
“不就是什么?”
“你还真别说,那次在大院见到你,真像一苦力大叔,满脸的胡子,跑起路来肚子的肉颤得跟地震似的,我当时怎么就没认出你是‘肉肉哥’?还有,我这手腕的伤痕,你还记得?”
我说得手舞足蹈,把手腕伸到他眼前,他轻轻一笑,深邃的眼睛略过一丝遗憾。
我没有再说什么,可能是太久没有和任何人聊天了,忽然间胖妹回来了,连快要相忘于江湖的幼时邻居也出现了,一时得意忘形,说太多了。
“我记得,我小时候太皮了……那时我爸妈天天吵着离婚……”他拿起酒杯喝下一口,“唉……没想到大院就要拆了,那里得有多少我们小时候的回忆。能见着你真好,你也算是回忆的一部分,至少你不会被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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